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县人民检察院对922龙安镇秧塘村故

兴业县人民检察院对9.22龙安镇秧塘村故意杀人案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批准逮捕

年3月16日,兴业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陈某某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

年9月22日,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在兴业县龙安镇秧塘村,手持铁棍、木棍乱打人,造成四人死亡、六人受伤的严重后果。

案件发生后,玉林市人民检察院、兴业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并固定、保全好证据材料。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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