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组织部有关要求,3月21日下午,市局在六楼会议室召开县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两项法规”专题学习部署会。
会上,市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方胜平就此项工作进行了强调,方胜平要求:一、要认清形势,深刻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也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作出了新的明确规定。新出台的“两项法规”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着眼于建立完善中国特色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贯彻执行的实践经验,坚持突出重点,力求精准科学,强化监督约束,对报告主体、报告内容、抽查核实及结果处理等作出改进完善。“两项法规”的印发实施,对于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二是要熟悉政策,切实把握这项工作的新要求。“两项法规”是在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基础上进行修订、补充出台的,突出了“党政领导干部”这个重点,对漏报、瞒报情形进行了标准界定,并就发生漏报、瞒报的情形如何处理进行了规定。总的来说,“两项法规”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要求更高、范围更广、处理更严”。各位领导,特别是已退居二线或即将退休的领导干部一定要重视起来,要切实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观念,切实做到忠诚老实,严格按照要求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组织监督。
会议由市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程坚主持,并就年全市县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情况进行了传达通报。
会上,市局政治部副主任汪琦丽组织各位参会人员共同学习了新出台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并就新的填报要求和具体注意事项进行了详细解读。
市局在家的局班子成员、正副调研员以及所有副处以上领导干部共30余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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