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实行分区域管理,未经批准,普通高中不得跨区域招生。年全市继续共设16个招生区域。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共同组成1个招生区域(以下简称“5+2”区域),其余15个区(市)县各作为1个招生区域。
二、关于今年成都市中考新变化(一)调整报名、考试管理办法
全市所有初中学校(含市直属直管以及区属公办、民办学校)的中考报名、考试工作均按属地化原则组织实施,即由属地所在区(市)县负责组织报名、体考、实考、道德与法治会考、历史会考以及统一中考。
学籍、户籍都在成都市的所有应届初中毕业生,均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并参加后期各项考试。其中,学籍、户籍不在同一招生区域的考生,在报名时选择、确定升学区域(户籍所在招生区域或学籍所在招生区域)。市直属、直管学校应届初中毕业生的升学区域为“5+2”区域或户籍所在招生区域。公布成绩后,考生按报名时选定的升学区域政策填报志愿、升学。
今年,报名及考试管理办法的调整是坚持“健康第一”的原则,减少了学籍和户籍不在同一招生区域的考生报名及后期各项考试在学籍地和户籍地之间多次往返的麻烦。
(二)调整第一批录取办法
根据第一批各类招生的具体情况,对项目进行整合,减少出档类别,由14类减少为8类。按先后顺序依次是第1类“高层次人才子女、符合条件的新冠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第2类“青少年航空实验班”;第3类“宏志生”;第4类“指标到校生”;第5类“校园足球班”;第6类“艺体特长生”;第7类“面向15个区(市)县招生计划”;第8类“中职提前录取、民办学校提前录取、各类项目班”。本批次录取中,实行依次投档、顺位替补,被前面类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以后类别的录取。
三、关于高中招生计划的确定与公布全市高中阶段教育各类学校招生计划由成都市教育局统筹管理。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区(市)县初中毕业生的规模和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的办学水平、学位数等情况,统筹确定本区(市)县的招生计划。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五年制高职(含师范)招生计划均由成都市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
四、关于中考考试和评卷的有关规定和变化全市中考实行“六统一”,即:全市统一考试科目和时间,统一命制中考试题,统一制定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统一考试方式,统一组织评卷,统一公布中考成绩。
根据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厅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今年我市中考五科统一考试时间为7月14、15日,考试科目和计分办法均未作调整;体育考试以及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的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考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届时市教育考试院将通过手机短信向考生发送中考成绩,考生也可登录中考网络应用服务平台或进入“成都教育发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