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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发布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四川省县域经济发展考核办法》(川委办〔〕12号)规定,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统计局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单位)对年度县域经济发展成效进行了考核测算,选取产生了31个县域经济发展强县、先进县、进步县候选县并征求了省级有关部门(单位)意见,现将名单公示。
公示期为年5月28日至6月3日。根据《公示》,如候选县存在《四川省县域经济发展考核办法》规定的不宜表彰的情形,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邮件(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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