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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包头教育在线
包头中考招生考试时间及分值
(一)考试命题
1.市中招办统一组织命制《考试说明》和试题。
2.命题范围和内容不超出考试说明的要求。
3.试题充分反映课程标准对学生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等方面的基本要求。试题内容更加贴近学生生活实际,着重考查基础知识和学生在具体情景中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力求达到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
4.考试结束后由市中招办组织专人对试题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予以通报,逐步建立、完善试题评估制度。
(二)考试
1.考试科目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文科综合(思想品德、历史)、理科综合(物理、化学)共5卷7科,以及物理(化学)实验操作技能、信息技术、体育。蒙授考生加试汉语。考查科目为音乐、美术。八年级考试科目为地理、生物,两科一张试卷。
2.考试形式
分为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
第一类:考试科目。
语文、数学、英语、文综、理综、汉语及八年级地理、生物结业考试形式均为闭卷笔试,英语学科另设听力测试。
理化实验操作技能、信息技术考试:实验考试内容为初中阶段物理、化学学科课程标准规定的学生应掌握并能独立完成的实验(其中物理20个,化学8个),每名考生只做1个实验(通过抽签确定物理或化学);信息技术考试采用上机操作考试,题库自动组卷,学生答完网上提交,系统自动给分。理化实验考试考前十天内由市中招办书面通知各考点学校考试所需要的理化实验仪器、药品材料;考前1天将考试试题发放到各考点实验室,由各考点实验人员准备各试题所需要的实验仪器、药品材料。凡承担理化实验操作考试任务的考点学校,要按照通知要求配齐配足实验材料。
体育测试:按照《包头市年中考体质测试工作方案》规定,现场电子测试,现场给分(具体计分办法参照年标准执行)。免试考生名单及相关证明材料需由各旗县区教育局体卫艺科汇总后,于4月15日前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审核,并于4月25—29日在包头市教育网站进行公示(内容含考生姓名、准考证号、毕业学校、班级等)。公示无异议,由市教育局体卫艺科于5月6日前将花名册交付市教育考试中心统一登录成绩。
第二类:考查科目。音乐、美术为考查科目,按照《包头市年中考艺术素质考查实施方案》(见附件3),除试点旗县区外,其余由各初中学校组织。社会考生由所属旗县区教育局委托当地一所初中学校完成考查。考查以教育部规定的音乐、美术课程标准为依据,以初中阶段现行教材的教学内容为范围。考查成绩以A(优秀)B(良好)C(及格)D(不及格)等级评价方式呈现。市教育局体卫艺科汇总后于5月10日前将成绩交付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内容含考生姓名、准考证号、毕业学校或社会考生、考查成绩等)。
3.考试时间4.学业考试时长及卷面计分办法
(1)八年级考试时长及卷面计分办法
(2)初中毕业生考试时长及卷面计分办法
5.实验操作能力、信息技术考试时间及计分办法考试时间为5月24—27日。信息技术和物理(或化学)实验操作考试总分为20分,全部计入中考升学总分。
6.体育测试
体育测试按照市教育局《包头市年中考体质测试工作方案》的有关通知精神执行,分值为30分,计入中考总分。考试时间为5月5日—20日。
(三)考务、评卷、成绩通知和试卷复查
1.考务、评卷和登分考务、评卷和登分工作由市中招办考务组统一组织。继续实行中考网上阅卷,试题和答卷分离,考生均使用统一的答题纸进行答题,提高评卷质量和效率。
2.成绩通知:笔试成绩将于7月7日前公布并通知考生。信实考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三日内公布并通知考生。
3.试卷复查
(1)考生对自己中考笔试成绩有疑义的,可于成绩公布后的2个工作日内,在网上提出试卷复查申请,市中招办考务组于考生提出申请后的1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将复查结果反馈给考生。
(2)复查项目为考生答题纸与扫描图像内容是否一致,有无漏评,成绩有无漏登、漏统,不涉及试题内容。
(3)除指定工作人员外,考生本人、家长及其他人员一律不准接触纸介质和电子试卷。
4.收费
申请复查试卷的考生,每查一科,需在网上缴手续费5元(内发改费字[]号)。复查后确属有误的,由市中招办负责更正,并退还复查手续费。
(四)成绩的呈现方式
学业考试科目成绩采用实际分数呈现,音乐、美术考查科目和美术特长生术科成绩采用等级呈现。
(五)考试成绩的使用
1.考试成绩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
2.凡音乐、美术考查等级成绩为D者,自治区示范高中一律不予录取。
3.八年级地理、生物学科结业考试成绩将按照60%折算计入下一年度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总成绩中。
(一)录取招生范围和对象
1.普通高中招收有包头市学籍或包头市户籍的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适龄青年。自治区、包头市所属中等职业学校跨盟市、跨区招生按自治区有关文件执行。
2.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3+2”高职的招生考试由市中招办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普通高中的招生由市中招办统一录取;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根据市中招办提供的考生信息,由学校依据学生志愿,自行录取并报市中招办备案;“3+2”高职的招生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组织完成录取工作。
凡报考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或“3+2”高职院校的考生,都必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体育测试。
3.包一中、包九中、包头回中、包二中、包四中、包六中、包三十三中、包钢一中、一机一中、北重三中、包钢五中、萨二中、固阳一中、北师大包头附属学校等14所优质高中,按照市中招办核准的招生计划数,面向属(驻)地内及属(驻)地外招生。
4.包头蒙中面向全市招生。
5.其他普通高中的招生,在市、旗县区两级中招办的统一部署下,招收所划分地区的考生,不得跨范围招生。
6.经市中招办批准允许招收特长生(音乐、体育、美术)的学校,按照市中招办核准的特长生招生计划数招生。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包一中女排允许招收包头市以外的初中毕业生。
(二)招生方式(见招生指标定向分配方案)(三)政策加分及审核认定(见政策加分项目)
(四)填报志愿及录取(见中招网上填报志愿及录取实施办法)
3监督
1.市中招办监察组全程监督中考招生工作。监察组要在报名结束、成绩登统完成、志愿网报完成后的第一时间,将有关信息锁定备案。
2.公布监督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方便家长、考生的申诉、投诉,保证中招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1)市中招办监督投诉电话
(2)旗县区中招办监督投诉电话
昆区教育局:01
青山区教育局:85
东河区教育局:70
九原区教育局:27
石拐区教育局:67
白云区教育局:86
土右旗教育局:01
固阳县教育局:07
达茂旗教育局:82
稀土高新区教育局:
3.对中招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实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扰乱招生秩序,非法办学、非法招生、有偿招生,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乱收费的,要追究当事人及主管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并予以严肃处理。
包头市年中考体质测试工作方案
年中考体质测试工作在市中招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市教育考试中心具体组织实施,方案如下:
一、测试对象
全市所有参加初中升学考试的在校在籍学生及社会考生。
二、测试项目
测试共三项:
1.男生m跑,女生m跑
2.立定跳远(男女)
3.男生掷实心球(2kg),女生1分钟仰卧起坐。
三、测试分值(后附评分标准)
总分30分,其中每项满分为10分。
四、测试时间
测试时间:年5月5日—20日。
五、免试、缓试(后附免试申请表)
(一)免试
1.对确实丧失运动能力的残疾考生,有国家民政部门的残疾证明,其他因患有严重疾病或受伤严重不能参加剧烈运动的考生,医院出据的有效诊断证明以及相关病例和化验、诊查资料,经本人申请、家长签字、学校审核、旗县区教育局审核汇总后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批准后可以免试;免试考生还应提供初中3年的体检档案。免试学生中考体质测试成绩按18分计入中考升学考试总分。
2.参加市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比赛,获得个人前八名的学生成绩按满分计。由旗县区教育局在规定时间内将考生提供比赛成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初中学生在校期间)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审核,审核通过方可按满分计。
(二)缓试
因测试前或测试中患病、受伤、女生月经期等原因,经本人申请,经考务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可以缓试。缓试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本校正式测试后一周进行。因测试中受伤需缓试的考生在缓试时必须参加全部规定项目的测试。
六、要求
在统一组织中考学生体质测试时,提前安排好具备各项目测试要求的场所,提前对测试所用器材进行安装调试,确保在测试过程中不出差错。加强安全保障措施,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
注:成绩不到上线按照下线评分
包头市年中招指标定向分配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年)》等文件精神,年普通高中招生继续实行“按地区切块、统招和分招相结合的招生方式”。
一、招生学校
(一)实行分招的学校:包一中、包九中、包头回中、包二中、包六中、包钢五中、包三十三中、包钢一中、一机一中、北重三中、包四中、萨二中、固阳一中、北师大包头附属学校等14所优质学校。
(二)包头蒙中所有招生计划面向全市统招。
二、分招比例
(一)属(驻)地外统招和分招比例:包头回中、包二中、包六中、包钢五中、包三十三中、包钢一中、一机一中、北重三中、包四中、萨二中、固阳一中、北师大包头附属学校等14所学校正式生招生计划的10%面向属(驻)地外招生。另包一中、包九中、包钢一中、包六中、包钢五中、一机一中、北重三中、包四中等8所学校正式生招生计划的1%面向石拐区、白云区、固阳县、达茂旗招生。
(二)属(驻)地内统招和分招比例:包一中、包九中、包钢一中、包六中、包钢五中、一机一中、北重三中、包四中等8所学校正式生招生计划的89%面向属(驻)地内招生,其中29%为统招,60%为分招;包头回中、包三十三中、包二中、萨二中、固阳一中、北师大包头附属学校等6所学校正式生招生计划的90%面向属(驻)地内招生,其中30%为统招,60%为分招。
三、统、分招办法
(一)属(驻)地外统招:14所优质高中,按照市中招办核准的面向属(驻)地外招生的计划数,实行统一网报,统一划线,按考生志愿,择优录取。
(二)属(驻)地内统招:14所优质高中,按照市中招办核准的面向属(驻)地内统招的计划数,在属(驻)地内实行统一网报,统一划线,按考生志愿,择优录取。
(三)属(驻)地内分招:市中招办将核准的上述14所优质高中面向属(驻)地内分招的计划数,下达到优质高中属(驻)地旗县区中招办,由旗县区中招办分解到属(驻)地内各初中校。在规定的分招网报时间内,在分招最低分数控制线上,按初中学校分招计划、学生志愿、成绩等依次录取。
(四)属(驻)地外分招:市中招办将核准的上述8所学校面向石拐、白云、固阳、达茂分招的计划数,下达到石拐、白云、固阳、达茂等中招办,由其分解到所属各初中校。在规定的分招网报时间内,在分招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上,按初中学校分招计划、学生志愿、成绩等依次录取。
四、分招方案制定
(一)优质高中属(驻)地旗县区中招办和石拐、白云、固阳、达茂等中招办要将市中招办下达的分招计划数,依据教育厅文件精神,科学合理地分解到所属各初中校。蒙中的初中毕业生仍参与昆区的分招计划分配,回中的初中毕业生参与东河的分招计划分配,民办初中毕业生参与属(驻)地的分招计划分配。从年起(即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参加中考),若初中学校班容量小于50人,按实际人数测算分招指标;若初中学校班容量大于50人,按每班50人测算分招指标。
(二)年未完成分招计划的初中校,年将根据具体情况适当缩减其分招计划。
(三)各旗县区的分招方案经市中招办审核后,报本地区政府同意后,在本地区公示。公示结果务于5月10日前上报市中招办(纸介质和电子文档)。
(四)各旗县区中招办将市中招办出具的初中学校具有分招资格的考生名单(盖市、区两级中招办公章)下发至各校,在初中毕业年级各个班级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月15日-5月19日。公示期间市、区两级中招办组织督查组深入各初中校进行专项督查,同时接受电话监督投诉。各初中学校要留存图片资料备查。公示结果报旗县区中招办备案,由旗县区中招办汇总后,上报市中招办。
五、分招资格认定
(一)分招资格认定以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的为准。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毕业生学籍审查,凡在本市某一所初中学校学籍满两年且在该校实际连续就读满两年、从该校毕业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享受分招政策。
从年起(即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参加中考),只有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的学生才能享受当地分招政策:1.当年按照各旗县区小升初招生办法升入当地各初中学校的;2.在本市某一所初中学校学籍满三年且在该校实际连续就读满三年、从该校毕业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因父母正常工作调动、驻包部队、引进高级人才等其子女随父母由外地转来包头就读的,户口在本市、在属地内某一所初中学校学籍满两年且在该校实际连续就读满两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应由本人提出申请,有关单位出具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经学校、旗县区教育局审查,报市教育局认定后方可享受当地分招。
(二)以户籍报名的社会考生只参与统招,不参与分招。
(三)学籍和实际就读地分离的,需回原学籍学校参加中考,且一律不享受分招政策。
(四)中考招生报名以学籍为依据,学籍户籍分离的,以学籍为准。凡有学籍学生有参加中考意愿的,一律回原学籍学校报名,任何学校和旗县区教育局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其拒之门外。
年中考享受政策性照顾项目考生资格审核认定办法一、政策性照顾项目
(一)烈士子女、中国人民解放军驻包部队现役军人随军子女,在普通高中录取中加20分。
(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1-4级残疾军人子女在普通高中录取中加10分。
(三)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俄罗斯族考生在普通高中录取中加10分。
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俄罗斯族考生,如符合其他的加分条件,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
二、审核认定
(一)享受少数民族政策加分资格的审核认定程序
1.凡中考报名时民族成分填报为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俄罗斯族的考生(蒙授考生除外),必须于报名时向学校提供本人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户口簿复印户主及考生页)。
2.学校初审确认考生本人所填报的民族成份与考生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内容相一致。凡不能提供户口簿和户籍证明原件的考生,不予资格确认。
3.旗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指派专人负责户籍审核。如发现考生所填报的民族成份与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内容不相符,不予资格确认。
4.蒙中初中毕业生少数民族资格审核由昆区教育局基教科审核。
5.回中初中毕业生少数民族资格审核由东河区教育局基教科审核。
(二)军人子女政策加分资格的审核认定程序
1.凡申请军人子女政策加分的考生,必须于报名时向学校提供父母的军官证、身份证、结婚证和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以及部队出具的证明材料。烈士、因公牺牲、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还需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
2.学校初审后将原件及复印件报旗县区教育行政部门。
3.旗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指派专人负责审核。
三、要求
(一)学校应于5月16日—5月20日将资格确认考生信息在校内公示一周,并留图片资料备查。公示期间市、区两级中招办接受群众举报。
(二)各旗县区中招办于5月27日前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册(表格附后)纸质及原始证件报市中招办,市中招办将复审后的加分学生名单于6月1日—6月5日在包头教育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公示。
(三)对于伪造加分证件的行为,一经发现,除取消加分外,还将取消考生的分招资格。
年包头市中招网上填报志愿及录取实施办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年我市继续实行“中考成绩公布后网上填报志愿”的办法,以提高考生志愿填报的准确率,方便考生和家长。届时请登录包头市教育考试信息网专业治疗白癜风的医院中科白癜风国庆专家会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