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都区木兰小学年1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聘用教师公告
根据新都教发32号《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关于规范下属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教师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现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小学聘用教师,特制定本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严格落实区教育局关于“招聘教师必须确保质量”的要求。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共15名)
语文6名、数学6名、英语1名、体育1名、美术1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的社会人员。
(二)招聘聘用教师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为人师表、关心爱护学生。
3.身心健康,符合应聘岗位工作要求。
4.其他见下表:
名称
招聘人数
专业
学历学位
其它
小学语文教师
6
本科:中国语言文学类、华文教育、小学教育、新闻学;
研究生:中国语言文学、课程与教学论(语文)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年12月31日时为新都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自聘聘用教师且在聘,须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专业不限,法定退休年龄以下;
3.取得小学或以上教师资格。
小学数学教师
6
本科: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数理基础科学、数据计算及应用、小学教育;
研究生:数学、课程与教学论(数学)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小学英语教师
1
本科:英语
研究生: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小学体育教师
1
本科:体育学类;
研究生:体育学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小学美术教师
1
本科:艺术教育、美术学类、设计学类;
研究生:艺术学、美术学、设计艺术学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因违反师德师风遭受处分,且处分尚在影响期内未解除的;
(2).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4).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列入“侵害未成年人利益犯罪人员公示平台”的人员;
(8).有严重违反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的行为;
(9).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1月1日)
在“新都区木兰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