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吴冰清
买回3辆观光车后,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上查询《特种设备制作许可证》,却“查无此证”。难道这些观光车是假冒伪劣产品?执法人员调查后的结果,让买家哭笑不得。
这是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在“春雷行动”中查处的一起案例。事情要从一个投诉举报说起。此前,有消费者在成都新都区某电动车有限公司购买了3辆观光车,可车辆的《特种设备制作许可证》却无法在官方网站上查到。担心自己买到假的观光车,消费者向新都区市场监管局进行投诉举报。
接举报后,新都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迅速出动,对位于新都区工业东区的成都某电动车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
展示厅内,摆放有22辆成品电动车,电动车的《特种设备制作许可证》、《合格证》显示,“制造单位名称:贵州忠辉车辆制造有限公司、制造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