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经济区成都德阳绵阳眉山乐山

成都经济区(成都德阳绵阳眉山乐山资阳遂宁雅安)部分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改革方案(草案),看看未来有啥变化!

武侯区

一、设置情况

武侯区现设置街道办事处13个,此次区划调整减少2个,调整后街道办事处11个。

二、具体调整方案

(一)整建制保留设置的街道办事处(共9个)

1.望江街道办事处,办事处驻郭家桥北街78号。

2.火车南站街道办事处,办事处驻棕树东街6号。

3.红牌楼街道办事处,办事处驻佳灵路9号。

4.晋阳街道办事处,办事处驻吉福南路9号。

5.机投桥街道办事处,办事处驻草金东路48号。

6.簇锦街道办事处,办事处驻顺兴路号。

7.华兴街道办事处,办事处驻南桥二路99号。

8.簇桥街道办事处,办事处驻福锦路二段号。

9.金花桥街道办事处,办事处驻草金路北段99号。

(二)调整设置的街道办事处情况(共2个)

10.将玉林街道办事处、跳伞塔街道办事处合并,设玉林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驻玉林五巷3号。

11.将双楠街道办事处、浆洗街街道办事处合并,设浆洗街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驻洗面桥巷25号。

锦江区

一、撤销督院街街道和盐市口街道,调整春熙路街道行政区域范围。春熙路街道辖原督院街街道、原盐市口街道和原春熙路街道总府路社区,春熙路街道办事处驻梨花街9号。

二、调整书院街街道行政区域范围。书院街街道辖原书院街街道和原春熙路街道华兴街社区、岳府街社区,书院街街道办事处驻武城大街91号。

三、撤销合江亭街道和水井坊街道,设立锦官驿街道。锦官驿街道辖原合江亭街道、原水井坊街道,锦官驿街道办事处驻一环路东五段5号。

四、撤销龙舟路街道和莲新街道,调整牛市口街道行政区域范围。牛市口街道辖原莲新街道、原牛市口街道和原龙舟路街道龙舟社区、莲桂西路社区,牛市口街道办事处驻宏济巷27号。

五、撤销双桂路街道,调整沙河街道行政区域范围。沙河街道辖原双桂路街道、原沙河街道,沙河街道办事处驻汇泉北路号。

六、撤销东光街道,设立东湖街道。东湖街道辖原东光街道和原龙舟路街道河滨社区、石牛堰社区,东湖街道办事处驻东光街16号。

七、调整狮子山街道行政区域范围。狮子山街道辖原狮子山街道和原成龙路街道金像寺社区部分(成绵乐铁路以北)、晨辉社区部分(静平路以东),狮子山街道办事处驻静康路号。

八、设立皇经楼街道。皇经楼街道辖原成龙路街道皇经社区、经天社区、晨辉社区部分(静平路以西)、金象花园社区和原柳江街道凯天社区、柳江社区、琉璃社区,皇经楼街道办事处驻科创路号附6号。

九、撤销柳江街道,设立交子街道。交子街道辖原柳江街道生研所社区、锦馨社区、包江桥社区、祝国寺社区、潘家沟社区和原成龙路街道棬子树社区、锦城逸景社区以及原三圣街道江家堰社区部分(2、4、5、6组部分),交子街道办事处驻柳荫路96号。

十、调整成龙路街道行政区域范围。成龙路街道辖原成龙路街道花香苑社区、大观社区、赖家新桥社区、国槐路社区、蓝谷地社区、华新社区、卓锦城社区、粮丰社区、香樟社区、皇经楼社区和金像寺社区部分(成绵乐铁路以南),成龙路街道办事处驻枫树街号。

十一、调整三圣街道行政区域范围。三圣街道辖原三圣街道喜树路社区、栀子街社区、杨树街社区、银木街社区、白桦林路社区、红砂社区、幸福社区、驸马社区、万福社区、大安桥社区、江家堰社区部分(1、3、7、8、9、10、11组及2、4、5、6组部分),三圣街道办事处驻成龙大道一段号。

金牛区

一、设置情况

成都市金牛区现设置街道行政区划15个,调整后的街道行政区划13个。

二、具体调整方案

(一)撤销人民北路街道

1.将人民北路街道五丁社区、城隍庙社区划归荷花池街道管辖,荷花池街道办事处驻荷花池街道北站东一路37号。

2.将人民北路街道花牌坊社区、金仙桥社区、马家花园社区、西体路社区划归西安路街道管辖,西安路街道办事处驻西安路街道青西路6号。

(二)将茶店子街道和黄忠街道合并,设茶店子街道,茶店子街道办事处驻茶店子街道安蓉路8号。

三、其他街道不作调整。

青羊区

一、设置情况

成都市青羊区现设置街道14个,此次区划调整减少2个,调整后街道12个。

二、具体调整方案

(一)整建制保留设置的街道(共2个)

1、金沙街道,街道办事处驻金沙遗址路7号。

2、府南街道,街道办事处驻石人西路35号。

(二)调整设置的街道(共10个)

1.撤销太升路街道,撤销新华西路街道,整合原太升路街道德盛路至玉沙路以北行政区域、原新华西路街道所辖行政区域、原草市街街道文武路以北行政区域,设立草市街街道,街道办事处驻王家塘巷1号(原新华西路街道办事处驻地)。

2.将原太升路街道德盛路至玉沙路以南行政区域,原草市街街道文武路以南行政区域,原汪家拐街道金盾路以北、东城根南街以东行政区域,并入西御河街道,设立西御河街道,街道办事处驻古中市街18号(原太升路街道办事处驻地)。

3.撤销汪家拐街道,将原汪家拐街道金盾路以南、东城根南街以西所辖行政区域,原草堂街道西郊河以东行政区域,并入少城街道,设立少城街道,街道办事处驻东门街69号(原少城街道办事处驻地)。

4.整合原光华街道二环路以东行政区域、原草堂街道西郊河以西所辖行政区域,设立草堂街道,街道办事处驻百花潭路8号(原草堂街道办事处驻地)。

5.撤销东坡街道,将原东坡街道所辖行政区域、原光华街道二环路以西行政区域整合,设立光华街道,街道办事处驻青羊大道号(原光华街道办事处驻地)。

6.整合原苏坡街道武青路以西、日月大道以北行政区域,原文家街道日月大道以北、远景路以东行政区域,原黄田坝街道武青路以西除高坎社区外的行政区域,设立黄田坝街道,街道办事处驻经四路号(原黄田坝街道办事处驻地)。

7.整合原苏坡街道武青路以东行政区域、原黄田坝街道武青路以东行政区域,设立苏坡街道,街道办事处驻苏坡中路8号(原苏坡街道办事处驻地)。

8.整合原文家街道成温邛高速以北、远景路以西行政区域,原黄田坝街道高坎社区,设立文家街道,街道办事处驻文家大道9号(原文家街道办事处驻地)。

9.整合原苏坡街道武青路以西、日月大道以南行政区域,原文家街道日月大道以南、绕城高速以东行政区域,设立红碾街道,街道办事处驻光华北一路26号。

10.整合原文家街道绕城高速以西、成温邛高速以南行政区域,设立康河街道,街道办事处驻光耀二路号。

成华区

一、设置情况

成都市成华区现设置街道办事处14个,此次区划调整减少3个,拟设置街道办事处11个。

二、具体调整方案

(一)整建制保留设置的街道办事处7个

1.双桥子街道办事处,办事处驻双林中横路12号。

2.万年场街道办事处,办事处驻槐树店一路号。

3.双水碾街道办事处,办事处驻站北北街1号附1号。

4.保和街道办事处,办事处驻长融东三路98号。

5.青龙街道办事处,办事处驻致强路号。

6.龙潭街道办事处,办事处驻龙井路6号。

7.白莲池街道办事处,办事处驻熊猫大道号。

(二)调整设置的街道办事处4个

8.将圣灯街道办事处、二仙桥街道办事处合并,设二仙桥街道办事处,办事处驻二仙桥北路16号。

9.将桃蹊路街道办事处二环外区域划入府青路街道办事处,设府青路街道办事处,办事处驻双建路70号。

10.将桃蹊路街道办事处二环内区域、建设路街道办事处二环内区域划入猛追湾街道办事处,设猛追湾街道办事处,办事处驻猛追湾街1号。

11.将建设路街道办事处二环外区域划入跳蹬河街道办事处,设跳蹬河街道办事处,办事处驻东篱路29号。

新都区

一、调整新都街道行政区域范围,撤销泰兴镇。新都街道与泰兴镇合并,调整后的新都街道辖沱江社区、马超社区、肖林社区、静安社区、板桥社区、西南石油大学社区、正因社区、正兴社区、龙虎场社区、君跃社区、庆元村、朱王村、龙虎村、桥楼村、礼拜村、永兴村、褚家村、寂光村、桂溪村、白店村、同仁村、红星村、高桥村、店南村、泗义村、桂林村、黄河村、崇义村、福元村、万和村、五四社区31个村(社区)和原泰兴镇11个村(社区)。新都街道办事处驻育英路号。

二、设立桂湖街道。桂湖街道辖原新都街道毗河社区、锦水苑社区、团结社区、汉城社区、瓦店社区、金都街社区、施营社区、新兴社区、湖滨路社区、桂东路社区、桂湖西路社区、南街社区、东街社区、西街社区、北街社区、西北社区、新军街社区、紫瑞街社区、新中社区、东环路社区、状元街社区、宝光社区、天元村、毗桥村、燕塘村、慈义村、五桂村、新桥村、山王村、高架村、五里村、城守村、甘露村、督桥河村、慈板村、茶店子村、天官村、封赐村、新东社区39个村(社区)。桂湖街道办事处驻紫瑞街9号。

三、撤销龙桥镇、新繁镇,设立新繁街道。将原龙桥镇、原新繁镇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新繁街道管辖。新繁街道办事处驻繁清路号。

四、撤销木兰镇、石板滩镇,设立石板滩街道。将原木兰镇、原石板滩镇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石板滩街道管辖。石板滩街道办事处驻东风西街66号。

五、撤销马家镇、斑竹园镇,设立斑竹园街道。将原马家镇、原斑竹园镇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斑竹园街道管辖。斑竹园街道办事处驻复兴街66号。

六、合并军屯镇、新民镇,设立军屯镇。军屯镇人民政府驻金府路88号。

七、大丰街道、三河街道、清流镇不作调整。

青白江区

一、设置情况

青白江区现设置乡镇(街道)11个,其中:乡1个、镇8个、街道2个。调整后,拟设立7个镇(街道),其中:镇4个、街道3个。

二、行政区划调整方案

1.调整大弯街道行政区域范围:共辖10个村(社区):原大弯街道6个社区(革新社区、石家碾社区、怡湖社区、大弯社区、化工路社区、广场社区),原红阳街道4个村(社区)(蔡家庙社区、华严社区、顺江村、同井村)。大弯街道办事处驻地滨河路80号。

2.撤销红阳街道、弥牟镇,设立弥牟街道:共辖13个村(社区):原弥牟镇整建制7个村(社区)(唐家寺社区、火星社区、国光社区、白马村、曙光村、狮子村、三星村),原红阳街道6个村(社区)(红锋村、玉带社区、团结路社区、永红村、青江路社区、政和社区)。弥牟街道办事处驻地政府中路75号。

3.撤销大同镇,设立大同街道:共辖12个村(社区):原大同镇整建制9个村(社区)(凤祥社区、红光社区、一心社区、新峰社区、西林社区、界牌村、青龙村、同福村、五里村),原大弯街道3个村(社区)(大夫村、肖家院社区、黄金村)。大同街道办事处驻地同心大道号。

4.调整城厢镇行政区域范围:共辖26个村(社区):原城厢镇整建制17个村(社区)(槐树街社区、朝阳路社区、壁峰社区、绣川河社区、马鞍社区、茶花社区、白贯村、联兴村、十五里村、五泉村、前锋村、沿沱村、万柳村、龙潭村、十八湾村、玉龙村、金河村),原祥福镇毗河以北8个村(社区)(康家渡社区、天星村、桂通村、高楼村、万年村、香山村、甘泉村、民强村),原大弯街道的双元村。城厢镇政府驻地大南街70号。

5.撤销祥福镇、龙王镇,调整姚渡镇行政区域范围:共辖26个村(社区):原姚渡镇整建制7个村(社区)(姚家渡社区、光明村、黄坭村、凉水村、永和村、坪家村、芦稿村),原祥福镇毗河以南9个村(社区)(红瓦店社区、新山村、马坪村、上元村、福农村、太山村、西江村、东方村、华家村),原龙王镇整建制10个村(社区)(龙王社区、梁湾村、双埝村、青光村、三方村、清洁村、清平村、红树村、牟池塔村、天平堰村)。姚渡镇政府驻地姚渡上街号。

6.调整清泉镇行政区域范围:共辖15个村(社区):原清泉镇12个村(社区)(廖家场社区、友好村、桔丰村、金龙村、永顺村、太平村、五桂村、龙洞村、北宁村、花园村、秧田村、五爱村),原福洪镇3个村(胜利村、幸福村、团结村)。清泉镇政府驻地青石路68号。

7.撤销人和乡,调整福洪镇行政区域范围:共辖22个村:原福洪镇6个村(进步村、民主村、先锋村、字库村、拦冲村、杏花村),原人和乡整建制11个村(新民村、油坊村、金星村、南岳村、壁山村、平桥村、三元村、黎明村、龙王村、东风村、车站村),原清泉镇5个村(红星村、快乐村、西平村、牌坊村、红岩村)。福洪镇政府驻地隆盛街34号。

龙泉驿区

一、设立东安街道。

以原龙泉街道红咏社区、聚和社区、书房村、平安村、顶佛寺村区域和原大面街道蒲草村区域、洪河村部分区域(年农村村组管理体制改革前的原拥护村和原洪河村)为东安街道的行政区域。东安街道办事处驻东安湖路号。

二、调整龙泉街道辖区范围

调整后的龙泉街道辖滨河花园社区、商业街社区、平江路社区、万源路社区、广场社区令明江路社区、公园路社区、利民社区、星光社区、龙都社区、怡新社区、崇德社区、书南社区、驿都路社区、龙平社区、保安社区、魏家街社区、合龙社区、界牌社区、百工堰社区、接龙社区、北泉路社区、驿河社区、保平社区、长柏路社区、芦溪河社区、东大路社区、永兴街社区、静和街社区、酱园街社区、东麓社区、增产社区、北京路社区、文景路社区、董郎路社区。龙泉街道办龙泉街道办事处驻滨河路12号(原龙泉街道街道办事处驻地)。

  三、调整大面街道辖区范围

  调整后的大面街道辖分水村、青台山村、天鹅湖村、师大社区、龙锦苑社区、好日子社区、民乐社区、陵川社区、五星社区、洪柳社区、玉石社区、东洪社区、龙安社区、龙华社区、洪河村部分区域(年农村村组管理体制改革前的原五星村)大面街道办事处驻驿都西路号(原大面街道办事处驻地)。

  四、将洪安镇、黃土镇合并,设立洪安镇。洪安镇人民政府驻均安街1号(原黄土镇人民政府驻地)。

  五、将山泉镇、茶店镇、万兴乡合并,设立山泉镇。山泉镇人民政府驻山泉镇中街99号(原山泉镇人民政府驻地)

  六、撤销柏合镇设立柏合街道。柏合街道办事处驻鲸龙路号(原柏合镇人民政府驻地)

  七、十陵街道、同安街道、洛带镇、西河镇不作调整。

温江区

一、设置情况

  成都市温江区现有10个镇(街道),拟调整为9个镇(街道),其中镇3个、街道6个。

  二、具体调整方案

  (一)整建制保留设置的镇(街道)7个

  1.柳城街道,街道办事处驻东大街号。

  2.涌泉街道,街道办事处驻浩旺路1号。

  3.天府街道,街道办事处驻天府街西段8号。

  4.公平街道,街道办事处驻长安路3号。

  5.万春镇,镇人民政府驻春江东路15号。

  6.和盛镇,镇人民政府驻顺广路号。

  7.寿安镇,镇人民政府驻政星街号。

  (二)调整设置的镇(街道)2个

  1.撤销永盛镇和金马镇建制,设置金马街道,以原永盛镇和金马镇行政区域为金马街道的行政区域,金马街道办事处驻锦蓉路98号(原金马镇人民政府驻地)。

  2.撤销永宁镇建制,设置永宁街道,以原永宁镇行政区域为永宁街道的行政区域,永宁街道办事处驻隆兴街36号(原永宁镇人民政府驻地)。

双流区

1.合并金桥镇与彭镇,设立彭镇,彭镇人民政府驻交通路三段70号。

2.合并胜利镇与黄水镇,设立黄水镇,黄水镇人民政府驻顺河上街1号。

3.调整东升街道行政区域范围,将东升街道双桂社区9组、6组、4组和芦蒿社区5组区域范围内机场南四路以东、机场高速以南、大件路以北区域划归西航港街道管辖,东升街道办事处驻三强西路号。

4.调整西航港街道行政区域范围,将原东升街道双桂社区9组、6组、4组和芦蒿社区5组区域范围内机场南四路以东、机场高速以南、大件路以北区域划归西航港街道管辖,西航港街道办事处驻西航港新街号。

5.调整公兴街道行政区域范围,将公兴街道邵家店社区、青云寺社区划归黄甲街道管辖;将公兴街道草坪社区、藕塘社区4组、朱家庙社区、双塘社区、兰家沟社区区域范围内黄龙大道二段以西,牧鱼街以西、牧鱼二路以北,货运大道以西、双兴大道以南、华府大道四段以西划归黄甲街道管辖;将协和街道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公兴街道管辖。公兴街道办事处驻政府街41号。

6.调整黄甲街道管辖范围,将原公兴街道邵家店社区、青云寺社区划归黄甲街道管辖;将原公兴街道草坪社区、藕塘社区4组、朱家庙社区、双塘社区、兰家沟社区区域范围内黄龙大道二段以西,牧鱼街以西、牧鱼二路以北,货运大道以西、双兴大道以南、华府大道四段以西划归黄甲街道管辖。黄甲街道办事处驻王家场上街28号。

郫都区

一、设置情况

郫都区现设置镇(街道)16个(含合作街道和西园街道),其中:镇13个、街道3个。现拟设置镇(街道)12个,其中:镇3个、街道9个,比原有镇(街道)数量减少4个。

二、具体调整方案(草案)

(一)调整设置的镇

一是撤销现花园镇、友爱镇建制,合并设置友爱镇,镇人民政府驻原花园镇人民政府驻地(原花园镇东街二段号)。

二是撤销现唐元镇、唐昌镇建制,合并设置唐昌镇,镇人民政府驻原唐昌镇人民政府驻地(原唐昌镇梧桐路号)。

三是撤销现古城镇、三道堰镇建制,合并设置三道堰镇,镇人民政府驻原三道堰镇人民政府驻地(原三道堰镇汀沙街69号)。

(二)调整设置的街道

一是撤销现新民场镇、安德镇建制,合并设置安德街道,街道办事处驻原安德镇人民政府驻地(原安德镇政府路2号)。

二是撤销现红光镇、犀浦镇、德源镇、安靖镇、团结镇建制,设置红光街道、犀浦街道、德源街道、安靖街道、团结街道。所辖区域与原镇辖区域一致,办公驻地不变。

(三)保留建制的街道

保留郫筒街道,街道办事处办公驻地不变。

(四)优化建制的街道

调整合作街道和西园街道行政管辖范围。将合作街道所辖的檬梓社区、独柏社区、尚锦社区3个社区划归西园街道。合作街道办事处驻地为成都市郫都区天骄路1号,西园街道办事处驻地为成都市郫都区合庆路33号。

蒲江县

一、设置情况

蒲江县现设置乡(镇、街道)12个。其中:乡4个、镇7个、街道1个,现拟设置乡(镇、街道)8个,其中:镇2个、街道6个。

二、具体调整方案如下

(一)调整设置街道情况(共6个)

1.撤销光明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鹤山街道管辖,鹤山街道办事处驻地:鹤山街道春江巷3号。

2.将寿安镇、长秋乡合并,设立寿安街道,寿安街道办事处驻地:寿安镇政府街10号(原寿安镇人民政府驻地)。

3.将西来镇、复兴乡合并,设立西来街道,西来街道办事处驻地:西来镇寿卧路号(原西来镇人民政府驻地)。

4.撤销大兴镇,以原大兴镇所属行政区域设立大兴街道,大兴街道办事处驻地:大兴镇九仙路中段68号(原大兴镇人民政府驻地)。

5.撤销大塘镇,以原大塘镇所属行政区域设立大塘街道,大塘街道办事处驻地:大塘镇北街22号(原大塘镇人民政府驻地)。

6.撤销成佳镇,以原成佳镇所属行政区域设立成佳街道,成佳街道办事处驻地:成佳镇东升街2号(原成佳镇人民政府驻地)。

(二)调整设置镇情况(共1个)

撤销白云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朝阳湖镇管辖,朝阳湖镇人民政府驻地:朝阳湖镇温泉路号。

(三)其余乡镇建制不变

大邑县

一、设置情况

大邑县现设置乡镇(街道)20个,其中:街道1个,镇16个,乡3个;拟设置街道4个,镇7个。

二、具体调整方案

(一)整建制保留设置的镇2个。

1.西岭镇,人民政府驻西岭镇众山街1号。

2.花水湾镇,人民政府驻花水湾镇温泉南街11号。

(二)调整设置的乡镇(街道)。

1.撤销沙渠镇、董场镇、蔡场镇,设立沙渠街道。将沙渠镇,董场镇祥和村、双河村、龙华社区、龙兴社区、铁溪社区、凤冠社区、昌明街社区和蔡场镇蔡场社区、云南村、万延村、树德村行政区域划归沙渠街道管辖,沙渠街道办事处驻沙渠镇方圆路号(原沙渠镇人民政府驻地)。

2.撤销上安镇、韩场镇、苏家镇,调整安仁镇行政区域范围。将上安镇,韩场镇,苏家镇香林村、永兴村、虹桥社区、复兴社区、安合村,董场镇白马村、正雄社区、兴隆村和蔡场镇万石社区、新福村行政区域划归安仁镇管辖,安仁镇人民政府驻安仁镇千禧路号(原安仁镇人民政府驻地)。

3.撤销王泗镇、三岔镇,设立王泗街道。将王泗镇且埂村、飞羊村、福田社区、新庆社区、五家村、庙湾村、尚河村、孟姜村、黎庵村、静林村和三岔镇行政区域划归王泗街道管辖,王泗街道办事处驻王泗镇蜀源路号(原王泗镇人民政府驻地)。

4.撤销青霞镇,设立子龙街道。将青霞镇,苏家镇梓橦村和晋原街道子龙街社区、镇东村、邑溪村、晋王社区、芙蓉社区、伯乐村、晋义村、锦屏社区、龙华村、干溪村、元通社区、红光社区、东街社区、大树社区、长春路社区、兴隆社区、潘家坝社区、玉龙社区、邑新社区、驷马社区、鸳鸯社区、七里村、青屏村行政区域划归子龙街道管辖,子龙街道办事处驻西岭大道号(原晋原街道办事处驻地)。

5.撤销雾山乡,鹤鸣乡,设立鹤鸣镇,将雾山乡和鹤鸣乡行政区域划归鹤鸣镇管辖。鹤鸣镇人民政府驻鹤鸣乡川王街2号(原鹤鸣乡人民政府驻地)。

6.撤销金星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悦来镇。悦来镇人民政府驻悦来镇通惠街52号(原悦来镇人民政府驻地)。

7.撤销斜源镇,调整?江镇行政区域范围。将斜源镇太平社区、三元场村、六坪村、江源村、大鹏村行政区域划归?江镇管辖。?江镇人民政府驻?江镇翰林街39号(原?江镇人民政府驻地)。

8.调整新场镇行政区域范围。将王泗镇西安村、灯笼社区、杨店村、李安村、龙桥村、丰都村、文笔村,?江镇宝珠村、高坝村和斜源镇盘石村行政区域划归新场镇管辖,新场镇人民政府驻新场镇思安北路79号(原新场镇人民政府驻地)。

9.调整晋原街道行政区域范围。将王泗镇黄土村、义兴村的行政区域划归晋原街道管辖,晋原街道办事处驻鹤翔大道号。

金堂县

一、撤销清江镇和官仓镇,设立官仓街道,以原清江镇和官仓镇的行政区域为官仓街道的行政区域,官仓街道办事处驻官仓镇中孚街号。

二、撤销三星镇和栖贤乡,设立栖贤街道,以原三星镇和栖贤乡的行政区域为栖贤街道的行政区域,栖贤街道办事处驻三星镇橘乡路号。

三、撤销高板镇和平桥乡,设立高板街道,以原高板镇和平桥乡的行政区域为高板街道的行政区域,高板街道办事处驻高板镇商业街42号。

四、撤销竹篙镇和广兴镇,设立竹篙街道,以原竹篙镇和广兴镇的行政区域为竹篙街道的行政区域,竹篙街道办事处驻竹篙镇禹王街23号。

五、撤销隆盛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转龙镇管辖,转龙镇人民政府驻隆盛镇黄桷桠大道号。

六、撤销淮口镇,设立淮口街道,以原淮口镇行政区域为淮口街道的行政区域,淮口街道办事处驻淮口镇学府街1号。

七、撤销白果镇,设立顺江街道,以原白果镇行政区域为顺江街道的行政区域,顺江街道办事处驻白果镇文武宫街63号。

八、撤销三溪镇,设立三溪街道,以原三溪镇行政区域为三溪街道的行政区域,三溪街道办事处驻三溪镇橙海路1号。

新津县

一、撤销文井乡和新平镇,设立宝墩镇,以原文井乡、新平镇所属行政区域为宝墩镇的行政区域。宝墩镇政府驻地设在新津县新平镇龙泰路8号(原新平镇人民政府驻地)。

二、撤销方兴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安西镇管辖。安西镇政府驻地设在新津县安西镇安西街号(原安西镇人民政府驻地)。

三、合并普兴镇、金华镇(不包括白果村),设立普兴街道,以原普兴镇和金华镇(不包括白果村)的行政区域为普兴街道的行政区域。普兴街道办事处驻地设在新津县新中路33号(原普兴镇人民政府驻地)。

四、合并邓双镇、永商镇,设立永商街道,原金华镇白果村整村划入永商街道,以原邓双镇和永商镇以及金华镇白果村的行政区域为永商街道的行政区域。永商街道办事处驻地设在新津县永商镇车灌社区8组(原永商镇人民政府驻地)。

五、撤销花桥镇,设立花桥街道,以原花桥镇的行政区域为花桥街道的行政区域。花桥街道办事处驻地设在新津县白鹤东路1号(原花桥镇人民政府驻地)。

六、撤销花源镇,设立花源街道,以原花源镇的行政区域为花源街道的行政区域。花源街道办事处驻地设在新津县正源路88号(原花源镇人民政府驻地)。

七、五津街道、兴义镇不作调整。

都江堰市

一、设置情况

都江堰市现设置乡镇(街道)19个,调整后乡镇(街道)11个。

二、具体调整方案

(一)调整设置的街道情况(共4个)

1.撤销中兴镇、玉堂镇建制,设玉堂街道,玉堂街道办事处驻原玉堂镇政府驻地玉府街号。

2.撤销向峨乡、蒲阳镇建制,设蒲阳街道,蒲阳街道办事处驻原蒲阳镇政府驻地上阳街号。

3.撤销永丰街道建制,调整幸福街道行政区域范围,将原永丰街道联盟、友爱、永丰、新联、永寿、石马社区划归幸福街道管辖,幸福街道办事处驻都江堰大道号。

4.撤销永丰街道建制,调整奎光塔街道行政区域范围,将原永丰街道民丰、民主社区划归奎光塔街道管辖,奎光塔街道办事处驻江安河东路下段25号。

(二)调整设置的乡镇情况(共4个)

1.撤销胥家镇建制,调整天马镇行政区域范围,将原胥家镇整体划归天马镇管辖,天马镇政府驻原天马镇政府驻地车碧路号。

2.撤销崇义镇建制,调整聚源镇行政区域范围,将原崇义镇整体划归聚源镇管辖,聚源镇政府驻原聚源镇政府驻地鑫苑街二巷60号。

3.撤销柳街镇建制,调整石羊镇行政区域范围,将原柳街镇整体划归石羊镇管辖,石羊镇政府驻原石羊镇政府驻地竹瓦社区9组71号。

4.撤销大观镇、安龙镇建制、调整青城山镇行政区域范围,将原大观镇和原安龙镇整体划归青城山镇管辖,青城山镇政府驻原青城山镇政府驻地上善北路8号。

三、其他(乡镇)街道不作调整

彭州市

一、设置情况

彭州市现有镇(街道)20个,其中镇19个,街道1个。此次行政区划调整拟设置镇(街道)13个,其中镇5个,街道8个。

二、具体调整方案

(一)将龙门山镇与小鱼洞镇合并,保留龙门山镇名称,龙门山镇人民政府驻地复兴路号(原小鱼洞镇人民政府驻地)。

(二)将桂花镇与磁峰镇合并,保留桂花镇名称,桂花镇人民政府驻地金桂西街号(原桂花镇人民政府驻地)。

(三)将敖平镇与红岩镇合并,设立敖平街道,敖平街道办事处驻地敖兴街85号(原敖平镇人民政府驻地)。

(四)将九尺镇与升平镇合并,设立九尺街道,九尺街道办事处驻地兴隆街号(原九尺镇人民政府驻地)。

(五)将隆丰镇与军乐镇合并,设立隆丰街道,隆丰街道办事处驻地兴府街号(原隆丰镇人民政府驻地)。

(六)将濛阳镇与三界镇合并,设立濛阳街道,濛阳街道办事处驻地濛海街1号(原濛阳镇人民政府驻地)。

(七)将通济镇与新兴镇合并,将通济镇官田村、姚家村、天生桥村、梓柏村、双杨村、涧安村、思文场社区划出管辖,保留通济镇名称,通济镇人民政府驻地三明路3号(原通济镇人民政府驻地)。

(八)将通济镇官田村、姚家村、天生桥村、梓柏村、双杨村、涧安村、思文场社区划归白鹿镇管辖,白鹿镇人民政府驻地思文街号。

(九)撤销致和镇,设立致和街道,致和街道办事处驻地天彭大道号(原致和镇人民政府驻地)。

(十)撤销丽春镇,设立丽春街道,丽春街道办事处驻地丽蓉大道号(原丽春镇人民政府驻地)。

(十一)撤销丹景山镇,设立丹景山街道,丹景山街道办事处驻地南安大道88号(原丹景山镇人民政府驻地)。

三、其他镇(街道)不作调整。

邛崃市

一、撤销宝林镇,将原宝林镇的行政区域及临邛街道金鼓社区新邛路以南部分所属区域划归文君街道管辖。文君街道办事处驻文君街道朱水碾街32号(原文君街道办事处驻地)。

二、撤销前进镇,将原前进镇的行政区域划归临邛街道管辖。临邛街道办事处驻临邛街道蜚虹路号(原临邛街道办事处驻地)。

三、撤销桑园镇、茶园乡,设立桑园街道,以原桑园镇、茶园乡的行政区域及原大同乡干塘村、陈院村、古坪村、会龙村、建中村所属区域为桑园街道的行政区域。桑园街道办事处驻桑园镇下新街15号(原桑园镇人民政府驻地)。

四、撤销固驿镇,设立固驿街道,以原固驿镇的行政区域及原牟礼镇新街社区、迎祥村、凤林村、三河村、龙凤村、小塘村、杨柳村、开元村所属区域为固驿街道的行政区域。固驿街道办事处驻固驿镇卷洞桥街号(原固驿镇人民政府驻地)。

五、合并高埂镇(不包括七里村)、冉义镇,设立高埂街道,以原冉义镇的行政区域及原高埂镇高桥社区、联合村、中安村、和平村、光明村、高埂村所属区域为高埂街道的行政区域。高埂街道办事处驻冉义镇民主路2号(原冉义镇人民政府驻地)。

六、撤销羊安镇、回龙镇、牟礼镇,设立羊安街道,以原羊安镇、原回龙镇的行政区域及原牟礼镇永丰社区、牟礼社区、曹店村、乌木村、龙凼村、赵塔村、同录村、两河村、清河村、原高埂镇七里村所属区域为羊安街道的行政区域。羊安街道办事处驻羊安镇界牌村1组1号(原羊安镇人民政府驻地)。

七、合并卧龙镇、孔明乡,设立孔明街道,以原卧龙镇、孔明乡的行政区域为孔明街道的行政区域。孔明街道办事处驻卧龙镇龙府路号(原卧龙镇人民政府驻地)。

八、撤销夹关镇,设立夹关街道,以原夹关镇的行政区域及原天台山镇紫荆村、杨田村、土溪村、天井村、冯坝村所属区域为夹关街道的行政区域。夹关街道办事处驻夹关镇解放街55号(原夹关镇人民政府驻地)。

九、撤销道佐乡、临济镇,设立临济街道,以原道佐乡的行政区域及原临济镇黄庙社区、凉水村、瑞林村、喻岗村所属区域为临济街道的行政区域。临济街道办事处驻道佐乡东街47号(原道佐乡人民政府驻地,派出所设在原临济镇范围内)。

十、调整平乐镇行政区域范围,将临济镇郑航村、包塘村、青华社区所属区域划归平乐镇管辖。平乐镇人民政府驻平乐镇新兴街号(原平乐镇人民政府驻地)。

十一、撤销高何镇,调整天台山镇行政区域范围,以原高何镇的行政区域及原天台山镇三角社区、纪红村、凤乐村、马坪村、清水村所属区域为天台山镇的行政区域。天台山镇人民政府驻高何镇长征大道17号(原高何镇人民政府驻地)。

十二、调整火井镇行政区域范围,将原南宝山镇茶板村、金甲村、常乐村、大葫村所属区域划归火井镇管辖。火井镇人民政府驻火井镇状元路号附1号(原火井镇人民政府驻地)。

十三、调整南宝山镇行政区域范围,以原南宝山镇桃花社区、堰滩村、川王村、堰坪村、静室村、新桥村、马岩村、直台村、天池村、龙洞村、金花村、秋园村、木梯村所属区域为南宝山镇行政区域。南宝山镇人民政府驻南宝山镇天罡街17号(原南宝山镇人民政府驻地)。

十四、撤销水口镇、大同乡,设立大同镇,以原水口镇的行政区域及大同乡永兴社区、青?坪村、中华村、景沟村、孔家山村、陶坝村、盐水村、周沟村所属区域为大同镇的行政区域。大同镇人民政府驻水口镇政府街号(原水口镇人民政府驻地)。

崇州市

一、设置情况

崇州市现有25个乡镇(街道),调整为15个镇(街道),其中镇4个、街道11个。

二、调整方案情况

(一)整建制保留的镇(1个)

1.怀远镇,怀远镇政府驻藤艺路17号。

(二)调整设置镇(街道)(共14个)

1.撤销羊马镇建制,设立羊马街道,以原羊马镇行政区域为羊马街道行政区域,羊马街道办事处驻中白路2号。

2.撤销三江镇建制,设立三江街道,以原三江镇行政区域为三江街道行政区域,三江街道办事处驻桥东路号。

3.撤销江源镇建制,设立江源街道,以原江源镇行政区域为江源街道行政区域,江源街道办事处驻清文路1号。

4.撤销大划镇建制,设立大划街道,以原大划镇行政区域为大划街道行政区域,大划街道办事处驻人和路68号。

5.撤销鸡冠山乡建制,调整文井江镇行政区域范围,以原文井江镇、鸡冠山乡行政区域为文井江镇行政区域,文井江镇政府驻大同温泉小镇号。

6.撤销公议乡建制,调整元通镇行政区域范围,以原公议乡、元通镇行政区域为元通镇行政区域,元通镇政府驻永渠北街号。

7.撤销三郎镇建制,调整街子镇行政区域范围,以原街子镇、三郎镇行政区域为街子镇行政区域,街子镇政府驻味江大道北段97号。

8.调整崇阳街道行政区域范围,调整后的崇阳街道辖蜀州南路社区、三元街社区、上南街社区、北楸社区、杨祠街社区、崇庆中路社区、永康东路社区、唐安西路社区、崇庆北路社区、蜀州北路社区、永安路社区、汇蜀社区、北郊社区、石羊社区、毛桥社区、西河社区、棋盘村、高墩村、小罗村、白石村、永安村、黑铺村、石埂村、白云村、王殿村、唐安村共26个村(社区),崇阳街道办事处驻蜀州北路号。

9.设立崇庆街道,以原崇阳街道仁里社区、三和社区、白碾社区、朱氏街社区、西桥社区、彭庙村、水陆村、同心村、罗墩村、清平村、红桥村、东泉村共12个村(社区)行政区域为崇庆街道行政区域,崇庆街道办事处驻晋康南路66号。

10.撤销道明镇、济协乡、锦江乡建制,合并设立道明街道,以原道明镇、济协乡、锦江乡行政区域为道明街道行政区域,道明街道办事处驻白塔湖大道号。

11.撤销白头镇、王场镇、燎原乡建制,合并设立白头街道,以原白头镇、王场镇、燎原乡行政区域为白头街道行政区域,白头街道办事处驻甘泉街9号。

12.撤销隆兴镇、桤泉镇、集贤乡建制,合并设立隆兴街道,以原隆兴镇、桤泉镇、集贤乡行政区域为隆兴街道行政区域,隆兴街道办事处驻府青路号。

13.撤销廖家镇、崇平镇建制,合并设立廖家街道,以原廖家镇、崇平镇行政区域为廖家街道行政区域,廖家街道办事处驻白云路2号。

14.撤销观胜镇、梓潼镇建制,合并设立观胜街道,以原观胜镇、梓潼镇行政区域为观胜街道行政区域,观胜街道办事处驻天裕东街28号。

简阳市

一、设置情况

简阳市现有乡镇(街道)58个,其中:乡29个、镇25个、街道4个。调整后,拟设立镇(街道)37个,其中:镇12个、街道25个。

二、调整方案

1.调整射洪坝街道管辖范围。以原射洪坝街道所辖的射洪坝社区、东滨路南段社区、解放路社区、筒车路社区、蜀阳社区、沱江社区、水东社区、铁堰社区、刘家村、柳林村,原东溪镇所辖的裕民村、凤凰村、新胜村、建政村、桂林村、易家村和原石钟镇所辖的长顺村的行政区域为射洪坝街道管辖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地射洪坝街道民生路67号。

2.撤销东溪镇,设立东溪街道。以原东溪镇所辖的江南社区、大河村、阳公村、松柏村、双河村、尖山村、万古村、石梯村、泉合村,原射洪坝街道所辖的新阳村、李八村、奎星村、二合村、凉水社区、星光社区、元灯社区、东溪社区、园艺社区和原平泉镇所辖的黄岭村、龙溪村、石马村的行政区域为东溪街道管辖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地东溪街道东溪大道号附2、3、4号。

3.撤销杨柳街道,设立石桥街道。以原杨柳街道所辖的大街社区、红星桥社区、团结村、上安村、杨柳村、天星村、利民村,原石桥镇所辖的渡坝村、柏香村、野猫村、陈家坝村、菱角村、石厂堰村、黄泥堰村、永爱村、虎山村、皂角村、火烧店村和原养马镇所辖的大坪村的行政区域为石桥街道管辖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地石桥街道新街96号。

4.撤销太平桥镇、石桥镇,设立赤水街道。以原石桥镇所辖的先明村、永久村、永达村、笔架村、走马村、同心村、燕子村、同合村、建合村、二峨村、三溪村、万家堂村、黄竹村、深湾村、方家寺村、回龙寺村、万家坝村、玉皇村,原杨柳街道的增产村和原太平桥镇的所有行政区域为赤水街道管辖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地赤水街道回龙大道5号。

5.撤销灵仙乡、养马镇,设立养马街道。以原灵仙乡、原养马镇(除划出的大坪村)的行政区域为养马街道管辖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地养马街道天华街69号。

6.撤销周家乡、石盘镇,设立石盘街道。以原周家乡、原石盘镇和原石桥镇的佘家村、窝窝店村的行政区域为石盘街道管辖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地石盘街道金龙山庄南路号。

7.撤销五指乡、高明乡,设立高明镇。以原五指乡、原高明乡的行政区域为高明镇管辖行政区域。镇政府驻地高明镇建设路50号。

8.撤销武庙乡,设立武庙镇。以原武庙乡的行政区域为武庙镇管辖行政区域。镇政府驻地武庙镇同新路7号。

9.撤销老君井乡、贾家镇,设立贾家街道。以原老君井乡、原贾家镇的行政区域为贾家街道管辖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地贾家街道中心西路70号。

10.撤销普安乡、禾丰镇,设立禾丰街道。以原普安乡、原禾丰镇的行政区域为禾丰街道管辖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地禾丰街道裕民街号。

11.撤销同合乡、新星乡、三星镇,设立三星街道。以原同合乡、原新星乡、原三星镇的行政区域为三星街道管辖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地三星街道隆都路10号。

12.撤销安乐乡、平息乡、施家镇,设立施家街道。以原安乐乡、原平息乡、原施家镇的行政区域为施家街道管辖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地施家街道施乐路号。

13.撤销飞龙乡、五星乡、平泉镇,设立平泉街道。以原飞龙乡、原五星乡、原平泉镇(除划出的黄岭村、龙溪村、石马村)的行政区域为平泉街道管辖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地平泉街道后新街53号。

14.调整青龙镇管辖范围。以原青龙镇和原石钟镇民主村的行政区域为青龙镇管辖行政区域。镇政府驻地青龙镇长寿街号。

15.撤销平窝乡、石钟镇,设立石钟街道。以原石钟镇(除划出的民主村和长顺村)和原平窝乡的行政区域为石钟街道管辖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地石钟街道龙劲街41号。

16.撤销云龙镇、金马镇、五合乡,设立云龙街道。以原云龙镇、原金马镇、原五合乡的行政区域为云龙街道管辖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地云龙街道云西街40号。

17.撤销永宁乡,将永宁乡的行政区域划归江源镇管辖。镇政府驻地江源镇鑫源街8号。

18.撤销镇金镇、老龙乡,设立镇金街道。以原镇金镇、原老龙乡的行政区域为镇金街道管辖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地镇金街道金桥新街38号。

19.十里坝街道更名为新市街道。以原十里坝街道行政区域为新市街道管辖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地新市街道新达街号。

20.新市镇更名为杨家镇。以原新市镇行政区域为杨家镇管辖行政区域。镇政府驻地杨家镇杨家街上场白鹤巷14号。

21.撤销壮溪乡,设立壮溪镇。以原壮溪乡的行政区域为壮溪镇管辖行政区域。镇政府驻地壮溪镇上街号。

22.撤销宏缘乡,设立宏缘镇。以原宏缘乡的行政区域为宏缘镇管辖行政区域。镇政府驻地宏缘镇渡口街15号。

23.撤销望水乡、雷家乡,设立雷家镇。以原望水乡、原雷家乡的行政区域为雷家镇管辖行政区域。镇政府驻地雷家镇永府街9号。

24.撤销丹景乡、新民乡,设立丹景街道。以原丹景乡和原新民乡所辖的行政区域为丹景街道管辖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地为原新民乡政府驻地天府路80号。

25.撤销海螺乡、坛罐乡,设立海螺街道。以原海螺乡和原坛罐乡所辖的行政区域为海螺街道管辖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地为原坛罐乡政府驻地坛罐街24号。

26.撤销清风乡、董家埂乡,设立董家埂街道。以原清风乡所辖的五马桥村、尊恭村、付家坪村、盘湾村、宋家湾村、板庙村、小河村和原董家埂乡的行政区域为董家埂街道管辖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地为董家埂街道太平寺街号。

27.撤销芦葭镇,设立芦葭街道。以原清风乡所辖的谢塘村、枇杷村、千里沟村、潘家沟村、汪家桥村、三清庙村、藕塘村、万角村、鄢家坪村和原芦葭镇的行政区域为芦葭街道管辖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地芦葭街道南华街25号。

28.撤销福田乡,设立福田街道。以原福田乡的行政区域为福田街道管辖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地福田街道富兴街68号。

29.撤销玉成乡,设立玉成街道。以原玉成乡的行政区域为玉成街道管辖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地玉成街道利民街号。

30.撤销三岔镇,设立三岔街道。以原三岔镇的行政区域为三岔街道管辖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地三岔街道三岔街6号。

31.撤销草池镇,设立草池街道。以原草池镇的行政区域为草池街道管辖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地草池街道降溪街号。

32.撤销石板凳镇,设立石板凳街道。以原石板凳镇的行政区域为石板凳街道管辖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地石板凳街道虎山街号。

三、其他镇(街道)不作调整。

旌阳区

一、总体设置情况

德阳市旌阳区现有乡镇(街道)19个(含德阳经开区)。此次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全区拟设置乡镇(街道)13个(含德阳经开区)。

二、具体调整方案

(一)东湖乡和黄河街道合并,设东湖街道。东湖街道办事处驻德阳市旌阳区玉泉路号(原东湖乡人民政府驻地)。

(二)天元镇、扬嘉镇和天虹街道合并,设天元街道。天元街道办事处驻德阳市旌阳区天元路33号(原天元镇人民政府驻地)。

(三)孝感镇和城北街道合并,设孝感街道。孝感街道办事处驻德阳市旌阳区涪江西路57号(原孝感镇人民政府驻地)。

(四)城南街道和旌阳街道合并,设旌阳街道。旌阳街道办事处驻德阳市旌阳区湘江街号(原旌阳街道办事处驻地)。

(五)工农街道和八角井街道合并,设八角井街道。八角井街道办事处驻德阳市旌阳区金沙江路号(原八角井街道办事处驻地)。

三、其余乡镇(街道)建制不变。

罗江区

一、设置情况

罗江区现有10个镇,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后,全区拟设置7个镇。

二、调整方案

(一)御营镇与万安镇整体合并,名称沿用万安镇,万安镇人民政府驻罗江区麓峰北路号(原万安镇人民政府驻地)。

(二)慧觉镇与金山镇整体合并,名称沿用金山镇,金山镇人民政府驻金山镇团结路1号(原金山镇人民政府驻地)。

(三)蟠龙镇与白马关镇合并,名称沿用白马关镇,白马关镇人民政府驻蟠龙镇顺龙街44号(原蟠龙镇人民政府驻地)。

(四)鄢家镇、新盛镇、略坪镇、调元镇不作调整。

中江县

一、设置情况

中江县现设置45个乡镇,其中:16个乡、29个镇。此次区划调整减少15个乡镇,减幅33.33%。拟设置30个乡镇,其中:4个乡、26个镇。

二、具体调整方案

(一)扩大凯江镇行政区域,将东北镇浩淼社区、魁山社区、魁山村、玄武村、北塔村、七里村所属行政区域和南华镇西江北路社区、龙华社区、谭家街社区、余家河社区、龙华村、上马村、李园村、金银山村、团结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凯江镇管辖,凯江镇人民政府驻下东街59号(原凯江镇人民政府驻地)。

(二)青市乡与黄鹿镇整体合并,名称沿用黄鹿镇,黄鹿镇人民政府驻储粮街73号(原黄鹿镇人民政府驻地)。

(三)瓦店乡与永太镇整体合并,名称沿用永太镇,永太镇人民政府驻广场街32号(原永太镇人民政府驻地)。

(四)东北镇红土村、保家村、牟公村、玉桥村、百福村、白梨村、河东村、喜胜村、山寨村、天星堰村、迎泉村、坭金村、油林村、立本村、响水村、洪沟村、花园村、新河村、高灌村、资杰村、胜天村、老桥村所属行政区域与杰兴镇合并,名称沿用东北镇,东北镇人民政府驻山寨村2社。

(五)南华镇南渡社区、太和社区、集新社区、南渡村、南坝村、前锋村、西山村、民主村、黎明村、光辉村、石墙村、严家湾村、五块碑村、积水村、老坪村、涌泉村、苏家坝村、茶店村、高石碑村、救水村、芦堰村、鱼池村、双石村、灌顶村、白象沟村、天元村、高桥村、金盆村、五里坡村所属行政区域与南山镇合并,名称沿用南华镇,南华镇人民政府驻槐北路85号(原南山镇人民政府驻地)。

(六)合兴乡与辑庆镇整体合并,名称沿用辑庆镇,辑庆镇人民政府驻乐山大道(原辑庆镇人民政府驻地)。

(七)石泉乡、古店乡与集凤镇整体合并,名称沿用集凤镇,集凤镇人民政府驻观斗街18号(原集凤镇人民政府驻地)。

(八)清河乡、太平乡与兴隆镇整体合并,名称沿用兴隆镇,兴隆镇人民政府驻金汇路二段2号(原兴隆镇人民政府驻地)。

(九)双龙镇、高店乡与龙台镇整体合并,名称沿用龙台镇,龙台镇人民政府驻人民北路号(原龙台镇人民政府驻地)。

(十)石笋乡与永兴镇整体合并,名称沿用永兴镇,永兴镇人民政府驻文明街9号(原永兴镇人民政府驻地)。

(十一)民主乡与继光镇整体合并,名称沿用继光镇,继光镇人民政府驻英雄街97号(原继光镇人民政府驻地)。

(十二)石龙乡兴石社区、石龙村、五里桥村、鱼山村、凤沟村、柏湾村、古林村、青林村、银水村所属行政区域与联合镇合并,名称沿用联合镇,联合镇人民政府驻联合大道61号(原联合镇人民政府驻地);石龙乡群贵村、金江村、赛金村所属行政区域与通山乡合并,名称沿用通山乡,通山乡人民政府驻幸福路2号(原通山乡人民政府驻地)。

(十三)元兴乡与仓山镇整体合并,名称沿用仓山镇,仓山镇人民政府驻学府路(原仓山镇人民政府驻地)。

三、本次行政区划未作调整的乡镇

富兴镇、通济镇、回龙镇、悦来镇、玉兴镇、永安镇、积金镇、广福镇、会龙镇、冯店镇、太安镇、万福镇、普兴镇、永丰乡、柏树乡、白果乡。

广汉市

一、设置情况

广汉市现有16个镇、2个乡,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后,全市拟设置9个镇、3个街道办事处。

二、调整方案

(一)调整设置的镇(街道)(10个)

1.撤销北外乡,设金雁街道办事处,以原北外乡行政区域为金雁街道办事处的行政区域,办事处驻广汉市黑塔街86号(原北外乡人民政府驻地)。

2.撤销雒城镇,设雒城街道办事处,以原雒城镇行政区域为雒城街道办事处的行政区域,办事处驻广汉市麦市街34号(原雒城镇人民政府驻地)。

3.撤销新丰镇,设新丰街道办事处,以原新丰镇行政区域为新丰街道办事处的行政区域,办事处驻广汉市深圳路18号(原新丰镇人民政府驻地)。

4.金轮镇与兴隆镇合并,设金轮镇,镇人民政府驻金轮镇摇亭街北段85号(原金轮镇人民政府驻地)。

5.高坪镇与西高镇合并,设高坪镇,镇人民政府驻高坪镇东升街西段6号(原高坪镇人民政府驻地)。

6.南丰镇与新平镇合并,设南丰镇,镇人民政府驻南丰镇凤仙街52号(原南丰镇人民政府驻地)。

7.南兴镇与西外乡合并,设三星堆镇,镇人民政府驻南兴镇兴华东街号(原南兴镇人民政府驻地)。

8.金鱼镇与和兴镇宝堂村、双江村、永和村、红安村、安平村、亲民村及场镇社区的行政区域合并,设金鱼镇,镇人民政府驻金鱼镇金小路二段1号(原金鱼镇人民政府驻地)。

9.三水镇与和兴镇华严村、国防村的行政区域合并,设三水镇,镇人民政府驻三水镇九一街北段90号(原三水镇人民政府驻地)。

10.连山镇与松林镇合并,设连山镇,镇人民政府驻连山镇绵远路中段5号(原连山镇人民政府驻地)。

(二)保留设置镇情况(2个)

1.小汉镇,镇人民政府驻地小汉镇新正街20号。

2.向阳镇,镇人民政府驻地向阳镇顺江北路29号。

什邡市

一、设置情况

什邡市地处川西平原西北部,四川省会成都以北,德阳市西北。东以石亭江主流与绵竹市分泾,东南与旌阳区隔石亭江相望,南与广汉市接壤,西与彭州市毗邻,北以九顶山主峰狮子王峰与茂县为界。现有2个街道,14个镇,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后,全市拟设置2个街道,8个镇。

二、调整方案

(一)方亭街道、回澜镇整体合并,设方亭街道,驻地在原方亭街道办事处。

(二)皂角街道、元石镇整体合并,设皂角街道,驻地在原皂角街道办事处。

(三)马祖镇、双盛镇整体合并,设马祖镇,驻地在原双盛镇人民政府。

(四)马井镇、隐峰镇整体合并,设马井镇,驻地在原马井镇人民政府。

(五)蓥华镇、冰川镇、红白镇整体合并,设蓥华镇,驻地在原蓥华镇人民政府。

(六)禾丰镇、南泉镇、洛水镇、师古镇、湔氐镇不作调整。

绵竹市

一、设置情况

绵竹市现有21个乡镇,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后,全市拟设置10个镇,2个街道。

二、调整方案

(一)将剑南镇(马尾河以西部分)、西南镇、板桥镇合并,设立剑南街道,街道办驻地设在原西南镇人民政府。

(二)将剑南镇(马尾河以东部分)、东北镇、齐天镇合并,设立紫岩街道,街道办驻地设在原剑南镇人民政府。

(三)将汉旺镇、兴隆镇、拱星镇、天池乡合并,重新组建汉旺镇,镇政府驻地设在原汉旺镇人民政府。

(四)将九龙镇、遵道镇合并,重新组建九龙镇,镇政府驻地设在原遵道镇人民政府。

(五)将广济镇、金花镇合并,重新组建广济镇,镇政府驻地设在原广济镇人民政府。

(六)将富新镇、绵远镇合并,重新组建富新镇,镇政府驻地设在原富新镇人民政府。

(七)将土门镇更名为麓棠镇。

(八)清平镇、玉泉镇、新市镇、孝德镇、什地镇不作调整。

涪城区

一、设置情况

涪城辖区现设置乡镇(街道)25个,其中:乡1个、镇13个、街道11个。此次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减少12个,减幅48%,拟设置乡镇(街道)13个,其中:镇6个、街道7个。涪城区属:现设置乡镇(街道)18个,其中:乡1个、镇9个、街道8个。此次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减少9个,减幅50%,拟设置乡镇(街道)9个,其中:镇5个、街道4个。高新区:现代管乡镇(街道)4个,其中:镇3个、街道1个。本次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减少2个,减幅50%,拟设置乡镇(街道)2个,其中:镇1个、街道1个。经开区(涪城范围):现代管乡镇(街道)2个(松垭镇属游仙区管辖),其中:镇1个,街道1个。此次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减少1个,减幅50%,拟设街道1个。科创园区:现代管街道1个,此次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整建制保留。

二、具体调整方案

(一)涪城区属

1.整建制保留设置的乡镇(街道)

(1)城郊街道,街道办事处驻高水中街19号。

2.调整设置的乡镇(街道)

(2)将城厢街道、城北街道合并,设立城厢街道,街道办事处驻临园路东段45号(原城北街道办事处驻地)。

(3)将工区街道、朝阳街道合并,设立工区街道,街道办事处驻长虹大道北段35号(原工区街道办事处驻地)。

(4)将石塘街道、南山街道合并,设立石塘街道,街道办事处驻瓦店南路6号(原石塘街道办事处驻地)。

(5)将青义镇、龙门镇、金家林街道合并,设立青义镇,镇人民政府驻龙港路60号(原龙门镇人民政府驻地)。

(6)将新皂镇、金峰镇合并,设立新皂镇,镇人民政府驻新希望街号(原新皂镇人民政府驻地)。

(7)将吴家镇、石洞乡合并,设立吴家镇,镇人民政府驻源龙街57号(原吴家镇人民政府驻地)。

(8)将杨家镇、玉皇镇合并,设立杨家镇,镇人民政府驻兴杨路27号(原杨家镇人民政府驻地)。

(9)将丰谷镇、关帝镇合并,设立丰谷镇,镇人民政府驻团结路19号(原丰谷镇人民政府驻地)。

(二)高新区

1.整建制保留设置的乡镇(街道)

(1)普明街道,街道办事处驻普明北路东段号。

2.调整设置的乡镇(街道)

(2)将永兴镇、磨家镇、河边镇合并,设立永兴镇,镇人民政府驻兴业南路2号(原永兴镇人民政府驻地)。

(三)经开区(涪城范围)

将塘汛镇、城南街道合并,设立塘汛街道,街道办事处驻塘汛街号(原塘汛镇人民政府驻地)。

(四)科创园区

整建制保留创业园街道,街道办事处驻园艺街35号。

游仙区

一、基本设置情况

绵阳市游仙区现设置乡镇(街道)29个,其中:乡3个、镇20个、街道办事处6个。此次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我区实际减少15个,减幅52%。现拟设置镇(街道)14个,其中:镇10个、街道办事处4个。

二、具体调整方案

(一)整建制保留设置的乡镇(街道)

1.保留设置的街道办事处情况(共3个)

(1)富乐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机关驻东津路20号。

(2)涪江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机关驻剑南路东段号。

(3)游仙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机关驻游仙路号。

2.保留设置的镇情况(共2个)

(1)松垭镇,人民政府驻德政街18号。

(2)沉抗镇,人民政府驻仙山路32号。

(二)调整设置的乡镇(街道)

1.调整设置的街道办事处情况(共1个)

将科学城华丰街道办事处、科学城松林街道办事处、科学城春雷街道办事处合并,设科学城春雷街道办事处(办事处驻地涉及保密规定,由科学城自行设置)。

2.调整设置镇情况(共8个)

(1)将小枧沟镇和建华乡合并,设小枧镇,镇人民政府驻利民街13号(原小枧沟镇人民政府驻地)。

(2)将石板镇、观太镇和刘家镇合并,设信义镇,镇人民政府驻双兴路49号(原石板镇人民政府驻地)。

(3)将柏林镇和朝真乡合并,设仙鹤镇,镇人民政府驻兴民街1号(原柏林镇人民政府驻地)。

(4)将玉河镇、梓棉镇和白蝉镇合并,设盐泉镇,镇人民政府驻五圣街18号(原玉河镇人民政府驻地)。

(5)将东林镇和石马镇合并,设石马镇,镇人民政府驻石马镇甘泉街38号(原石马镇人民政府驻地)。

(6)将新桥镇、街子镇和云凤镇合并,设新桥镇,镇人民政府驻新桥镇虹桥路东段2号(原新桥镇人民政府驻地)。

(7)将忠兴镇、太平镇和凤凰乡合并,设忠兴镇,镇人民政府驻忠兴镇政新街1号(原忠兴镇人民政府驻地)。

(8)将魏城镇、徐家镇和东宣镇合并,设魏城镇,镇人民政府驻魏城镇正兴街号(原魏城镇人民政府驻地)。

安州区

一、设置情况

安州区现设置乡(镇)18个,其中:乡3个、镇15个。此次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减少8个,减幅44%。现拟设置乡(镇)10个,其中:乡1个、镇9个。

二、具体调整方案

(一)整建制保留设置的乡(镇)

1.保留设置乡情况

高川乡,乡人民政府驻高川乡世平路13号。

2.保留设置镇情况

(1)秀水镇,镇人民政府驻秀水镇东升干道北段号。

(2)界牌镇,镇人民政府驻界牌镇兴城路1号。

(3)千佛镇,镇人民政府驻千佛镇千佛山路号。

(二)调整设置的镇

1.将黄土镇、乐兴镇合并,设黄土镇,镇人民政府驻原黄土镇荣通干道73号(原黄土镇人民政府驻地)。

2.将塔水镇、清泉镇、宝林镇合并,设塔水镇,镇人民政府驻原塔水镇华兴街57号(原塔水镇人民政府驻地)。

3.将花荄镇、兴仁乡合并,设花荄镇,镇人民政府驻原花荄镇解放街71号(原花荄镇人民政府驻地)。

4.将雎水镇、沸水镇合并,设雎水镇,镇人民政府驻原雎水镇荣华街42号(原雎水镇人民政府驻地)。

5.将桑枣镇、晓坝镇合并,设桑枣镇,镇人民政府驻原桑枣镇中街24号(原桑枣镇人民政府驻地)。

6.将河清镇、永河镇、迎新乡合并,设河清镇,镇人民政府驻原河清镇河永干道89号(原河清镇人民政府驻地)。

江油市

一、设置情况

江油市现设置乡(镇、街道)42个,其中:乡10个、镇29个、街道办事处3个。此次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减少18个,减幅42.8%。现拟设置乡(镇、街道)24个,其中:乡1个、镇22个、街道1个。

二、具体调整方案

(一)整建制保留设置的乡(镇、街道)

1、保留设置镇情况(共5个)。

(1)太平镇,镇人民政府驻太平镇长安路北段号。

(2)大康镇,镇人民政府驻大康镇匡山社区百合路1号。

(3)彰明镇,镇人民政府驻彰明镇正街号。

(4)战旗镇,镇人民政府驻战旗镇民主街49号。

(5)马角镇,镇人民政府驻马角镇梓江路南段号。

2、保留设置街道办事处情况(共1个)。

(6)中坝街道,办事处驻中坝街道涪江路中段号。

(二)调整设置的乡(镇、街道)

1、调整设置乡情况(共1个)

(7)六合乡和枫顺乡合并,设置枫顺乡,乡人民政府驻原六合乡六合村3组(原六合乡人民政府驻地)。

2、调整设置镇情况(共17个)

(8)雁门镇、石元乡和敬元乡合并,设置雁门镇,镇人民政府驻雁门镇双桥社区清江街号(原雁门镇人民政府驻地)。

(9)厚坝镇、文胜镇和华坪办事处合并,将长城街道办事处潼江社区整体划入,设置厚坝镇,镇人民政府驻厚坝镇白塔社区南河街1号(原厚坝镇人民政府驻地)。

(10)二郎庙镇和云集乡合并,将华坪办事处双马社区整体划入,设置二郎庙镇,镇人民政府驻二郎庙镇场镇迎宾路44号(原二郎庙镇人民政府驻地)。

(11)河口镇和重兴乡合并,设置河口镇,镇人民政府驻河口镇燕子村政府街(原河口镇人民政府驻地)。

(12)小溪坝镇和东安乡合并,设置小溪坝镇,镇人民政府驻小溪坝镇新民社区二组(原小溪坝镇人民政府驻地)。

(13)永胜镇和新春乡合并,设置永胜镇,镇人民政府驻永胜镇文峰社区新街31号(原永胜镇人民政府驻地)。

(14)重华镇和铜星乡合并,设置重华镇,镇人民政府驻重华镇灵溪街号(原重华镇人民政府驻地)。

(15)双河镇和新兴乡合并,设置双河镇,镇人民政府驻双河镇新街西段号(原双河镇人民政府驻地)。

(16)新安镇和义新镇合并,设置新安镇,镇人民政府驻新安镇金果社区梨园路号(原新安镇人民政府驻地)。

(17)大堰镇和贯山镇合并,设置大堰镇,镇人民政府驻大堰镇解放下街号(原大堰镇人民政府驻地)。

(18)龙凤镇和东兴镇合并,设置龙凤镇,镇人民政府驻龙凤镇江绵路2号(原龙凤镇人民政府驻地)。

(19)青莲镇和九岭镇合并,设置青莲镇,镇人民政府驻青莲镇明月路99号(原青莲镇人民政府驻地)。

(20)方水镇和八一镇合并,设置方水镇,镇人民政府驻方水镇永镇路2号(原方水镇人民政府驻地)。

(21)西屏镇和香水镇合并,设置西屏镇,镇人民政府驻西屏镇迎宾路49号(原西屏镇人民政府驻地)。

(22)长城街道的中心社区、南苑社区、北二社区,南二社区4个社区整体划入三合镇,设置三合镇。镇人民政府驻三合镇江彰大道中段号(原三合镇人民政府驻地)。

(23)长城街道的二万八社区、临江社区、西坪社区3个社区整体划入武都镇,设置武都镇,镇人民政府驻武都镇城塘路25号(原武都镇人民政府驻地)。

(24)长城街道的盘江社区整体划入含增镇,设置含增镇,镇人民政府驻原含增镇迎宾路号(原含增镇人民政府驻地)。

三台县

一、设置情况

三台县现设置乡镇(街道)63个,其中:乡13个、镇49个、街道办事处1个。此次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减少30个,减幅48%。拟设置乡镇33个,其中:乡2个、镇31个。

二、具体调整方案

(一)整建制保留设置的镇(10个)

1.潼川镇,镇人民政府驻潼川镇北泉路号。

2.刘营镇,镇人民政府驻刘营镇长兴街号。

3.立新镇,镇人民政府驻立新镇建设街东段66号。

4.八洞镇,镇人民政府驻八洞镇新胜街35号。

5.龙树镇,镇人民政府驻龙树镇鑫隆街27号。

6.三元镇,镇人民政府驻三元镇兴和街8号。

7.富顺镇,镇人民政府驻富顺镇青龙街26号。

8.秋林镇,镇人民政府驻秋林镇下正街55号。

9.建中镇,镇人民政府驻建中镇南街号。

10.中太镇,镇人民政府驻中太镇政府街15号。

(二)调整设置的乡、镇(23个)

1.调整设置的乡(2个)

(1)将忠孝乡、双胜镇合并,设立忠孝乡,乡人民政府驻忠孝乡北街28—2号(原忠孝乡人民政府驻地)。

(2)将断石乡、玉林镇合并,设立断石乡,乡人民政府驻断石乡富民街7号(原断石乡人民政府驻地)。

2.调整设置的镇(21个)

(1)将北坝街道办事处、百顷镇、东塔镇合并,设立北坝镇,镇人民政府驻北坝镇樟树路49号(原北坝街道办事处驻地)。

(2)将新德镇、永新镇合并,设立新德镇,镇人民政府驻新德镇长福街1号(原新德镇人民政府驻地)。

(3)将芦溪镇、花园镇合并,设立芦溪镇,镇人民政府驻芦溪镇芦花干道西段40号(原芦溪镇人民政府驻地)。

(4)将西平镇、跃进镇、上新乡合并,设立西平镇,镇人民政府驻西平镇广东街45号(原西平镇人民政府驻地)。

(5)将塔山镇、柳池镇、高堰乡合并,设立塔山镇,镇人民政府驻塔山镇西街号(原塔山镇人民政府驻地)。

(6)将新生镇、曙光乡合并,设立新生镇,镇人民政府驻新生镇老街2号(原新生镇人民政府驻地)。

(7)将观桥镇、菊河镇合并,设立观桥镇,镇人民政府驻观桥镇东街2号(原观桥镇人民政府驻地)。

(8)将景福镇、双乐乡合并,设立景福镇,镇人民政府驻景福镇政府街2号(原景福镇人民政府驻地)。

(9)将鲁班镇、幸福镇合并,设立鲁班镇,镇人民政府驻鲁班镇富荣街1号(原鲁班镇人民政府驻地)。

(10)将古井镇、万安镇、下新乡合并,设立古井镇,镇人民政府驻古井镇映泉街1号(原古井镇人民政府驻地)。

(11)将金石镇、黎曙镇合并,设立金石镇,镇人民政府驻金石镇广东街6号(原金石镇人民政府驻地)。

(12)将新鲁镇、云同乡合并,设立新鲁镇,镇人民政府驻新鲁镇资阳大道南段1号(原新鲁镇人民政府驻地)。

(13)将老马镇、光辉镇、里程镇合并,设立老马镇,镇人民政府驻老马镇下新街19号(原老马镇人民政府驻地)。

(14)将永明镇、建设镇合并,设立永明镇,镇人民政府驻永明镇会仙路1号(原永明镇人民政府驻地)。

(15)将郪江镇、安居镇、宝泉乡合并,设立郪江镇,镇人民政府驻郪江镇正街60号(原安居镇人民政府驻地)。

(16)将石安镇、金鼓镇合并,设立石安镇,镇人民政府驻石安镇步行街47号(原石安镇人民政府驻地)。

(17)将中新镇、乐加乡合并,设立中新镇,镇人民政府驻中新镇新建街7号(原中新镇人民政府驻地)。

(18)将建平镇、前锋镇合并,设立建平镇,镇人民政府驻建平镇政府街1号(原建平镇人民政府驻地)。

(19)将乐安镇、进都乡合并,设立乐安镇,镇人民政府驻乐安镇富乐街22号(原乐安镇人民政府驻地)。

(20)将紫河镇、广利乡、协和乡合并,设立紫河镇,镇人民政府驻紫河镇广兴街号(原紫河镇人民政府驻地)。

(21)将灵兴镇、争胜镇合并,设立灵兴镇,镇人民政府驻灵兴镇府清路13号(原灵兴镇人民政府驻地)。

梓潼县

一、设置情况

梓潼县现设置乡(镇)32个,其中:乡14个、镇18个。此次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减少16个,减幅50%。现拟设置乡(镇)16个,其中:乡1个、镇15个。

二、具体调整方案

(一)整建制保留设置的镇(共4个)

(1)文兴镇,镇人民政府驻文兴镇兴文街南段51号。

(2)双板镇,镇人民政府驻双板镇双福街号。

(3)金龙镇,镇人民政府驻金龙镇兴龙街北段47号。

(4)卧龙镇,镇人民政府驻卧龙镇兴隆街号。

(二)调整设置的乡(镇)

1.调整设置乡情况(共1个)

(1)将宝石乡、定远乡合并,设置宝石乡,乡人民政府驻宝石乡宝兴街号(原宝石乡人民政府驻地)。

2.调整设置镇情况(共11个)

(1)将长卿镇、三泉乡、东石乡合并,设长卿镇,镇人民政府驻长卿镇金牛大道南段5号(原长卿镇人民政府驻地)。

(2)将玛瑙镇、交泰乡合并,设玛瑙镇,镇人民政府驻玛瑙镇新生街27号(原玛瑙镇人民政府驻地)。

(3)将自强镇、马迎乡、二洞乡合并,设自强镇,镇人民政府驻自强镇三合街17号(原自强镇人民政府驻地)。

(4)将仁和镇、大新镇合并,设仁和镇,镇人民政府驻仁和镇仁柏街92号(原仁和镇人民政府驻地)。

(5)将豢龙乡所属部分行政区域(红江村、排柏村、青杠村)、建兴乡所属部分行政区域(新桥村、建立村、建新村、柏林村、油泉村)、马鸣镇和文昌镇合并,设文昌镇,镇人民政府驻文昌镇宾晖大道号(原文昌镇人民政府驻地)。

(6)将石台乡所属部分行政区域(星金村、尖山村、宝塔村、新华村、元包村、文星村、双星村、红溪村)和白云镇所属部分行政区域(长春村、锣包村、宝呈村)和宏仁乡合并,设宏仁镇,镇人民政府驻宏仁镇宏仁街54号(原宏仁乡人民政府驻地)。

(7)将双峰乡所属部分行政区域(立新村、高家村、村子村)和石牛镇合并,设石牛镇,镇人民政府驻石牛镇金石路96号(原石牛镇人民政府驻地)。

(8)将双峰乡所属部分行政区域(河口村、银针村、柑树村、共和村)和观义镇合并,设观义镇,镇人民政府驻观义镇红旗街49号(原观义镇人民政府驻地)。

(9)将建兴乡所属部分行政区域(灵珠村、红光村)和演武镇合并,设演武镇,镇人民政府驻演武镇杨武街7号(原演武镇人民政府驻地)。

(10)将豢龙乡所属部分行政区域(新胜村、岩湾村、桂林村、金星村)、石台乡所属部分行政区域(群力村、枣垭村、铜铃村)、小垭乡、仙峰镇和许州镇合并,设许州镇,镇人民政府驻许州镇吉阳东街号(原许州镇人民政府驻地)。

(11)将仙鹅乡、白云镇所属部分行政区域(回水村、红花村、玉龙村、九林村)和黎雅镇合并,设黎雅镇,镇人民政府驻黎雅镇富乐路1号(原黎雅镇人民政府驻地)。

盐亭县

一、设置情况

盐亭县现设置乡(镇、街道)35个,其中:乡18个、民族乡1个、镇14个、街道2个。此次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减少18个,减幅51%。拟设置乡(镇、街道)17个,其中:乡1个、民族乡1个、镇14个、街道1个。

二、具体调整方案

(一)调整设置乡情况(共2个)

(1)将双碑乡、冯河乡合并(其中:冯河乡尖子村因划出管辖除外),设莲花湖乡,乡人民政府驻冯河乡新兴街10号(原冯河乡人民政府驻地)。

(2)将林山乡、大兴回族乡合并,同时将冯河乡尖子村划归管辖,设大兴回族乡,乡人民政府驻林山乡青龙街63号(原林山乡人民政府驻地)。

(二)调整设置镇情况(共14个)

(1)将凤灵街道弥江社区、复兴村、毛公乡东永村划归云溪镇管辖,设云溪镇,镇人民政府驻云溪镇凤池上街62号(原云溪镇人民政府驻地)。

(2)将剑河乡、安家镇合并,设鹅溪镇,镇人民政府驻安家镇政府街28号(原安家镇人民政府驻地)。

(3)将来龙乡、茶亭乡、柏梓镇合并,设岐伯镇,镇人民政府驻柏梓镇内江街号(原柏梓镇人民政府驻地)。

(4)将黑坪镇、石牛庙乡合并(其中:石牛庙乡宝溪村以及原桅杆村因划出管辖除外),设文通镇,镇人民政府驻黑坪镇天时街18号(原黑坪镇人民政府驻地)。

(5)将两河镇、毛公乡合并(其中:毛公乡东永村因划出管辖除外),同时将巨龙镇聚兴社区、裕民村、凤林村、通和村、五里村划归管辖,设高渠镇,镇人民政府驻两河镇魏河街11号(原两河镇人民政府驻地)。

(6)将永泰乡、林农镇合并(其中:永泰乡五柳村因划出管辖除外),设永泰镇,镇人民政府驻林农镇新政街6号(原林农镇人民政府驻地)。

(7)将榉溪乡、五龙乡、八角镇合并,设九龙镇,镇人民政府驻八角镇政府街49号(原八角镇人民政府驻地)。

(8)将龙泉乡、高灯镇合并(其中:高灯镇龙盘村因划出管辖除外),设西陵镇,镇人民政府驻高灯镇政府街77号(原高灯镇人民政府驻地)。

(9)将折弓乡、金鸡镇合并,同时将高灯镇龙盘村划归管辖,设嫘祖镇,镇人民政府驻金鸡镇政府路48号(原金鸡镇人民政府驻地)。

(10)将麻秧街道、巨龙镇合并(其中:巨龙镇聚兴社区、裕民村、凤林村、通和村、五里村因划出管辖除外),同时将玉龙镇钟沟村村划归管辖,设巨龙镇,镇人民政府驻麻秧街道商业街33号(原麻秧街道办事处驻地)。

(11)将三元乡、黄甸镇合并,设黄甸镇,镇人民政府驻黄甸镇圣东路56号(原黄甸镇人民政府驻地)。

(12)将金安乡、富驿镇合并,同时将永泰乡五柳村、石牛庙乡宝溪村以及原桅杆村划归管辖,设富驿镇,镇人民政府驻富驿镇富驿路下段24号(原富驿镇人民政府驻地)。

(13)将黄溪乡、玉龙镇合并(其中:玉龙镇钟沟村因划出管辖除外),设玉龙镇,镇人民政府驻玉龙镇望江街31号(原玉龙镇人民政府驻地)。

(14)将洗泽乡、宗海乡、金孔镇合并,设金孔镇,镇人民政府驻金孔镇附街3号(原金孔镇人民政府驻地)。

(三)调整设置街道情况(共1个)

设置凤灵街道(其中:凤灵街道弥江社区、复兴村因划出管辖除外),街道办事处驻桂花街72号(原凤灵街道办事处驻地)。

平武县

一、设置情况

平武县现设置乡(镇)25个,其中:乡16个、镇9个(其中少数民族乡13个)。此次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减少5个,减幅20%。现拟设置乡(镇)20个,其中:乡14个、镇6个(其中少数民族乡12个)。

二、具体调整方案。

(一)整建制保留设置的乡(镇)

1.保留设置乡情况(共11个)

(1)高村乡,乡人民政府驻五一街号。

(2)坝子乡,乡人民政府驻政府街66号。

(3)土城藏族乡,乡人民政府驻土城街38号。

(4)旧堡羌族乡,乡人民政府驻上街55号。

(5)阔达藏族乡,乡人民政府驻政府街6号。

(6)黄羊关藏族乡,乡人民政府驻场镇16号。

(7)虎牙藏族乡,乡人民政府驻果子坝街62号。

(8)泗洱藏族乡,乡人民政府驻茶坊街1号。

(9)白马藏族乡,乡人民政府驻白马正街号。

(10)木座藏族乡,乡人民政府驻河口街18号。

(11)木皮藏族乡,乡人民政府驻木皮坝街6号。

2.保留设置镇情况(共4个)

(1)龙安镇,镇人民政府驻政府街8号。

(2)响岩镇,镇人民政府驻涪江路号。

(3)大桥镇,镇人民政府驻大桥街号。

(4)水晶镇,镇人民政府驻政府街4号。

(二)调整设置的乡(镇)。

1.调整设置乡情况(共3个)。

(1)将徐塘羌族乡、豆叩镇合并,设置豆叩羌族乡,乡人民政府驻政府街27号(原豆叩镇人民政府驻地)。

(2)将平南羌族乡、平通镇合并,设置平通羌族乡,乡人民政府驻政府街27号(原平通镇人民政府驻地)。

(3)将大印镇、锁江羌族乡合并,设置锁江羌族乡,乡人民政府驻锁江街号(原锁江羌族乡政府驻地)。

2.调整设置镇情况(共2个)

(1)将水田羌族乡、古城镇合并,设置古城镇,镇人民政府驻政府街1号(原古城镇人民政府驻地)。

(2)将水观乡、南坝镇合并,设置江油关镇,镇人民政府驻唐山大道50号(原南坝镇人民政府驻地)。

北川县

一、设置情况

北川羌族自治县现设置乡(镇)23个,其中:乡13个、镇10个。此次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减少4个,减幅17.4%。现拟设置乡(镇、街道)19个,其中:乡10个、镇9个。

二、具体调整方案

(一)整建制保留设置的乡(镇)

1.保留设置乡情况(共8个)

(1)漩坪乡,乡人民政府驻漩坪乡政府街3号。

(2)白坭乡,乡人民政府驻白坭乡大坪村四组紫杉路24号。

(3)桃龙藏族乡,乡人民政府驻桃龙藏族乡日照路8号。

(4)片口乡,乡人民政府驻片口乡老街45号。

(5)开坪乡,乡人民政府驻开坪乡街道4号。

(6)马槽乡,乡人民政府驻马槽乡石龙街7号。

(7)白什乡,乡人民政府驻白什乡沙坪街56号。

(8)青片乡,乡人民政府驻青片乡街道。

2.保留设置镇情况(共7个)

(1)曲山镇,镇人民政府驻曲山镇曲山社区水井湾路2号。

(2)擂鼓镇,镇人民政府驻擂鼓镇擂鼓街20号。

(3)永安镇,镇人民政府驻永安镇崇文街2号。

(4)陈家坝镇,镇人民政府驻陈家坝镇城政巷2-1号。

(5)桂溪镇,镇人民政府驻桂溪镇桂溪社区政府街6-3号。

(6)禹里镇,镇人民政府驻禹里镇禹王街2号。

(7)小坝镇,镇人民政府驻小坝镇小坝街道26号。

(二)调整设置的乡(镇)

1.调整设置乡情况(共2个)

(1)将墩上乡、坝底乡合并,设置坝底乡,乡人民政府驻原坝底乡滨河北路2号。

(2)将都坝乡、贯岭乡合并,设置都贯乡,乡人民政府驻原贯岭乡新街60号。

2.调整设置镇情况(共2个)

(1)将永昌镇、安昌镇合并,设永昌镇,镇人民政府驻原安昌镇大东街13号。

(2)将香泉乡、通口镇合并,设通泉镇,镇人民政府驻原香泉乡淄援路28号。

雅安市雨城区

雅安市雨城区现有乡镇(街道)建制22个,其中:乡6个、镇12个、街道4个。此次调整,设置乡镇(街道)13个,其中:镇8个、街道5个,减幅40.91%。具体方案如下:

一、将中里镇、上里镇行政区域合并,设上里镇,上里镇人民政府驻四家村2组69号(原上里镇人民政府驻地)。

二、将北郊镇的永兴村、桥楼村、陇西村、丁家村、峡口村、七盘村、大石村、福国村、福坪村、席草村、蒙泉村11个村的区域与碧峰峡镇行政区域合并,设碧峰峡镇,碧峰峡镇人民政府驻三益村7组49号(原碧峰峡镇人民政府驻地)。

三、将沙坪镇、望鱼乡行政区域合并,设望鱼镇,望鱼镇人民政府驻罗坝村1组号(原望鱼乡人民政府驻地)。

四、将南郊乡的坪石村、柳阳村、昝村村、狮子村、太源村、高山村、余家村、龙洞村8个村的区域与孔坪乡行政区域合并,设周公山镇,周公山镇人民政府驻新村村2组43号(原孔坪乡人民政府驻地)。

五、将大兴镇的周山村、万坪村、简坝村、九龙村、徐山村、范山村6个村的区域与凤鸣乡、合江镇、草坝镇行政区域合并,设草坝镇,草坝镇人民政府驻草坝东街30号(原草坝镇人民政府驻地)。

六、将对岩镇的对岩村、坎坡村、彭家村、葫芦村、陇阳村、殷家村6个村的区域与多营镇行政区域合并,设多营镇,多营镇人民政府驻文昌街号(原多营镇人民政府驻地)。

七、将观化乡、八步乡行政区域合并,设八步镇,八步镇人民政府驻紫石村2组号(原八步乡人民政府驻地)。

八、将严桥镇、晏场镇行政区域合并,设晏场镇,晏场镇人民政府驻兴晏前街6号(原晏场镇人民政府驻地)。

九、撤销大兴镇,设大兴街道。以大兴镇的前进村、穆家村、顺路村、寨坪村、高家村、大堰村、龙溪村、天宝村8个村的区域为大兴街道的行政区域,大兴街道办事处驻前进村9组1号(原大兴镇人民政府驻地)。

十、保留东城街道。将南郊乡的水中社区、南坝村、顺江村、澄清村4个村(社区)的区域和对岩镇青江村的区域划归东城街道管辖,东城街道办事处驻建新路号(原东城街道办事处驻地)。

十一、保留西城街道。将对岩镇的龙岗村、顺渡村、青元村3个村的区域划归西城街道管辖,西城街道办事处驻县前街号(原西城街道办事处驻地)。

十二、保留河北街道。将北郊镇的斗胆村、沙溪村、新一村、红星村、联坪村5个村的区域划归河北街道管辖,河北街道办事处驻碧峰峡路37号(原河北街道办事处驻地)。

十三、保留青江街道。将姚桥新区管委会的石马社区、孝廉社区、土桥社区、桐梓林社区4个社区和北郊镇的金鸡村、金凤村、张碗村、白塔村4个村的区域划归青江街道管辖,青江街道办事处驻汉阙路1号(原姚桥新区管委会驻地)。

名山区

一、设置情况

名山区现设置乡镇20个,其中:镇9个,乡11个;此轮行政区划调整减少7个,减幅35%,拟设置镇(街道)13个,其中:镇11个,街道2个。

二、具体调整方案

(一)撤销城东乡、蒙阳镇,设立蒙阳街道办事处。将城东乡平桥村、五里村、双溪村、长坪村、双田村、余光村,蒙阳镇新城社区、西城社区、中心社区、东城社区、紫霞村、同心村、贯坪村、安坪村、拴马村、律沟村、中瓦村、上瓦村、周坪村、德光村,永兴镇郑岩村、沿河村和前进乡清河村行政区域划归蒙阳街道办事处管辖,蒙阳街道办事处驻沿江东路50号。

(二)撤销永兴镇,设立永兴街道办事处。将永兴镇双墙村、三岔村、青江村、大堂村、箭道村、化城村、古房村、马头村、金桥村、笔山村、江落村、瓦窑村,前进乡双合村、桥楼村、两河村和蒙顶山镇大弓村、槐树村、名凤村、卫干社区行政区域划归永兴街道办事处管辖,永兴街道办事处驻永兴镇兴政街1号。

(三)撤销建山乡、万古乡,设立万古镇。将建山乡安乐村、安吉村、横山村、飞水村行政区域和万古乡行政区域划归万古镇管辖,万古镇人民政府驻万中路号。

(四)撤销廖场乡。将廖场乡万坝村、藕塘村、廖场村、新场村、桂芳村行政区域划归黑竹镇管辖,黑竹镇人民政府驻黑竹关村上街号;将廖场乡观音村行政区域划归百丈镇管辖,百丈镇人民政府驻百丈湖大道二段1号。

(五)撤销联江乡、茅河乡,设立茅河镇。将联江乡凉水村、续元村、孙道村、合江村行政区域和茅河乡行政区域划归茅河镇管辖,茅河镇人民政府驻政府街15号;将联江乡藕花村、土墩村行政区域划归红星镇管辖,红星镇人民政府驻星红老街75号;将联江乡九龙村、万安村、紫萝村行政区域划归马岭镇管辖,马岭镇人民政府驻新街26号。

(六)撤销双河乡。将双河乡六合村、云台村行政区域划归车岭镇管辖,车岭镇人民政府驻中心街64号;将双河乡金鼓村、扎营村、长沙村、延源村、骑龙村、金狮村行政区域划归红星镇管辖,红星镇人民政府驻星红老街75号;

(七)撤销解放乡。将解放乡吴岗村行政区域划归红星镇管辖,红星镇人民政府驻星红老街75号;将解放乡银木村、高岗村、瓦子村、月岗村行政区域划归百丈镇管辖,百丈镇人民政府驻百丈湖大道二段1号;将解放乡文昌村行政区域划归新店镇管辖,新店镇人民政府驻新民路下段76号。

(八)撤销红岩乡、前进乡,设立前进镇。将红岩乡和前进乡六坪村、苏山村、楠水村、新市村、林泉村、尖峰村、泉水村、凤凰村的行政区域划归前进镇管辖,前进镇人民政府驻原前进乡前进街43号。将前进乡桥楼村、两河村行政区域划归永兴街道办事处管辖,永兴街道办事处驻原永兴镇兴政街1号。

(九)撤销中峰乡,设立中峰镇。将中峰乡桂花村、一颗印村行政区域划归百丈镇管辖,以中峰乡四岗村、大冲村、四包村、三江村、下坝村、甘溪村、河口村、秦场村、朱场村、海棠村为中峰镇行政区划,中峰镇人民政府驻原中峰乡东街1号。

(十)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将红星镇余坝村、华光村和新店镇安桥村的行政区域划归百丈镇管辖,百丈镇人民政府驻百丈湖大道二段1号;将蒙阳镇箭竹村、河坪村、关口村、德福社区,城东乡官田村、徐沟村和建山乡见阳村、止观村行政区域划归蒙顶山镇管辖,蒙顶山镇人民政府驻皇茶大道下段号。

荥经县

一、总体设置情况

荥经县现设置乡镇21个,其中:乡16个、镇5个。本轮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减少乡镇建制9个,由原16个乡,5个镇,调整为1个街道办事处、7个镇、4个乡。

二、具体调整方案

(一)撤销严道镇、大田坝乡和烈太乡,设严道街道办事处。以原严道镇、原大田坝乡、原烈太乡和原六合乡古城村、上虎村及原附城乡南罗坝村行政区域为严道街道办事处的行政区域。严道街道办事处驻新民上街12号(原严道镇人民政府驻地)。

(二)撤销六合乡,将其所属宝积村、星星村、水池村、富林村行政区域划归花滩镇管辖。花滩镇人民政府驻花滩西街号(镇人民政府驻地不变)。

(三)撤销青龙乡和烟竹乡,设立青龙镇。以原青龙乡和原烟竹乡行政区域为青龙镇的行政区域。青龙镇人民政府驻桂花村二组44号(原青龙乡人民政府驻地)。

(四)撤销荥河乡、烈士乡和新建乡,设立荥河镇。以原荥河乡、原烈士乡和原新建乡行政区域为荥河镇的行政区域。荥河镇人民政府驻楠木村三组号(原荥河乡人民政府驻地)。

(五)撤销天凤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新添镇管辖。新添镇人民政府驻上坝村六组84号(镇人民政府驻地不变)。

(六)撤销新庙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牛背山镇管辖。牛背山镇人民政府驻楠林村二组18号(镇人民政府驻地不变)。

(七)撤销五宪乡和附城乡,设立五宪镇。以原五宪乡和原附城乡南村坝村、烟溪沟村行政区域为五宪镇的行政区域。五宪镇人民政府驻毛坪村小毛坪组号(原五宪乡人民政府驻地)。

(八)将花滩镇青杠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民建彝族乡管辖。民建彝族乡人民政府驻建乐村二组90号(乡人民政府驻地不变)。

三、其余乡镇建制不变。

汉源县

一、设置情况

汉源县现设置乡(镇)30个,其中镇10个、乡20个,此次区划调整拟设置乡(镇)21个,其中镇12个、乡9个。比原有乡(镇)数量减少9个,减幅30%。

二、具体调整方案

(一)撤销料林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大树镇管辖,大树镇人民政府驻山羊坪社区1号。

(二)撤销万里乡、安乐乡,设立安乐镇,以原万里乡、安乐乡所属行政区域为安乐镇的行政区域,安乐镇人民政府驻安乐村2组57号。

(三)撤销大田乡、双溪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九襄镇管辖,九襄镇人民政府驻周家村1组。

(四)撤销后域乡、前域乡,设立前域镇,以原后域乡、前域乡所属行政区域为前域镇的行政区域,前域镇人民政府驻前域社区1号。

(五)撤销西溪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富庄镇管辖,富庄镇人民政府驻富庄社区6组1号。

(六)撤销三交乡、梨园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宜东镇管辖,宜东镇人民政府驻天罡村1号。

(七)撤销河西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唐家镇管辖,唐家镇人民政府驻五里社区3组号。

石棉县

一、设置情况

石棉县现设置乡镇(街道)17个,其中乡15个、镇1个、街道1个,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后拟设置乡镇(街道)12个,其中乡8个、镇3个、街道1个,比原有乡镇(街道)建制减少5个,减幅29.4%。

二、具体调整方案

(一)整建制保留设置的乡镇(街道)。

1.保留设置街道情况。

无。

2.保留设置镇情况。

无。

3.保留设置乡情况(共7个)。

(1)永和乡,人民政府驻永和乡白马村四组号。

(2)迎政乡,人民政府驻迎政乡八牌村一组4号。

(3)丰乐乡,人民政府驻丰乐乡三星村二组98号。

(4)蟹螺藏族乡,人民政府驻蟹螺藏族乡田坪村一组1号。

(5)新民藏族彝族乡,人民政府驻新民藏族彝族乡海耳村二组1号。

(6)草科藏族乡,人民政府驻草科藏族乡草科村三组53号。

(7)栗子坪彝族乡,人民政府驻栗子坪彝族乡栗子村四组1号。

(二)调整设置的乡镇(街道)。

1.调整设置街道情况(共1个)。

(8)撤销棉城街道、新棉镇,设立新棉街道。以原棉城街道、新棉镇的行政区域为新棉街道的行政区域,新棉街道办事处驻老街社区滨河路四段号(原棉城街道办事处驻地)。

2.调整设置镇情况(共3个)。

(9)撤销安顺彝族乡、先锋藏族乡,设立安顺场镇。以原安顺彝族乡、先锋藏族乡的行政区域为安顺场镇的行政区域,安顺场镇人民政府驻安顺村三组66号(原安顺彝族乡人民政府驻地)。

(10)撤销回隆彝族乡、擦罗彝族乡,设立回隆镇。以原回隆彝族乡、擦罗彝族乡的行政区域为回隆镇的行政区域,回隆镇人民政府驻叶坪村二组号(原回隆彝族乡人民政府驻地)。

(11)撤销美罗乡、宰羊乡,设立美罗镇。以原美罗乡、宰羊乡的行政区域为美罗镇的行政区域,美罗镇人民政府驻方元村五组号(原美罗乡人民政府驻地)。

3.调整设置乡情况(共1个)。

(12)撤销挖角彝族藏族乡、田湾彝族乡,设立王岗坪彝族藏族乡,以原挖角彝族藏族乡、田湾彝族乡的行政区域为王岗坪彝族藏族乡的行政区域,王岗坪彝族藏族乡人民政府驻挖角村四组68号(原挖角彝族藏族乡人民政府驻地)。

天全县

一、总体设置情况

天全县现设置乡镇15个,其中:镇2个、乡13个。此次区划调整拟减少乡镇建制5个,减幅33.3%。调整后拟设置乡镇10个,其中:7个镇、3个乡。

二、具体调整方案

(一)撤销大坪乡、多功乡,将原大坪乡大坪村、毛山村、大窝村、徐家村、瓦坪村,原多功乡多功村、半沟村、罗代村和乐英乡盐店社区、石家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始阳镇管辖,始阳镇人民政府驻凤阳大道0号。

(二)撤销思经乡、鱼泉乡,设立思经镇,以原思经乡和原鱼泉乡所属行政区域为思经镇的行政区域,思经镇人民政府驻思经村思经场号。

(三)撤销紫石乡、两路乡,设立喇叭河镇,以原紫石乡紫石关村1组、2组、3组、4组、5组、6组、新地头村、小仁烟村、大仁烟村和原两路乡所属行政区域为喇叭河镇行政区域,喇叭河镇人民政府驻紫石关村紫石关45号。

(四)撤销仁义乡、老场乡,设立仁义镇,以原仁义乡和原老场乡所属行政区域为仁义镇的行政区域,仁义镇人民政府驻永兴村永兴场1号。

(五)撤销小河乡,设立小河镇,以原小河乡所属行政区域和原紫石乡紫石关村7组(脚基坪)所属行政区域为小河镇的行政区域,小河镇人民政府驻秋丰村曹家坝6号。

(六)撤销新场乡,设立新场镇。以原新场乡和兴业乡所属马子村行政区域为新场镇的行政区域,新场镇人民政府驻新场村新场上街6号。

(七)将原大坪乡任家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城厢镇管辖,城厢镇人民政府驻徙榆路57号。

(八)将原多功乡仁义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乐英乡管辖,乐英乡人民政府驻安乐村安乐号。

芦山县

一、总体设置情况

芦山县现辖乡镇行政区划9个,其中:1个街道办事处(芦阳街道办事处),6个镇(飞仙关镇、思延镇、龙门镇、太平镇、大川镇、双石镇),2个乡(清仁乡、宝盛乡)。此次区划调整减少1个,减幅11.11%;拟设置乡镇(街道)8个,其中街道1个,镇6个,乡1个。

二、具体调整方案

(一)撤销清仁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芦阳街道管辖,并将龙门镇五星村划归芦阳街道管辖,芦阳街道办事处驻城北路57号。

(二)将宝盛乡中坝村铁炉头组划归大川镇三江村管辖。大川镇政府驻三江村;宝盛乡政府驻凤头村。

三、其余乡镇建制不变

宝兴县

设置情况

宝兴县现设置乡镇9个,其中乡6个、镇3个,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后拟设置乡镇7个,其中乡4个、镇3个,比原有乡镇建制减少2个,减幅22.2%。

二、具体调整方案

(一)建制保留设置的乡镇

1.保留设置镇情况(共2个)。

(1)穆坪镇,人民政府驻两河口街号。

(2)灵关镇,人民政府驻灵关北路号。

2.保留设置乡情况(共3个)。

(1)大溪乡,人民政府驻罗家坝村紫薇路56号。

(2)蜂桶寨乡,人民政府驻盐井坪村老街上组22号。

(3)硗碛藏族乡,人民政府驻咎落村碛丰二组5号。

(二)调整设置的乡镇(共2个)

1.撤销明礼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五龙乡管辖,五龙乡名称不变,五龙乡人民政府驻五龙乡东风村环街上7号。

2.撤销永富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陇东镇管辖,陇东镇名称不变,陇东镇人民政府驻陇东镇陇东街86号。

乐山市市中区

一、总体设立情况

乐山市市中区现设立乡镇(街道)32个,其中:乡10个、镇15个、街道7个。此次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改革,我区乡镇(街道)实际减少15个,减幅47%。现拟设立乡镇(街道)17个,其中:乡2个、镇10个、街道5个。

二、具体调整方案

(一)整建制保留设立的乡镇

1.保留设立乡的情况(共2个)

(1)剑峰乡,乡人民政府驻白马埂街号。

(2)悦来乡,乡人民政府驻悦来街号。

2.保留设立镇的情况(共1个)

棉竹镇,镇人民政府驻牡丹路号。

(二)调整设立的镇(街道)

1.调整设立镇的情况(共9个)

(1)将土主镇和石龙乡的红月村、平和村合并,设立土主镇,镇人民政府驻中兴街号(原土主镇人民政府驻地)。

(2)将牟子镇的牟子场社区、强鸣村、白果村、武皇村、老龙村、槐子村、菜利村和关庙乡合并,设立牟子镇,镇人民政府驻龙马路号(原牟子镇人民政府驻地)。

(3)将白马镇、童家镇和石龙乡的乐加村、松柏村、流村村、努力村合并,设立白马镇,镇人民政府驻祥源街36号(原白马镇人民政府驻地)。

(4)将青平镇和普仁乡合并,设立青平镇,镇人民政府驻铁蛇坳街89号(原青平镇人民政府驻地)。

(5)将茅桥镇、迎阳乡和九龙乡合并,设立茅桥镇,镇人民政府驻东湖路58号(原茅桥镇人民政府驻地)。

(6)将苏稽镇、杨湾乡和水口镇的石鼓寺村、雷坝村合并,设立苏稽镇,镇人民政府驻新市街45号(原苏稽镇人民政府驻地)。

(7)将平兴乡和临江镇合并,设立平兴镇,镇人民政府驻滑石街41号(原平兴乡人民政府驻地)。

(8)将水口镇的水口场社区、周金村、谢村村、石羊村、周桥村、徐月村和罗汉镇合并,设立水口镇,镇人民政府驻德裕路39号(原水口镇人民政府驻地)。

(9)将安谷镇和车子镇合并,设立安谷镇,镇人民政府驻千禧街1号(原安谷镇人民政府驻地)。

2.调整设立街道的情况(共5个)

(1)将上河街街道、张公桥街街道和泊水街街道合并,设立海棠街道,街道办事处驻油榨街31号(原上河街街道办事处驻地)。

(2)将肖坝街道、通江街道的长征社区、道座庙社区和水口镇的罗李坝村、张徐坝村合并,设立绿心街道,街道办事处驻肖坝路号(原肖坝街道办事处驻地)。

(3)将通江街道的通江社区、岷河社区、敖坝社区、王河社区、乐达社区、蟠龙社区、檀木嘴村和柏杨街道合并,设立通江街道,街道办事处驻春华路南段号(原柏杨街道办事处驻地)。

(4)将大佛街道、九峰镇和凌云乡合并,设立大佛街道,街道办事处驻九峰路号(原九峰镇人民政府驻地)。

(5)将全福镇和牟子镇的翡翠社区、沟儿口村、马边河村、三桥村合并,设立全福街道,街道办事处驻裕农街号(原全福镇人民政府驻地)。

乐山市沙湾区

一、总体设置情况

乐山市沙湾区现设置乡镇建制13个,其中:乡5个、镇8个。此次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我区乡镇实际减少4个,减幅31%。现拟设置镇、街道9个,其中:镇8个、街道1个。

二、具体调整方案

(一)整建制保留设置的镇

保留设置镇的情况(共1个)

葫芦镇,镇人民政府驻葫芦镇龙泉街55号(葫芦镇人民政府驻地)。

(二)调整设置的镇、街道

1.调整设置镇情况(共7个)

(1)将沙湾镇天车村、忠心村、余溪村、王田村、顺河村、三峨村、世坪村、余溪社区、范店乡和龚嘴镇刘沟村14—17组合并,设沙湾镇,镇人民政府驻沙湾镇南陵路4号(原市铁厂办公楼)。

(2)将嘉农镇新园村、双槐村、王场村、分场村、齐安村、燎原村、魏坝村、白岩村、新兴村、加华村、新泉村、沫东坝村、嘉农社区(部分)和太平镇孙坝村(3.4.5组)合并,设嘉农镇,镇人民政府驻嘉农镇嘉兴路号(原嘉农镇人民政府驻地)。

(3)将谭坝乡和太平镇罗一村、付塘村、天顺井村、稻麦村、老码头村、草坝村、五高山村、杜家桥村、费槽村、孙坝村(1.2组)、肖店村、月咡坝村、马胡埂村、杨村坝村、双星村、张湾村、太平社区、草坝社区、老矿社区、休养院社区合并,设太平镇,镇人民政府驻太平镇老街号(原太平镇人民政府驻地)。

(4)将踏水镇和碧山乡合并,设踏水镇,镇人民政府驻踏水镇踏水街号(原踏水镇人民政府驻地)。

(5)将铜茨乡老街村、龙柱村、青冈坪村、园坝村、江山村、铜茨社区划入福禄镇,设福禄镇,镇人民政府驻福禄镇福兴街70号(原福禄镇人民政府驻地)。

(6)将铜茨乡安池村、营业村划入牛石镇,设牛石镇,镇人民政府驻牛石镇五九○街85号(原牛石镇人民政府驻地)。

(7)将龚嘴镇刘沟村1-13组、金牛村、万坪村、长江村、杨岗村、龚嘴社区划入轸溪乡,设轸溪镇,镇人民政府驻轸溪乡轸溪村一组39号(原轸溪乡政府驻地轸溪乡轸星路37号属地质灾害点,拟在此次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后将政府驻地易地搬迁至轸溪乡轸溪村一组39号)。

2.设置街道情况(共1个)

将沙湾镇农场村、绥山社区、沫水社区、南陵社区、乐轧社区、观峨社区和嘉农镇新都村、嘉农社区(丰都庙片区)合并,设铜河街道,街道办事处驻沙湾镇沫若大道南段号(原沙湾镇人民政府驻地)。

五通桥区

一、总体设置情况

五通桥区现设置乡镇12个,其中:乡1个、镇11个。此次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我区乡镇减少4个,减幅33%。现拟设置镇8个。

二、具体调整方案

(一)整建制保留设置的镇(共4个)

1.西坝镇,镇人民政府驻五通桥区西坝镇正觉寺街45号。

2.冠英镇,镇人民政府驻五通桥区冠英镇老石人街号。

3.蔡金镇,镇人民政府驻五通桥区蔡金镇顺熙路24号。

4.石麟镇,镇人民政府驻五通桥区石麟镇麒麟街号。

(二)调整设置的镇(共4个)

1.将竹根镇、杨柳镇合并,设竹根镇,镇人民政府驻五通桥区竹根镇榕景大道号(原竹根镇人民政府驻地)。

2.将牛华镇、新云乡合并,设牛华镇,镇人民政府驻五通桥区牛华镇商业街号(原牛华镇人民政府驻地)。

3.将金山镇、辉山镇合并,设金山镇,镇人民政府驻五通桥区金山镇生产街号(原金山镇人民政府驻地)。

4.将金粟镇、桥沟镇合并,设金粟镇,镇人民政府驻五通桥区金粟镇姜市街86号(原金粟镇人民政府驻地)。

金口河区

一、总体设置情况

乐山市金口河区现设置乡镇6个,其中:乡2个、彝族乡2个、镇2个。此次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减少1个,减幅16.7%。现拟设置乡镇5个,其中:乡1个、镇2个、彝族乡2个。

二、具体调整方案

(一)整建制保留设置的乡、彝族乡

1.保留设置彝族乡的情况(共1个)

共安彝族乡,共安彝族乡人民政府驻象鼻村4组49号(原共安彝族乡人民政府驻地)。

2.保留设置乡的情况(共1个)

永胜乡,乡人民政府驻民主村3组64号(原永胜乡人民政府驻地)。

(二)调整设置的乡、镇、彝族乡

1.调整设置镇的情况(共2个)

(1)将吉星乡和金河镇合并,设金河镇,镇人民政府驻金河社区金水街29号(原金河镇人民政府驻地)。

(2)将和平彝族乡罗回村、金河镇黎明村整体划入永和镇,设永和镇,镇人民政府驻新民村3组166号(原永和镇人民政府驻地)。

2.调整设置彝族乡的情况(共1个)

将和平彝族乡罗回村划入永和镇后,剩余村组设置和平彝族乡,和平彝族乡人民政府驻地迁址桠溪村2组230号(已建的移民安置点)。

峨眉山市

一、总体设置情况

峨眉山市现设置乡(镇)18个,其中:乡3个、镇15个。此次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我市乡(镇)实际减少5个,减幅27.8%。现拟设置乡(镇、街道)13个,其中:乡1个、镇10个、街道2个。

二、具体调整方案

(一)整建制保留设置的乡(镇)

1.保留设置乡的情况(共1个)

(1)龙门乡,乡人民政府驻龙门上街1号。

2.保留设置镇的情况(共5个)

(1)符溪镇,镇人民政府驻白水街6号。

(2)黄湾镇,镇人民政府驻景区路三段号。

(3)罗目镇,镇人民政府驻火神庙街12号。

(4)龙池镇,镇人民政府驻滨湖路20号。

(5)大为镇,镇人民政府驻大兴街1号。

(二)调整设置的乡(镇、街道)

1.调整设置镇的情况(共5个)

(1)将九里镇和乐都镇合并,设九里镇,镇人民政府

驻车箭路46号(原九里镇人民政府驻地)。

(2)将双福镇和普兴乡合并,设双福镇,镇人民政府

驻顺河街26号(原双福镇人民政府驻地)。

(3)将高桥镇和沙溪乡合并,设高桥镇,镇人民政府

驻宏严路号(原高桥镇人民政府驻地)。

(4)将川主镇、新平镇和绥山镇滨河路社区、红华苑

社区、符汶村、光辉村、太泉村、星升村、三界村、斗量村、炳灵村、洪川村、盐井村、沈山村、大庙村、天全村、麻柳村、安川村、五一村合并,设绥山镇,镇人民政府驻玉兰街52号(原绥山镇人民政府驻地)。

(5)将明园社区、友谊社区、蔡村村、红光村、前进

村、灯塔村、友爱村、幸福村、棬鱼村、燕岗村、优胜村、前锋村、红旗村、庙稿村、红山村、新联村、新复村划归桂花桥镇管辖,镇人民政府驻燕岗路63号(原桂花桥镇人民政府驻地)。

2.调整设置街道的情况(共2个)

(1)将绥山镇万寿宫社区、白龙社区、三台山社区、

城东社区、城西村、城南村和胜利镇桑园社区、东胜社区、干河村、胜利村、红星村、月南村、光荣村、熊岗村、夏荷村合并,设胜利街道,街道办事处驻胜利南街25号(原胜利镇人民政府驻地)。

(2)将峨山镇和绥山镇大南村、胜利镇钟鼓社区、十

里村、桂花桥镇彭桥村、折楼村、团结村、五爱村合并,设峨山街道,街道办事处驻保宁街30号(原峨山镇人民政府驻地)。

犍为县

一、设置情况

乐山市犍为县现设置乡(镇)30个,其中:乡18个、镇12个。此次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减少15个,拟设置镇15个,减幅50%。

二、具体调整方案

1.玉津镇与塘坝乡跃进村、向坪村、镇江村、红光村、爱国村、尖山村、塘坝口街社区,以及下渡乡凯旋村、柏杨村、石龙村、文碧村、向荣村、下渡口街社区合并,设立玉津镇,镇人民政府驻玉津镇南街号(原玉津镇政府驻地)。

2.孝姑镇紫云村与清溪镇筒车村、百箩村、洛阳村、踏水村、沉犀村、龙门村、胭脂村、三山村、洛江村、灌引村、渠成村、天山村、南岸村、康家村、盐坪村、龙兴村、丁家村、永星村、新乐村、保安村、上游村、和平村、永安村、七一村、五龙村、交通街社区、建新街社区合并,设立清溪镇。镇人民政府驻清溪镇人和街号(原清溪镇政府驻地)。

3.榨鼓乡、九井乡与清溪镇祇园村合并,设立九井镇。镇人民政府驻九井乡董家沟街号(原九井乡政府驻地)。

4.铁炉乡与新民镇中心村、红岩村、狮子村、农荣村、火箭村、天星村、刘家村,以及孝姑镇五一村、同益村合并,设立铁炉镇。镇人民政府驻铁炉乡新生街89号(原铁炉乡政府驻地)。

5.新民镇麻柳场社区、板桥村、土坪村、新塘村、金田村、凉坪村、岩门村、胜利村、宫堂村、斑竹村、光华村、凉风村、马儿山村与孝姑镇东风村、百支溪村、红久村、石盘村、田佳村、沙湾村、八一村、永平村、孝姑街社区合并,设立孝姑镇。镇人民政府驻孝姑镇云亭街59号(原孝姑镇政府驻地)。

6.大兴乡与新民镇云谷村、雨台村、高洞村、五同村、观音村、金凤村、新云村,以及公平乡安乐村、花坪村、三溪村、仁义村、利泉村、慈云村、公平社区1、2组合并,设立大兴镇。镇人民政府驻大兴乡大兴场街71号(原大兴乡政府驻地)。

7.龙孔镇与下渡乡永忠村合并,设立龙孔镇。镇人民政府驻龙孔镇青龙街号(原龙孔镇政府驻地)。

8.玉屏乡、纪家乡与公平乡竹根村、凉桥村、三联村、埝上村、窗子村、公平社区3组,以及下渡乡三合村、共和村、双河村合并,设立玉屏镇。镇人民政府驻玉屏乡正街18号(原玉屏乡政府驻地)。

9.定文镇、新盛乡与伏龙乡前进村、黄桷村、新建村、一心村、三冲村、伏龙场社区2组合并,设立定文镇。镇人民政府驻定文镇定文街48号(原定文镇政府驻地)。

10.罗城镇、南阳乡与金石井镇合并,设立罗城镇。镇人民政府驻罗城镇新街号(原罗城镇政府驻地)。

11.寿保乡与敖家镇合并,设立寿保镇。镇人民政府驻寿保乡寿保场社区1号(原寿保乡政府驻地)。

12.岷东乡、舞雩乡、石溪镇石马村与伏龙乡黄泽村、丛林村、砖房村、光明村、葵花村、向阳村、伏龙场社区1组,以及下渡乡沙坝村、中和村合并,设立舞雩镇。镇人民政府驻舞雩乡舞雩场街号(原舞雩乡政府驻地)。

13.马庙乡天池村、小村村、成新村与塘坝乡牛心村、白家村、高家村、新房村、塘房村,以及石溪镇河西村、前丰村、桃花村、勤俭村、联盟村、小二河村、戴家坪村、大坪村、保卫村、姜沟村、画眉村、深沟村、民乐社区、凉桥社区合并,设立石溪镇。镇人民政府驻石溪镇民乐街号(原石溪镇政府驻地)。

14.芭沟镇、泉水镇与马庙乡白果村、集和村、顶塘村、莲花村、十月村、小林村、治安村、藕花村、马王庙街社区合并,设立芭沟镇。镇人民政府驻芭沟镇三井社区跃进段2号楼(原芭沟镇政府驻地)。

15.同兴乡与双溪乡合并,设立双溪镇。镇人民政府驻双溪乡柳溪村1组号(原双溪乡政府驻地)。

井研县

一、总体设置情况

乐山市井研县现设置乡(镇)27个,其中:乡17个、镇10个。此次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我县乡(镇)实际减少12个,减幅44.44%。现拟设置街道1个,镇14个。

二、具体调整方案

(一)整建制保留设置的镇(共4个)

(1)研经镇,镇人民政府驻研经镇研经街号。

(2)千佛镇,镇人民政府驻千佛镇千佛街号。

(3)三江镇,镇人民政府驻三江镇三江街号。

(4)东林镇,镇人民政府驻东林镇东林街号。

(二)调整设置的镇(共10个)

1.调整设置镇的情况(共8个)

(1)将黄钵乡、四合乡、马踏镇合并,设马踏镇,镇人民政府驻原马踏镇建设街41号(原马踏镇人民政府驻地)。

(2)将石牛乡、胜泉乡、竹园镇合并,设竹园镇,镇人民政府驻原竹园镇顺河街88号(原竹园镇人民政府驻地)。

(3)将大佛乡、乌抛乡、周坡镇合并,设周坡镇,镇人民政府驻原周坡镇团结街65号(原周坡镇人民政府驻地)。

(4)将磨池镇、王村镇合并,设王村镇,镇人民政府驻原王村镇汇龙街13号(原王村镇人民政府驻地)。

(5)将集益乡、金峰乡合并,设集益镇,镇人民政府驻原集益乡集益街号(原集益乡人民政府驻地)。

(6)将纯复乡、分全乡合并,设纯复镇,镇人民政府驻原纯复乡纯复街13号(原纯复乡人民政府驻地)。

(7)将宝五乡、三教乡合并,设宝五镇,镇人民政府驻原宝五乡宝五街号(原宝五乡人民政府驻地)。

(8)将镇阳乡、天云乡合并,设镇阳镇,镇人民政府驻原镇阳乡镇阳街号(原镇阳乡人民政府驻地)。

2.撤乡建镇的情况(共2个)

(1)撤销高凤乡,设高凤镇,镇人民政府驻原高凤乡高凤街号(原高凤乡人民政府驻地)。

(2)撤销门坎乡,设门坎镇,镇人民政府驻原门坎乡建设街93号(原门坎乡人民政府驻地)。

(三)调整设置街道的情况(共1个)

(1)将高滩乡、研城镇合并,设研城街道,街道办事处驻原研城镇民主街7号(原研城镇人民政府驻地)。

夹江县

一、撤销漹城镇,设立漹城街道,以原漹城镇牌坊社区、和平桥社区、新华社区、城东社区、工农社区、云吟村所属行政区域为漹城街道的行政区域,漹城街道办事处驻迎春南路58号。

  二、撤销界牌镇,设立青衣街道,以原界牌镇和原漹城镇千佛社区、迎春社区、滨江社区、在古社区所属行政区域为青衣街道的行政区域,青衣街道办事处驻迎恩路号。

  三、将原漹城镇漹江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黄土镇管辖。

  四、撤销青州乡、梧凤乡和土门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新场镇管辖,新场镇人民政府驻丹霞路1号。

  五、撤销永青乡和三洞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吴场镇管辖,吴场镇人民政府驻金牛街65号。

  六、撤销甘霖镇和顺河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甘江镇管辖,甘江镇人民政府驻紫云街号。

  七、撤销南安乡、龙沱乡和迎江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木城镇管辖,木城镇人民政府驻下街号。

八、撤销麻柳乡和歇马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华头镇管辖,华头镇人民政府驻滨河街4号。

  九、撤销马村乡和中兴镇,设立马村镇,以原马村乡和原中兴镇所属行政区域为马村镇的行政区域,马村镇人民政府驻马村街17号。

沐川县

1、将沐溪镇、幸福乡、建和乡合并,设立沐溪镇。

2、将大楠镇和炭库乡合并,设立大楠镇。

3、将富和乡和新凡乡合并,设立富新镇。

4、将黄丹镇和海云乡合并,设立黄丹镇。

5、将利店镇和凤村乡合并,设立利店镇。

舟坝镇、永福镇、箭板镇、高笋乡、武圣乡、茨竹乡、杨村乡、底堡乡行政区划保留不变。

注明:其他县区暂时未搜集到相关信息

东坡区

一、总体调整情况

东坡区现设置乡镇(街道)26个,其中乡7个、镇16个、街道3个。此次区划调整拟减少10个,拟设置镇(街道)16个,其中镇13个、街道3个。

二、具体调整方案

(一)整建制保留设置的街道办事处(3个)

1.苏祠街道办事处,办事处驻金鑫东街号。

2.通惠街道办事处,办事处驻颍州北路号。

3.大石桥街道办事处,办事处驻岷江大道68号。

(二)整建制保留设置的镇(3个)

1.修文镇,镇人民政府驻水井巷33号。

2.永寿镇,镇人民政府驻文武路9号。

3.松江镇,镇人民政府驻眉青村3组。

(三)调整设置的镇(10个)

1.将悦兴镇、太和镇合并,设立太和镇,将太和镇河东社区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富牛镇管辖,太和镇人民政府驻滨河街北段79号(原太和镇人民政府驻地)。

2.将土地乡、富牛镇合并,设立富牛镇,将太和镇河东社区、原复盛乡中复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富牛镇管辖,富牛镇人民政府驻富强街36号(原富牛镇人民政府驻地)。

3.将复盛乡、崇礼镇合并,设立崇礼镇,将原复盛乡中复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富牛镇管辖,将原金花乡金江村、红阳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崇礼镇管辖,崇礼镇人民政府驻渔乐街3号(原崇礼镇人民政府驻地)。

4.将金花乡、柳圣乡、复兴乡合并,设立复兴镇,将原金花乡金江村、红阳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崇礼镇管辖,复兴镇人民政府驻兴旺街22号(原复兴乡人民政府驻地)。

5.将象耳镇、白马镇、尚义镇合并,设立尚义镇,尚义镇人民政府驻建政街49号(原尚义镇人民政府驻地)。

6.将广济乡、三苏镇合并,设立三苏镇,三苏镇人民政府驻繁荣街5号(原三苏镇人民政府驻地)。

7.将崇仁镇、思蒙镇合并,设立思蒙镇,思蒙镇人民政府驻利民街号(原思蒙镇人民政府驻地)。

8.将盘鳌乡、秦家镇合并,设立秦家镇;将秦家镇新四村、大同村、新星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万胜镇管辖,将秦家镇红丰村、马桥村、宋坪村、一里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多悦镇管辖;秦家镇人民政府驻建新巷8号(原秦家镇人民政府驻地),万胜镇人民政府驻府街18号(原万胜镇人民政府驻地),多悦镇人民政府驻迎宾路68号(原多悦镇人民政府驻地)。

彭山区

一、总体调整情况

彭山区现设置乡镇(街道)13个,其中乡3个、镇8个、街道2个。此次区划调整拟减少5个,拟设置镇(街道)8个,其中镇3个、街道5个。

二、具体调整方案

(一)整建制保留设置的街道(1个)

凤鸣街道,办事处驻凤鸣街道彭祖大道三段号。

(二)整建制保留设置的镇(1个)

黄丰镇,镇人民政府驻黄丰镇上街民兴路5号。

(三)调整设置的乡镇(街道)(6个)

1.将观音镇、彭溪街道合并,设立观音街道,街道办事处驻彭溪街道前程路36号(原彭溪街道办事处驻地)。

2.将义和乡、谢家镇合并,设立谢家街道,街道办事处驻谢家镇引凤街3号(原谢家镇人民政府驻地)。

3.将武阳镇、江口镇合并,设立江口街道,街道办事处驻武阳镇商业街(原武阳镇人民政府驻地)。

4.将保胜乡、公义镇合并,设立公义镇,镇人民政府驻公义镇新区东街28号(原公义镇人民政府驻地)。

5.将锦江乡、牧马镇合并,设立锦江镇,镇人民政府驻牧马镇毛家渡上街33号(原牧马镇人民政府驻地)。

6.撤销青龙镇,设立青龙街道,街道办事处驻青龙镇交通街2号(原青龙镇人民政府驻地)。

仁寿县

一、总体调整情况

眉山市仁寿县现设置乡镇60个,其中:乡23个,镇37个。此次行政区划调整拟减少28个,拟设置乡镇(街道)32个,其中:乡2个、镇26个、街道4个。

二、具体调整方案

(一)整建制保留设置的乡(1个)

青岗乡,乡人民政府驻汤家村老街29号。

(二)整建制保留设置的镇(5个)

1.黑龙滩镇,镇人民政府驻铁门社区3组。

2.大化镇,镇人民政府驻华兴社区东大街90号。

3.曹家镇,镇人民政府驻梨树社区兴农街36号。

4.始建镇,镇人民政府驻营山社区营山街号。

5.慈航镇,镇人民政府驻观音社区观音桥街号。

(三)调整设置的乡(1个)

将景贤乡、虞丞乡合并,设立虞丞乡,虞丞乡人民政府驻丞相村丞相街70号(原虞丞乡人民政府驻地)。

(四)调整设置的镇(21个)

1.将板燕乡、古佛乡、元通镇、文宫镇合并,设立文宫镇,文宫镇人民政府驻文华社区红专街42号(原文宫镇人民政府驻地)。

2.将曲江镇、方家镇合并,设立方家镇,方家镇人民政府驻龙方社区马鞍路号(原方家镇人民政府驻地)。

3.将龙桥乡、龙马镇合并,设立龙马镇,龙马镇人民政府驻马家社区东街9号(原龙马镇人民政府驻地)。

4.将鸭池乡、谢安乡合并,设立谢安镇,谢安镇人民政府驻灵芝社区戏楼街38号(原谢安乡人民政府驻地)。

5.将城堰乡、北斗镇合并,设立北斗镇,北斗镇人民政府驻玉泉社区大田街号(原北斗镇人民政府驻地)。

6.将玉龙镇、富加镇合并,设立富加镇,富加镇人民政府驻马鞍社区富都大道98号(原富加镇人民政府驻地)。

7.将石咀乡、藕塘乡、农旺镇合并,设立藕塘镇,藕塘镇人民政府驻高峰社区中心街33号(原藕塘乡人民政府驻地)。

8.将新店乡、中农镇合并,设立新店镇,新店镇人民政府驻周笼社区田坝街81号(原中农镇人民政府驻地)。

9.将河口乡、板桥乡合并,设立板桥镇,板桥镇人民政府驻桂花社区仁顺路号(原板桥乡人民政府驻地)。

10.将双堡乡、识经镇、禾加镇合并,设立禾加镇,禾加镇人民政府驻共和社区西街一段号(原禾加镇人民政府驻地)。

11.将天峨镇、禄加镇合并,设立禄加镇,禄加镇人民政府驻红卫社区福禄街54号(原禄加镇人民政府驻地)。

12.将凤陵乡、宝飞镇合并,设立宝飞镇,宝飞镇人民政府驻宝珠社区正大街号(原宝飞镇人民政府驻地)。

13.将涂家乡、松峰乡、四公镇、汪洋镇合并,设立汪洋镇,汪洋镇人民政府驻洪湖社区广华街31号(原汪洋镇人民政府驻地)。

14.将促进乡、彰加镇合并,设立彰加镇,彰加镇人民政府驻磨子社区兴华街号(原彰加镇人民政府驻地)。

15.将合兴乡、钟祥镇合并,设立钟祥镇,钟祥镇人民政府驻针匠社区国道街号(原钟祥镇人民政府驻地)。

16.将洪峰乡、龙正镇合并,设立龙正镇,龙正镇人民政府驻龙驹社区龙缘巷12号(原龙正镇人民政府驻地)。

17.将向家镇、中岗镇、观寺镇合并,设立贵平镇,贵平镇人民政府驻彻底村富兴街号(原中岗镇人民政府驻地)。

18.将鳌陵乡、高家镇合并,设立高家镇,高家镇人民政府驻花园社区花园街号(原高家镇人民政府驻地)。

19.将兆嘉乡、满井镇合并,设立满井镇,将满井镇杜家社区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文林镇管辖,满井镇人民政府驻龙泉社区佳泉街号(原满井镇人民政府驻地)。

20.将宝马镇三友、镇山、石联、军旗4个社区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文林镇管辖,调整后宝马镇辖决心社区、洪水、石缸、尖兵、小沟、军民、军农、高照7个村,宝马镇人民政府驻决心社区顺河街13号(原宝马镇人民政府驻地)。

21.将珠嘉镇黑虎、苗园、响水、木门4个社区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文林镇管辖,调整后珠嘉镇辖笔水社区、棚村、踏水、园山、国和、金光、志气6个村,珠嘉镇人民政府驻国和村人民街65号(原珠嘉镇人民政府驻地)。

(五)调整设置的街道办事处(4个)

1.撤销文林镇,设立文林街道办事处、普宁街道办事处、怀仁街道办事处。

(1)设立文林街道办事处,辖原文林镇蜜桔、飞泉、陵阳、先农、书院路、城西、文林路、建设路、陵州路、金马路、嘉南、南坛路、学习、忠实、火箭、城南、石莲、奎星阁18个社区,文林街道办事处驻金马路一段52号(原文林镇人民政府驻地)。

(2)设立普宁街道办事处,辖原文林镇黎光、高笋、龙水河、坝达、城东、江家坝、新民、钟坝、叶桥、响水、木门、杜家、三友、镇山、石联、军旗16个社区,普宁街道办事处驻陵州大道南段7号(文林市民中心)。

(3)设立怀仁街道办事处,辖原文林镇吊庆、春燕、三圣、钢铁、祠堂、利林、学堂、北燕、八里、城北、大道、黑虎、苗园13个社区,怀仁街道办事处驻龙滩大道5号(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县急救指挥中心办公楼)。

2.将清水镇、兴盛镇、里仁镇、视高镇合并,设立视高街道办事处,视高街道办事处驻水铺社区东升街西段1号(原清水镇人民政府驻地)。

丹棱县

一、总体调整情况

丹棱县现设置乡镇7个,其中乡2个、镇5个。此次区划调整拟减少2个,拟设置乡镇5个,其中镇4个、乡1个。

二、具体调整方案

(一)整建制保留设置的乡镇(2个)

1.张场镇,镇人民政府驻下正街2号。

2.顺龙乡,乡人民政府驻骡子街号。

(二)调整设置的乡镇(3个)

1.将石桥乡整体,杨场镇狮子村,双桥镇老中隆片区的石河村、黄金村、宿场村、梅湾村、龙埂村、天宫村合并到丹棱镇,更改镇名为齐乐镇,镇人民政府驻滨河南路号。

2.将仁美镇、双桥镇(老双桥片区的团林村、隆兴村、五龙村、刘坡村、金藏村、中山村、石牛村、桂香村8个村)合并,设立仁美镇。镇人民政府驻里仁路1号(原仁美镇人民政府驻地)。

3.将杨场镇狮子村合并到齐乐镇,保留杨场镇建制,辖12个村(社区),即:金牛社区、曾坝村、金龙村、水口村、古井村、朱沟村、黄庙村、凤凰村、会灵村、大兴村、石马村、杨坝村。镇人民政府驻东顺街11号。

青神县

青神县现有乡镇建制10个,其中:乡3个、镇7个。此次调整,拟减少乡镇建制3个,调整为4镇2乡1街道办事处,减幅30%。

具体调整方案:

一、设立青城街道办事处

撤销青城镇、南城镇、黑龙镇,设立青城街道办事处。将原青城镇、南城镇、黑龙镇所属行政区域和西龙镇钟家山村、光辉村行政区域划归青城街道办事处管辖,青城街道办事处驻振兴路北段59号(原青城镇人民政府驻地)。

二、设立高台镇

撤销高台乡、河坝子镇,设立高台镇。将原高台乡、河坝子镇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高台镇管辖,高台镇人民政府驻新柳社区麻柳街87号(原高台乡人民政府驻地)。

三、调整西龙镇

将西龙镇钟家山村、光辉村行政区域划归青城街道办事处管辖,其余行政区域归西龙镇管辖,西龙镇人民政府驻场镇社区龙凤街52号(原西龙镇人民政府驻地)。

四、保留瑞峰镇、汉阳镇、白果乡、罗波乡

洪雅县

一、总体设置情况

洪雅县现设置乡镇15个,其中:镇12个,乡3个。此次区划调整减少3个,减幅20%。拟设置镇12个。

二、具体调整方案

(一)整建制保留设置的镇(9个)

1.洪川镇,镇政府驻九胜大道号。

2.止戈镇,镇政府驻柑子场60号。

3.瓦屋山镇,镇政府驻康庄路15号。

4.七里坪镇,镇政府驻峨邛路号。

5.高庙镇,镇政府驻凤仙路25号。

6.槽渔滩镇,镇政府驻青江上街6号。

7.东岳镇,镇政府驻东岳街号。

8.中保镇,镇政府驻东环路2号。

9.余坪镇,镇政府驻新安路95号。

(二)调整设置的镇(3个)

1.将三宝镇、将军乡合并,设将军镇。镇人民政府驻地在将军街号(原将军乡人民政府驻地)。

2.将汉王乡、中山乡合并,设中山镇。镇人民政府驻地在桂花街号(原中山乡人民政府驻地)。

3.将花溪镇、柳江镇合并,设柳江镇。镇人民政府驻地在玉屏北街19号(原柳江镇人民政府驻地)。

船山区

(一)撤销复桥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龙凤镇管辖,龙凤镇人民政府驻凤鸣下街5号。

(二)将龙凤镇三洲村、小河洲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仁里镇管辖;将龙凤镇天星坝社区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南强街道管辖,南强街道办事处驻涪江社区3组。

(三)将仁里镇乘龙社区、凉风垭社区、僧家沟社区、云灵社区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灵泉街道管辖,灵泉街道办事处驻圣泉路83号。

(四)设立杨渡街道,将永兴镇二教寺村、苟桥村、姜家巷村、马田村、任家渡村、水寨门村、歇马庙村、洋渡村、中脊村、钟灵寺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杨渡街道管辖,杨渡街道办事处驻锦屏路89号。

(五)撤销老池乡,设立老池镇,以原老池乡所属行政区域为老池镇的行政区域,老池镇人民政府驻更新街53号。

(六)撤销西宁乡、金家沟街道,设立西宁街道,以原西宁乡樟树堰村、徐家堰村、兰井村、福光庙村、青岗社区、五里垭社区和原金家沟街道金桂社区、文星桥社区所属行政区域为西宁街道的行政区域,西宁街道办事处驻春晓路2号附4号。

(七)撤销保升乡,设立保升镇,以原保升乡和原金家沟街道金桃社区、金家沟社区、凉水井社区、金荷社区、新开寺社区所属行政区域为保升镇的行政区域,保升镇人民政府驻保升街51号。

(八)撤销北固乡,设立北固镇,以原北固乡和原西宁乡斑竹园村、石骨堰村、窝窝店村、联升村、火把堰村、飞凤村、双拱桥村、铜鼓山村以及新桥镇玉堂村、龙兴村、龙楼社区所属行政区域为北固镇的行政区域,北固镇人民政府驻北固西路83号。

(九)撤销龙坪街道,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南强街道管辖,南强街道办事处驻涪江社区3组。

(十)撤销高升街街道,将原高升街街道德胜路社区、顺城街社区、文成街社区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镇江寺街道管辖,镇江寺街道办事处驻德胜东路号。

(十一)将原高升街街道米市街社区、滨河路社区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凯旋路街道管辖;将镇江寺街道紫薇社区油房街以南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凯旋路街道管辖,凯旋路街道办事处驻小西街10号。

(十二)将凯旋路街道凯东社区、天兴社区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南津路街道管辖,南津路街道办事处驻南津路号。

安居区

一、撤销莲花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拦江镇管辖,拦江镇人民政府驻会元街3号。

二、撤销步云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白马镇管辖,白马镇人民政府驻白果大道12号。

三、撤销马家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西眉镇管辖,西眉镇人民政府驻石圣街号。

四、撤销大安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三家镇管辖,三家镇人民政府驻政府街62号。

五、撤销观音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横山镇管辖,横山镇人民政府驻天灯街号。

 六、将聚贤镇群力村,文里村4、6、11组,岩峰村1、2、3、4、8组,青冈村3、4、5、6、7、8、13组,群福村4、5、6组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凤凰街道管辖,凤凰街道办事处驻安居大道中段号。

射洪市

  一、撤销伏河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复兴镇管辖,复兴镇人民政府驻人民街96号。

  二、撤销太兴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天仙镇管辖,天仙镇人民政府驻三十米大街99号。

  三、撤销青堤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沱牌镇管辖,沱牌镇人民政府驻滨江路号。

  四、撤销凤来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金家镇管辖,金家镇人民政府驻源府街54号。

  五、撤销玉太乡和金鹤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大榆镇管辖,大榆镇人民政府驻中心街49号。

  六、撤销文升乡,设立文升镇,以原文升乡所属行政区域为文升镇的行政区域,文升镇人民政府驻新街69号。

  七、撤销双溪乡和东岳乡,设立东岳镇,以原双溪乡和原东岳乡所属行政区域为东岳镇的行政区域,东岳镇人民政府驻梓江路33号。

  八、撤销万林乡和瞿河乡,设立瞿河镇,以原万林乡和原瞿河乡所属行政区域为瞿河镇的行政区域,瞿河镇人民政府驻政府街53号。

  九、撤销陈古镇和太和镇,设立武安镇,以原陈古镇和原太和镇所属行政区域为武安镇的行政区域,武安镇人民政府驻政通街29号。

  十、子昂街道更名为太和街道。

蓬溪县

  一、撤销回水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明月镇管辖,明月镇人民政府驻望月街2号。

  二、撤销群力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吉祥镇管辖,吉祥镇人民政府驻正街号。

  三、撤销农兴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蓬南镇管辖,蓬南镇人民政府驻南府街65号。

  四、撤销黄泥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任隆镇管辖,任隆镇人民政府驻万寿街99号。

  五、撤销金龙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三凤镇管辖,三凤镇人民政府驻交通街号。

  六、撤销高坪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金桥镇管辖,金桥镇人民政府驻置信大道号。

  七、撤销吉星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鸣凤镇管辖,鸣凤镇人民政府驻东升街18号。

  八、撤销新星乡和罗戈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文井镇管辖,文井镇人民政府驻文峰街号。

  九、撤销槐花乡、板桥乡和新胜乡,设立槐花镇,以原槐花乡、原板桥乡和原新胜乡所属行政区域为槐花镇的行政区域,槐花镇人民政府驻向阳街5号。

  十、撤销下东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赤城镇管辖,赤城镇人民政府驻中河街79号。

  十一、设立普安街道,将赤城镇城南社区、成龙社区、映月社区、普安社区、竹林桥社区、梨园社区、华园社区、打铁垭村、任家桥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普安街道管辖,普安街道办事处驻蜀北中路号。

大英县

  一、撤销郪口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回马镇管辖,回马镇人民政府驻新街5号。

  二、撤销星花乡和福禄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河边镇管辖,河边镇人民政府驻裕河街1号。

  三、撤销五方乡和智水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玉峰镇管辖,玉峰镇人民政府驻交通街78号。

  四、撤销石门镇和民主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隆盛镇管辖,隆盛镇人民政府驻中心街号。

  五、撤销寸塘口乡和通仙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蓬莱镇管辖,蓬莱镇人民政府驻朝阳街1号。

  六、设立盐井街道,将蓬莱镇同心路社区、转轮街社区、花园街社区、胡家坝社区、殷家沟社区、基井湾社区、唐家湾社区、火车站社区、田坝子社区、凉亭社区、梨子坝社区、红旗社区、太吉村、双池村、五凤村、余粮村、红旗村、梨子坝村、凉湾村、普福村、宝石岩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盐井街道管辖,盐井街道办事处驻郪江中路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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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江区

一、设置情况

资阳市雁江区现设置乡(镇、街道)26个。其中:乡2个、镇20个、街道4个。本次调整拟减少4个,减幅15.38%。现拟设置镇(街道)22个,其中:镇17个、街道5个。

二、具体调整方案

(一)拟调整设置的镇(街道)

1.拟调整设置街道情况(共1个)

(1)设立东城街道,将宝台镇雷音村、白沙村、飞虹村、协议村、钟山村、拱城村、宝台寺社区、天生社区、半山社区、沱桥社区、黄泥社区划归为东城街道的行政区域,办事处驻宝台大道号(原宝台镇人民政府驻地)。

2.拟调整设置镇情况(共7个)

(2)将新场乡、回龙乡、丹山镇所属行政区域合并,设立丹山镇,镇人民政府驻丹山镇丹东路94号(原丹山镇人民政府驻地)。

(3)将忠义镇石柱村、天明村、长沙村、苌弘村、敲钟村、访弘村、幸福村、高洞村、忠义场社区、高坝村1—10社与丰裕镇、碑记镇所属行政区域合并,设立丰裕镇,镇人民政府驻丰裕镇民主街78号(原丰裕镇人民政府驻地)。

(4)将忠义镇云台村、元坝村、平岗村、松林村、高坝村11—15社与南津镇所属行政区域合并,设立南津镇,镇人民政府驻南津镇共和街32号(原南津镇人民政府驻地)。

(5)将宝台镇富凉村、东角村、石牛村、大洪村和清水镇所属行政区域合并,设立宝台镇,镇人民政府拟驻宝台镇大洪村4社。

(6)将雁江镇响水村、迎接镇青龙村、龙凼村和松涛镇所属行政区域合并,设立松涛镇,镇人民政府驻松涛镇天台路1号(原松涛镇人民政府驻地)。

(7)雁江镇人民政府驻水巷子1号。

(8)迎接镇人民政府驻迎接镇顺城西街号。

(二)保留设置的镇(街道)

1.保留设置街道情况(共4个)

(9)莲花街道,办事处驻莲花路2段11号。

(10)资溪街道,办事处驻城南西街12号。

(11)三贤祠街道,办事处驻凤岭路号。

(12)狮子山街道,办事处驻槐树中路35号。

2.保留设置镇情况(共10个)

(13)临江镇,镇人民政府驻临江镇临江寺商贸街33号。

(14)祥符镇,镇人民政府驻祥符镇政文路1号。

(15)小院镇,镇人民政府驻小院镇东大街38号。

(16)堪嘉镇,镇人民政府驻堪嘉镇朝阳路号。

(17)东峰镇,镇人民政府驻东峰镇东峰街1段20号。

(18)伍隍镇,镇人民政府驻伍隍镇政府街20号。

(19)石岭镇,镇人民政府驻石岭镇石岭街77号。

(20)老君镇,镇人民政府驻老君镇君山街38号。

(21)中和镇,镇人民政府驻中和镇方碧路号。

(22)保和镇,镇人民政府驻保和镇河滨街1号。

安岳县

 一、设置情况

 安岳县现有69个乡镇(其中,37个乡,32个镇);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后,全县拟设置46个乡镇街道(其中,12个乡,32个镇,2个街道)。

二、调整方案

  (一)设立岳城街道办事处,以原岳阳镇的土城门、龙王庙、奎星阁、四方井、铁峰、洗墨池、王家坝、奎安、龙井、龙凤10个社区和金花、望城、龙潭、贾岛、竹林、文昌、南桥、白石、岳一、深沟、岳井、长水、梓潼、五里、关新15个村为岳城街道办事处的行政区域,岳城街道办事处驻东大街48号(原岳阳镇人民政府驻地)。

  (二)撤销城北乡、城西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岳阳镇管辖,以原城北乡、城西乡所属行政区域和原岳阳镇石坝子、北坝、土地堂3个社区及水观、曙光、永兴、七里、船形、棋盘、中七、红双、新村、万寿村、鄢山、宝定12个村为岳阳镇的行政区域,岳阳镇人民政府驻解放街号(原县粮食局办公大楼)。

  (三)撤销石桥铺镇,改设石桥街道办事处,以原石桥铺镇所属行政区域为石桥街道办事处的行政区域,石桥街道办事处驻石兴街68号(原石桥铺镇人民政府驻地)。

  (四)撤销人和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通贤镇管辖,通贤镇人民政府驻文明街19号(原通贤镇人民政府驻地)。

  (五)撤销团结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长河源镇管辖,长河源镇人民政府驻政府街61号(原长河源镇人民政府驻地)。

  (六)撤销石鼓乡、悦来乡(不含沙坪村),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卧佛镇管辖,卧佛镇人民政府驻上府街6号(原卧佛镇人民政府驻地);将悦来乡沙坪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鸳大镇管辖,鸳大镇人民政府驻鸳鸯街号(原鸳大镇人民政府驻地)。

  (七)撤销坪河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永清镇管辖,永清镇人民政府驻武圣街18号(原永清镇人民政府驻地)。

  (八)撤销鱼龙乡和乾龙乡,设立乾龙镇,以原鱼龙乡和乾龙乡的行政区域为乾龙镇的行政区域,乾龙镇人民政府驻廻龙街41号(原乾龙乡人民政府驻地)。

  (九)撤销白水乡、偏岩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龙台镇管辖,龙台镇人民政府驻花园西街1号(原龙台镇人民政府驻地)。

  (十)撤销顶新乡、瑞云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石羊镇管辖,石羊镇人民政府驻惠民街号(原石羊镇人民政府驻地)。

  (十一)撤销高屋乡、和平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李家镇管辖,李家镇人民政府驻奎星路49号(原李家镇人民政府驻地)。

(十二)撤销努力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元坝镇管辖,元坝镇人民政府驻牌坊街33号(原元坝镇人民政府驻地)。

(十三)撤销共和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兴隆镇管辖,兴隆镇人民政府驻镇兴街99号(原兴隆镇人民政府驻地)。

  (十四)撤销天宝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天林镇管辖,天林镇人民政府驻老正街号(原天林镇人民政府驻地)。

  (十五)撤销建华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镇子镇管辖,镇子镇人民政府驻桂园街29号(原镇子镇人民政府驻地)。

  (十六)撤销岳源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文化镇管辖,文化镇人民政府驻东街2号(原文化镇人民政府驻地)。

  (十七)撤销大平乡和九龙乡,设立大平镇,以原大平乡和九龙乡的行政区域为大平镇的行政区域,大平镇人民政府驻太平街55号(原大平乡人民政府驻地)。

  (十八)撤销龙桥乡、宝华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周礼镇管辖,周礼镇人民政府驻桥头北巷3号(原周礼镇人民政府驻地)。

  (十九)撤销自治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驯龙镇管辖,驯龙镇人民政府驻渔栈街57号(原驯龙镇人民政府驻地)。

  (二十)撤销大埝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朝阳镇管辖,朝阳镇人民政府驻环峰南街23号(原朝阳镇人民政府驻地)。

  三、其余乡镇建制不变

乐至县

一、基本情况

乐至县现有25个乡镇(其中,8个乡,17个镇),本次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后,全县拟设置21个乡镇、街道(其中,1个乡,18个镇,2个街道)。

二、拟调整方案

(一)保留设置的乡镇

石佛镇、石湍镇、宝林镇、大佛镇、金顺镇、劳动镇、中天镇、通旅镇、中和场镇、蟠龙镇、双河场乡。乡镇人民政府驻地不变。

(二)新设置的街道

撤销天池镇,设立南塔街道和天池街道。

1.将天池镇邹祠村、雷音村、六方村、金顶村、接龙村、印家村、皂角村、石庙村、幸福村、李寨村、安宁村、东街社区、南街社区、西街社区、北街社区、曙光社区、文庙沟社区、东郊社区、南郊社区和佛星镇龙口村、观音岩村、大石包村、店子湾村及孔雀乡广盐村、精忠庙村、金地村合并,设立南塔街道,南塔街道办事处驻县城东街号。

2.将天池镇黄花园村、金子堰村、浸水湾村、团店村、牛栏店村、南冲寺村、田家沟村、排柏村、香炉沟村、大林寺村、新观音村、报国寺村、灵泉寺村、王家沟村、棉花湾村、仙鹤观社区、北郊社区、西郊社区、瓦窑沟社区和童家镇安乐村、群乐村、石板垭村、打鼓庙村、徐家桥村、黄岭铺村、刘志垭村及放生乡新庙村、宝鼎村合并,设立天池街道,天池街道办事处驻县城迎宾大道号。

(三)调整设置的乡镇

1.将全胜乡、良安镇所属行政区域合并,设立良安镇,镇人民政府驻良安镇政通路18号(原良安镇人民政府驻地)。

2.将龙溪乡、回澜镇所属行政区域合并,设立回澜镇,镇人民政府驻回澜镇下安街75号(原回澜镇人民政府驻地)。

3.将凉水乡、高寺镇所属行政区域合并,设立高寺镇,镇人民政府驻高寺镇幸福街16号(原高寺镇人民政府驻地)。

4.将放生乡应龙村、北门村、龚家湾村、金龙村、太平寨村、名井村、清溪村、星桥村、大龙沟村、青海寺村、八洞桥村、李木桥村、座牛堂村、甘家店村、黄泥店村、团福村、放生社区与童家镇所属行政区域合并,设立童家镇,镇人民政府驻童家镇东街1号(原童家镇人民政府驻地)。

5.将孔雀乡马家井村、斑竹院村、长景寺村、二龙桥村、孔雀寺村、马鞍山村、天远桥村、孔雀铺村、团田村、琵琶村、龙凤村、红岩洞村、八角庙村与东山镇所属行政区域合并,设立东山镇,镇人民政府驻东山镇国道路90号(原东山镇人民政府驻地)。

6.将佛星镇龙口村、观音岩村、大石包村、店子湾村划归新设立的南塔街道管辖;佛星镇其余所属行政区域不变,管辖和平村、四方村、保境村、睦邻村、永兴村、长乐村、佛星村、同协村、天仙村、石洞桥村、合口村、飞凤山村、南山村、玉皇庙村、玉金村、山尖山村、马桑坡村、龙王村、吴氏祠村、蔡家庙村、三元桥村、银山寺村、菩萨湾村、佛星社区,镇人民政府驻佛星镇中山路号。

7.撤销龙门乡,设立龙门镇,以龙门乡所属行政区域为龙门镇的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报国街61号。

8.撤销盛池乡,设立盛池镇,以盛池乡所属行政区域为盛池镇的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盛利街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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