如何查处违法建设?
根据《条例》,查处机关可以利用卫星遥感监测、航拍、电子监控、录音录像、现场勘验等方式,调查、收集、固定违法建设有关证据。
对正在进行的违法建设,查处机关应当责令违法建设当事人立即停止建设、自行拆除或者改正;并可依法查封违法建设施工现场、扣押违法建设施工设施设备。当事人拒不停止建设或者拒不拆除、改正的,由市、区(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依法强制拆除。 乡村规划区内已经建成的违法建设,由查处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拆除,逾期不改正或者拆除的,依法组织拆除。 对城镇规划区内已经建成的违法建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查处机关应当责令限期拆除,当事人逾期不拆除的,由市、区(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强制拆除。违法建设可能面临的后果:
1、未取得规划许可进行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完善手续,处以建设工程造价5%—10%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5%—10%罚款。
、不动产登记部门不得对违法建筑办理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等手续。3、住建主管部门不得对违法建筑办理交易手续,不得对违法建筑房屋办理房屋租赁备案。
4、查处机关可以与供水供电供气等单位建立行政执法协助机制。
5、查处机关应当及时将违建当事人、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不履行协助查处义务的信息纳入信用管理,定期推送数据至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在市场监管、行政审批、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政策扶持、表彰奖励等方面依法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6、实施违法建设的,除依法对违建进行处置外,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违建当事人处以罚款。
7、对经依法查处的违法建设,未经查处机关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场施工;违反该规定的,由查处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5万元罚款。 8、拒绝或阻碍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勘验的,由公安机关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温馨提醒
(十分重要!)
希望广大市民朋友在购房时,仔细查看买卖双方约定的内容是否完整写入房屋买卖合同及其附加协议,未写入合同和协议的、未纳入房屋产权登记的、销售人员仅口头承诺的所谓“赠送面积”“专属空间”“私家花园”“自行搭建”均不受法律保护。违法建设举报电话
如果大家发现身边有违建行为可以根据自身所在区域拨打以下违法建设举报电话新都区治违办:
新都区城管执法大队:
桂湖街道:
新都街道:
新繁街道:
石板滩街道:
大丰街道:
三河街道:
斑竹园街道:
军屯镇:
清流镇:
现代交通产业功能区:
智慧物流产业园:
处罚只是手段不是目的愿我们的城市没有违建对此您怎么看?欢迎下方留言讨论新都综合行政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