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充新闻网:省委决定:李仲彬同志任中共南充市委委员、常委、书记;免去刘宏建同志中共南充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李仲彬
李仲彬,男,年出生,四川眉山市东坡区人,年参加工作。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工作期间历任成都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成都市新都区区长,成都市新都区委书记,四川省巴中市委副书记,巴中市市长,巴中市委书记,四川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等职。
简历如下
.08—.02眉山县复胜公社知青;.02—.12成都市公安消防支队战士,调度指挥中心班长;.12—.06成都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科参谋;.06—.07成都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科副科长;.07—.12成都市公安消防支队代理副支队长兼防火科科长;.12—.04成都市公安消防支队副支队长(其间:.09—.07在四川省行政管理干部学院学习);.04—.09成都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其间:.09—.07在四川省广播电视大学政史专业大专班学习毕业;.09—.01在四川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本科班学习毕业);.09—.11新都县委副书记;.11—.01新都县委副书记,新都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01—.12新都县委副书记,新都县人民政府县长(其间:.09—.07在四川大学法律专业研修班学习);.12—.12成都市新都区委副书记,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区长;.12—.08成都市新都区委书记(其间:.02—.06在四川省委党校现代管理专业研究生班学习毕业);.08—.09中共巴中市委副书记;.09—.01中共巴中市委副书记、巴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01—.02中共巴中市委副书记、巴中市人民政府代市长、巴中市人民政府党组书记;.02—.08中共巴中市委副书记、巴中市人民政府市长;.08—.11中共巴中市委书记、巴中市人民政府市长;.11—.01中共巴中市委书记;.01—.02中共巴中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其间:年10月,兼任巴中市委党校校长);.02—.03巴中市委书记;.03—.04四川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04—至今四川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省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06国务院授予一级警监警衔。
李仲彬系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中共四川省第九、十届委员会委员,中共四川省第七、九、十次党代会代表,四川省第十一、十二届人大代表,中共成都市第十届委员会委员,中共成都市第九、十次党代会代表,成都市第十三、十四届人大代表,中共巴中市第一、二届委员会委员。
曾获荣誉
李仲彬先后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三次;
年被省政府表彰为“四川省劳动模范”;
年被国务院表彰为“全国抗洪劳动模范”,同年荣立公安部二等功一次;
年荣立成都市政府一等功一次;
年被国务院表彰为“全国模范军转干部”;
年获得首届“十佳建设成都杰出贡献奖”,7月被省委评为“党管武装先进个人”,9月被评为全国“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十佳新闻人物”。
刘宏建
刘宏建,男,年12月生,四川彭州人,年7月参加工作,南京航空学院动力工程系航空发动机专业毕业,硕士研究生,工学硕士学位,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成都市高新区党工委书记,成都市纪委书记,成都市委副书记,年起任中共南充市委书记。
简历如下
.09-.07南京航空学院动力装置控制工程专业学生,获工学学士学位;.07-.09航天工业部四二O厂工艺处主管工艺员;.09-.04南京航空学院动力工程系航空发动机专业研究生,获工学硕士学位;.04-.10航空航天工业部四二O厂产品研究所设计员;.10-.10航空航天工业部四二O厂办公室秘书、秘书科科长;.10-.06航空航天工业部四二O厂外贸处副处长;.06-.01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四二O厂综合计划处处长;.01-.03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四二O厂七分厂常务副厂长;.03-.12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四二O厂综合计划处处长兼四二O厂与美国联合技术公司合资项目负责人;.12-.05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四二O厂副总经济师;.05-.04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四二O厂厂长助理;.04-.07成都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董事、副总经理;.07-.11成都市经委副主任,市机械工业局局长、党组书记;.11-.02成都市委常委、市委工交工委书记;.02-.01成都市委常委(其间:.09-.01中央党校地厅级干部进修班学习);.01-.08成都市委常委、成都高新区党工委书记;.08-.12成都市委副书记、成都高新区党工委书记;(.06-.10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成都市分会名誉会长);.12-.04成都市委副书记、市委企业工委书记;.04-.12成都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市委企业工委书记;.12-.04成都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04-.06成都市委副书记;.06-.07南充市委书记;.07-.12南充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九届省委委员,省十一届人大代表
本文编辑:张运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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