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下午,新都路党建联盟“敦品励学—党员零钱捐”项目启动会议在区行政中心召开,就扎实开展该项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委“两新”工委书记、区委社区工委书记黄约波出席并讲话。
新都路党建联盟是由盐都区委组织部牵头组织,新都路盐都区境内的街道、社区、机关、学校、医院、“两新”组织等单位党组织自愿参与的开展城市区域化党建工作的议事联络协调机构。党建联盟采取项目申报机制,每年由联盟成员单位向理事会申报年度党建服务项目,经联盟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敦品励学—党员零钱捐”项目由区级机关工委和区委教育工委联合申报。
会议要求,各联盟成员单位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组织好“敦品励学—党员零钱捐”的意义;要加强宣传,积极动员党员干部踊跃参与,让更多的党员干部自觉自愿地参与到活动中来;要注重细节,注意尊重学生、优化程序、规范管理,真正把好事做细做好做到位。
会上,区教育局副局长许一虎对“敦品励学—党员零钱捐”活动资助工作方案进行解读。
盐都区新都路党建联盟
“敦品励学—党员零钱捐”项目资助工作方案
根据新都路党建联盟统一部署和区级机关工委、区委教育工委“敦品励学—党员零钱捐”实施方案,现就该项目具体资助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范围
年受助学生范围为:市一中、区实验学校、神州路初中和神州路小学毕业年级的学生。以后视募集资金和申请学生情况再作适当调整。
资助对象条件:受助学生需品学兼优,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同时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学生本人或父母身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
2.学生、父或母是重度残疾人(有二级以上残疾证),生活困难的;
3.单亲家庭(父或母病故,不含父母离异)且经济特困的学生;
4.社会孤儿(父母双亡)。
证明材料:低保证、残疾证、医院(含三院)诊断书和村(社区)提供的贫困证明。
二、资助标准和资助时间
1.资助标准:资助标准根据“敦品励学—党员零钱捐”活动募集的资金和申请资助学生等情况,确定—1元不同的等级,每学年评定一次。
2.捐赠标准:按照党员自愿参与的原则,新都路党建联盟成员单位党员每年将每月工资个位数金额乘以十二个月后取整的部分予以捐赠,建议每年捐赠总额不超过元。
3.资助时间:按照资金集中募集、集中管理、集中发放的原则,每年8月底前完成资金募集,9月底前资金发放到位。年首次资金募集10月底前结束,单位统一于10月30日前汇款至指定账户,区教育红会11月底前完成集中资助。
三、资金管理要求
1.“敦品励学—党员零钱捐”专项资助将成为我区中小学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中的有机组成部分,区教育红会将严格执行校内资助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有志完成学业的学生继续在校读书。
2.资助经费的提取与使用将纳入国家资助考核、检查的范围,建立我区校内资助长效机制,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3.区教育红会将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各级政府的文件精神,按照分账核算、专款专用的要求,规范管理和使用专项资助金。
4.在区教育红会财务总账中单列一个会计科目,记录专项资助经费提取与使用的收支明细,账面与实际发放的资料一致。
5.专项资助金发放形式:区教育红会召开专门会议或其他形式组织发放。
6.资料建设:各学校按照要求收齐资助资料,并报区教育红会备案。
四、资助流程
严格规范公益性捐赠资金的申报使用工作,由区教育红会把关具体环节,确保资金申报使用按照规范要求操作,一般按照学生自主申请(提供相关困难证明)—班级初审—学校公示—区教育红会审核—公示—发放资助金程序进行。
五、工作要求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针对性强,涉及面广,资金投入大,受益人数多,工作层面多,区教育红会将严格按照新都路党建联盟的统一部署,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细化管理,及时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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