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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新闻报道

包头市建设美丽宜居城市五年规划方案的通知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

经市政府年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包头市建设美丽宜居城市五年规划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年3月5日

包头市建设美丽宜居城市五年规划方案

“十四五”时期是我市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打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包头的关键时期。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十三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共包头市委关于制定包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包党发〔〕4号),围绕建设美丽宜居城市的目标,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推动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深化黄河“几”字弯都市圈和呼包鄂榆城市群建设,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大力推进城市功能完善和品质提升,努力建成现代化、绿色化、智能化、人文化美丽宜居城市。

二、预期目标

到“十四五”末,道路面积率达到16%左右,提高1个百分点;路网密度达到8公里/平方公里,提高0.07公里/平方公里;燃气普及率达到%,提高3个百分点;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6平方米,提高0.82平方米;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9%,提高2个百分点;再生水利用率达到40%以上,提高15个百分点;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道路机扫率达到85%以上;年以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率达到%;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30%左右。

三、主要内容

(一)科学规划城市空间格局

编制完成并按程序报批《包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强化“多规合一”和“三区三线”管控,构筑山清水秀、舒朗开阔、组团发展的空间格局。推动昆区向南北两翼拓展,推动以新都市区为中心,西连青山区东部,东连九原城区,南接滨河新区,北接职教园区的新组团加快建设。推动北梁腾空区与东河老城区一体融合发展。推动小白河区域依照规划有序建设。推动石拐喜桂图新区加速融入主城区。通过总规、控规、专项规划的科学指引,促进城市空间形态优化和合理布局。

(二)有序推进老旧城区更新

推动老城区由大规模增量建设转向存量提质改造,解决“有没有”到“好不好”的问题。一是重点实施机场、火车站等城市门户周边及赛汗塔拉城中草原等重点区域周边更新改造,通过规划调整、完善功能、修补设施、增加空间、塑造风貌等多措并举,促进城市结构优化和品质提升。二是深入开展城市设计,加强老城区主要街道两侧和重要公共场所周边建筑风貌管控,打造美丽街区。三是加强昆区钢32#、青山区乌素图、东河区三官庙等历史文化街区和34处历史建筑保护,传承历史文脉,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四是加大城中村、城边村改造力度,制定专门政策引入社会资本投资,重点推进昆区北沙梁、高新区南壕、九原区韩庆坝等规模大、集中连片的城中村整体改造,实现旧貌换新颜。五是加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力度,扎实推进管网改造、外墙保温、加装电梯、便民服务等内容,实现基础类有保障、完善类增功能、提升类更宜居,“十四五”时期,计划改造老旧小区个万平方米,惠及居民23.9万户。

(三)持续提升道路畅通水平

充分利用现有的交通资源,精准分析致堵因素,采取优化交通体系、完善路网结构、道路拓宽改造、交叉路口渠化、打通断头路、局部点位立交桥、增设立体过街、优化交通信号配时、增设交通监控设施等综合措施提高道路通行效率,缓解主城区交通拥堵。一是制定两横两纵35.7公里快速路规划,构建“井”字型道路交通骨架。二是提升改造“九横十纵”主干路,重点实施白云路、站前路等建设改造工程,全部达到规划标准。新建改造条次干道和支路,畅通微循环。三是实施56个路口渠化拓宽工程,优化车道功能和信号设置,提升通行能力。四是打通13条断头路,消除“堵点”,畅通路网。五是在人流密集路段新建20处人行地下通道和过街天桥,实现人车分流和安全通行。六是编制中心城区停车场建设规划,出台《包头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在重点区域、重点地段新建改造10处地面停车场和立体停车设施,进一步缓解城市停车难问题。最大限度利用道路空间施划停车泊位,通过综合施策增加停车位5万个以上。

(四)加快完善基础设施功能

一是巩固国家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建设成果,通过新建改造.5公里污水管网,不断提高污水收集能力,解决雨污合流问题。二是加大再生水管网建设力度,重点实施“三横三纵”68公里再生水管网项目建设,通过优先给企业供水、绿化用水、景观河道补水等方式,提高再生水利用率。三是以争创国家海绵城市试点为契机,立足北方缺水城市的特点,落实“渗滞蓄净用排”六字方针,推进2个片区的全域示范,在多个应用领域实施一批示范工程,解决好城市内涝积水问题。四是推进供热、燃气管网的通达覆盖,进一步提高普及率。五是加快构建布局合理、互联互通、集约高效、经济适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新型基础设施体系。编制充电桩、换电站、加氢站等专项规划,根据新能源汽车市场需求和包头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按照布点规划加快建设公共领域充电桩个、换电站25座、加氢站3座,累计建设5G基站个。

(五)不断改善城市人居环境

一是以率先建成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为指引,持续加大城市生态修复和绿化美化力度,新增绿地面积.5万平方米,构建“米见绿、米见园”的城市绿化体系。完善16个老旧公园广场绿化及便民服务配套设施,通过规划建绿、见缝插绿、拆违增绿等方式,进一步拓展城市中心区、老城区、河道两侧绿色公共空间。规划建设小白河、大青山笸箩铺等一批郊野公园,打造融生态、防护、游憩于一体的城市外围森林体系。二是在重点区域、重要节点有序开展亮化提升工程,塑造富有活力的城市夜景风貌。三是紧贴人民群众的生活需求,全面加强居住社区建设。坚持房住不炒,落实一城一策,提升住房品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十四五”时期,计划出让商住用地10亩左右,新建商品房18万套。四是持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从政府提供基本保障的公租房和吸引人才集聚的“人才房”两方面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重点解决好城市住房困难群体和新市民的住房问题。“十四五”时期,计划新增公租房租赁补贴户,筹集人才住房8万套。

(六)高起点高标准建设新区

充分发挥新都市区、北梁腾空区两大片区的引领带动作用,打造现代化城市建设样板区。制定新都市区建设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核心区53条92公里道路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完整路网体系;有序布局14所中小学、医院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引进落地一批商业综合体、星级酒店、商务办公、文体休闲等功能项目,打造展示城市形象的重要窗口。持续推进北梁腾空区21条道路管网等市政设施建设和10所学校、幼儿园等公共服务配套,加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推动一批文化旅游、特色餐饮项目入驻,打造富有地方韵味的古城风貌区和棚改示范区。

(七)扎实推进城市管理精细化智能化

一是坚持以绣花功夫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全面推行“街长制”,构建网格化管理体系,开展以市容整洁、秩序规范、环境优美、交通有序、设施安全为主要内容的精细化管理三年行动,解决群众的身边小事和堵点痛点。二是全面推开生活垃圾分类,基本建立从投放、收集、运输到处理的全链条分类系统。加强餐厨垃圾处理能力建设,不断提高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加强公厕建设,通过合理布局,“十四五”时期新建改造公厕座,引导沿街企事业单位全面开放卫生间,缓解“如厕难”问题。加快推进建筑垃圾的减量化和循环利用。基本普及环卫机械化。三是全面加强违法建设管控,持续清理存量违法建设,构建新增违法建设防控体系,形成常态化治理违建的长效机制。四是深入开展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广覆盖提质量专项行动,共建共治美好生活家园。“十四五”时期,计划物业覆盖率达到95%以上,一、二级物业达标小区占比50%以上。五是建设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智慧城建平台,提升城市建设管理领域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创新城市管理方式,建设城市综合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实行“一网统管”。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地区、各部门要把加强城市建设管理放在打造繁荣昌盛、欣欣向荣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包头的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进一步提高认识,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全力建设美丽宜居城市。

(二)创新工作机制。各地区、各部门要坚持运用市场化思维和方式推进城市建设管理,坚持政府投资和社会资本双向发力,积极探索创新城市建设资金多元化筹集机制。要聚焦城市发展定位和人民群众需求,根据重点工作任务,加强调研,摸清情况,结合工作实际,创新思维方式和工作机制,科学制定每个年度的实施计划,全力打造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的典范之城。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担当、狠抓落实。要加强市、区两级和部门之间统筹协调、互相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要加强工作任务考核,压实工作责任,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大美丽宜居城市建设的全方位宣传,充分引导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城市建设管理,深化“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的理念,广泛征求市民意见建议,认真吸收采纳,营造共建共管共治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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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新建住宅最高不超过18层,以6层为主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9日发布通知,就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公开征求意见。通知提出,县城新建住宅以6层为主,6层及以下住宅占比应不低于75%。县城新建住宅最高不超过18层。

通知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县城建设取得显著成就,县城面貌发生巨大变化,但仍然存在县城规模无序扩张、布局不合理、密度和强度过高、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能力不足、人居环境质量不高等问题,迫切需要转变县城开发建设方式,推进县城建设绿色低碳发展。

通知提出,严守县城建设安全底线。县城建设要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发展与安全,明确县城建设安全底线要求。

控制县城建设密度和强度。县城建设应疏密有度、错落有致,既要防止盲目进行高密度高强度开发,又要防止摊大饼式无序蔓延。县城人口密度应控制在每平方公里0.6万至1万人,县城建成区的建筑总面积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应控制在0.6至0.8。

限制县城居住建筑高度。县城居住建筑高度要与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县城新建住宅以6层为主,6层及以下住宅占比应不低于75%。县城新建住宅最高不超过18层。确需建设18层以上居住建筑的,应严格充分论证,并加强消防应急、市政配套设施等建设。

县城建设要与自然环境相协调。县城建设应充分利用原有地形地貌,不挖山、不填湖,不破坏原有的山水环境,保持山水脉络和自然风貌。

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县城新建建筑要普遍达到基本级绿色建筑要求。鼓励发展星级绿色建筑。

建设绿色节约型基础设施。县城基础设施建设要适合本地特点,以小型化、分散化、生态化方式为主,降低建设和运营维护成本。

加强县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保护传承县城历史文化和风貌,保存传统街区整体格局和原有街巷网络。不拆历史建筑、不砍古树名木、不破坏历史环境。

建设畅通的步行系统。打造适宜步行的县城交通体系,建设连续通畅的步行道网络。

营造人性化公共环境。严格控制县城广场规模,县城广场的集中硬地面积不应超过2公顷。推行“窄马路、密路网、小街区”,打造县城宜人的空间尺度。

推行以街区为单元的统筹建设方式。要合理确定县城居住社区规模,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因地制宜配置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等设施。

通知强调,各地要按照本意见要求,根据本地区县城常住人口规模、地理位置、自然条件、功能定位等因素明确适用范围,特别是位于农产品主产区、生态功能区的县城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开展绿色低碳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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