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落户的朋友注意了!
从年1月1日起
成都开始实行积分落户啦
那么人才还可以落户吗?
还有哪些方式可以落户成都呢?
生活妹已经帮你整理好啦!
最全落户指南1.积分落户:
●12项指标,满分可落户
2.人才落户:
●本科学历●技能人才●蓉城人才绿卡
3.购房落户:
●年6月1日前购房●年6月1日-年1月1日购房
4.居住期满落户:
●年1月1日后将并入积分入户!
5.投靠落户:
●父母、子女、夫妻投靠●孤寡老人、未成年人投靠及收养
6.新生儿落户:
●计划内新生儿●国外新生儿●计划外新生儿
7.军队落户:
●退役士兵●随军人员●转业干部
8.市内全域迁移:
从年1月1日开始
在成都有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
并办理了成都市居住证的境内来蓉人员
可以申请积分入户!
积分项目有哪些12项积分指标
缴纳社会保险、合法稳定居住、教育背景、引导人口合理布局、引导人口梯度转移、急需紧缺工种(职业)指标、个人贡献、鼓励创新创业、年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个人违法犯罪记录以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12项指标。
持证人的总积分等于各项指标积分之和。当积分标准分值达到分,即具备申请积分入户的资格。居住证积分每年申报一次,积分结果每年定期公布。
另外,按照有关规定,根据相应积分享有相应的教育、就业、住房、养老、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权利。
具体的指标如何分配?
可以阅读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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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华西都市报
当积分满了分后申请人就可以申请积分落户了▼
如何申请积分落户申请人所需条件
1、持有本市居住证;
2、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
3、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年以上;
4、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1、《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2、申请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
3、劳动(聘用)合同,或登记地址在成都市的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组织登记证书等);
4、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材料;
5、合法居住证明材料。
除上述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外,申请人还应当提供与居住证积分指标项目对应的材料。
在哪里申请入户
各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即可申请。
有关部门在审核申请材料后,市政府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办公室(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局)根据达到标准分值的持证人入户申请,按照积分高低顺序排位,积分相同的按照参保年限、居住年限等依次进行排位,依据年度居住证积分入户指标计划确定入户名单并公示。
积分入户名单公布后,申请人应及时到各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办理入户手续,逾期(三个月内)未办理,视为自动放弃。
“积分落户”实施后
“条件入户”并不受影响
符合成都人才引进条件的人员
可以申请落户
主要分为三个方面的人才:
学历、技能人才、“蓉城人才绿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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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人所需条件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国外本科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即可申请落户
1、本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应在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办理落户
2、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但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地申请办理落户
3、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单位集体户或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落户。
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遗失的提供毕业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
3、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户籍保留在校的提供迁移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合法稳定住所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无权证的提供备案购房合同或房产信息摘要)(原件和复印件);
落户地居民户口簿(落户地已登记有户口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亲属关系证明(落户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原件)
5、落户集体户口需提供:申请人本市无房证明原件(是指《个人或家庭房屋信息记录》);集体户户主内页、空白内页。(单位或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领取)
在哪里申请入户
各区(市)县人才中心即可申请办理。
家庭户:办证中心审核资料→申领落户申请表→审核→现场拿到新的户口本
集体户:落户地人才中心排队申领集体户主内页、空白页→房管局打印无房证明→办证中心申领入户申请表→排队审核资料→上传资料、预约办理→办理落户→集体户户口页返回人才中心
省内的资料齐全,当天可办理完拿户口本,高新区只能预约、天府新区可以现场排队。
省外的资料审核后还需要回原籍地办理准迁证。
技能人才申请人所需条件
在成都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的市外技能人才。
获取了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经单位推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能人才服务中心认定后,可办理技能人才落户。
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1、《成都市技能人才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人社局网站下载);
2、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能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成都市技能人才入户联系函》;(原件)
4、入户人员居民户口簿(每页应加盖户口专用章及户籍名章)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入本人产权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无权证的提供备案购房合同或房产信息摘要)(原件和复印件);
6、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7、入集体户的提供:无房证明、集体户首页、空白集体户口内页及单位同意入户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8、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地址不详的提供)(原件);
在入户地的区(市)县公安局办证中心
申请入户,步骤同本科落户
特别提醒
往届大专学历落户明年将截止。12月内开到入户联系函的,3个月内可办理。
目前成都人才落户政策主要是引进成都市以外的人,不包括大成都范围。
成都中心城区:武侯区、青羊区、锦江区、成华区、金牛区,高新区,天府新区
成都郊县区域:新都区、青白江区、龙泉驿区、温江区、郫县、双流县,彭州市、都江堰市、大邑县、邛崃市、崇州市、新津县、蒲江县、金堂县
年1月1日前所购房产
在房管部门备了案的
按之前的购房落户政策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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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所需条件
年6月1日前,在成都购买70平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27.82平方米/人。商品房以房管部门合同备案登记时间为准,二手房以过户登记时间为准。
年6月1日后在成都购买90平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连续1年成都社保;取得房屋产权证。
年6月1日前购房所需资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人社局网站下载);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产权人系直系亲属共有的,提供共有人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一次性付款购商品房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摘要(或个人及家庭房屋登记记录),房管部门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摘要(或个人及家庭房屋登记记录),销售不动产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5、一次性付款购二手房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房管部门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原件和复印件);
6、按揭购商品房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摘要(或个人及家庭房屋登记记录),银行按揭合同,银行最近6个月缴款明细单(原件和复印件);
7、按揭购二手房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房管部门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银行按揭合同,银行最近6个月缴款明细单(原件和复印件);
8、地址不一致或有变动的,提供辖区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原件);
年6月1日后购房所需资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产权人系夫妻、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购商品住房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房管部门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商品房买卖合同摘要(或个人及家庭房屋登记记录)(原件和复印件);
5、购二手住房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房管部门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原件和复印件);
6、社保部门A4纸打印的房屋产权人1年《个人养老保险实缴信息单》(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编制内职工提供《个人医疗基本信息单》和《医疗帐户明细查询单》;省级社保除缴纳社会保险信息单外,还应提供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7、地址不一致或有变动的,提供辖区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原件);
在入户地的区(市)县公安局办证中心
申请入户,步骤同本科落户
特别提醒
一套房产,购房落户只能办理一次。
产权变更,一年只能办理一次购房落户。
居住、缴纳养老保险2年以上
并拥有合法产权住房可申请
年1月1日后将并入积分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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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所需条件
在成都居住满2年(持我市居住证或IC卡暂住证满2年的时间可累加计算)
在成都不间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年以上
在成都拥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16㎡/人)
居住期满落户所需资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居住证(含IC卡暂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3、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每页应加盖户口专用章及户籍名章)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社保部门A4纸打印的最近2年《个人养老保险实缴信息单》(或《个人医疗基本信息单》和《医疗帐户明细查询单》);省级社保除缴纳社会保险信息单外,还应提供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5、入户地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合同已在网上进行签约备案的)(原件和复印件);
6、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地址不详的提供)(原件);
在入户地的区(市)县公安局办证中心
申请入户,步骤同本科落户
特别提醒
按居住期满条件申请入户时,办理居住证(含IC卡暂住证)、缴纳社会保险应为同一人。
年1月1日后将并入积分入户,作为加分项!需要的筒子们尽快办理!
如何办理居住证
1、身份证原件
2、下列证明之一:
房屋所有权证明(未取得产权证的出具购房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屋租赁合同、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
带上所需材料到居住地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6个月后可办证取证。
夫妻投靠
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
老年父母投靠子女
在校大中专学生随迁
孤寡老人和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
投靠亲属及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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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所需条件
夫妻投靠落户:市外无职业人员与本市人员结婚,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请入户。
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本市户籍人员,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请市外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离婚的,未成年子女应随拥有抚养权一方登记户口。
老年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非本市户籍的退(离)休人员或男性公民年满60周岁、女性公民年满55周岁,投靠本市成年子女的,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本市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请入户。
因购房、投资、纳税、居住期满、城建制入户本市5周年以上的,方可申请以上投靠方式。
在校大中专学生和父母随迁入户:就学期间户口仍保留在原籍的在校大中专学生,父母双方户籍均迁离原籍的,可申请随迁入户(须满足迁入条件所规定的住房面积要求)。
孤寡老人和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投靠亲属入户:孤寡老人和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近亲属经公证愿意赡养或抚养的,可在被投靠人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固定住所申请入户。
收养子女入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依法办理收养手续的人员。可在收养人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固定住所申请入户。
夫妻投靠
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
老年父母投靠子女
在校大中专学生随迁
需要以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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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靠落户所需资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双方户口簿(市外人员可用户籍证明代替)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亲属关系证明;
3、夫妻投靠:夫妻双方两本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外地配偶无职业证明,外地配偶为城镇居民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子女投靠:父母双方两本结婚证(未离婚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父母离婚,提供法院离婚裁定书或离婚协议书和离婚证;
5、老年父母投靠:父母退(离)休证(父母系退离休人员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大中专学生随迁:父母根据入户政策提供的相关资料;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7、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地址不详的提供)(原件)。
孤寡老人和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
投靠亲属及收养
需要以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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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靠亲属、收养所需资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双方户口簿(市外人员可用户籍证明代替)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亲属关系证明;
3、孤寡老人:近亲属同意赡养、抚养公证书;
4、父母双亡未成年人: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和当地公安机关出具未成年人父母死亡注销户口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赡养人或抚养人具有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地址不详的提供)(原件)。
入户地的区(市)县公安局办证中心
即可申请落户
计划内新生婴儿入户
国外出生婴儿落户
计划外出生婴儿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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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所需条件
计划内新生婴儿入户。(只适用于在中国大陆地区出生的新生婴儿)
国外出生婴儿,父母其中一方系本市户籍居民,子女在国外出生,且未取得外国国籍和永久居留权,回国入户的。
计划外出生的子女(含已婚无计划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入户。
新生儿落户所需资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网上下载)
2、《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国外出生提供国外出生证、翻译件和婴儿护照;计划外出生婴儿提供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和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凭据(原件和复印件)
3、《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
4、父母双方的结婚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入户地的区(市)县公安局办证中心
即可申请落户
特别提醒
建议集体户转为家庭户,便于娃娃以后的教育。
军队退役士兵
随军人员
军队转业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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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所需条件
军队退役士兵及转业干部:符合安置入本市条件的人员。可按本人拥有的合法固定住所、直系亲属合法固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的顺序办理本人入户。
随军人员:正连职(含一级科员、专业技术12级、体育八级)以上的干部和三级军士长以上的士官家属符合随军条件,经师(旅)及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批准的人员。可在本人拥有的合法固定住所、或直系亲属合法固定住所、或部队营房申请入户。
军队落户所需资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网上下载),便装1寸照片;
2、退役士兵: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军队退役人员进入成都市入户联系函》(原件);《接收安置转业士官通知书》(原件)或《复员干部接收通知书》(原件);
3、转业干部:入户人员转业证或预备役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组织、人社部门安置通知书(原件);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进入成都市人员入户联系函》(原件);接收单位报到证明(安置工作的提供)(原件);所需材料
4、随军人员:入户人员居民户口簿,应征入伍登记表、军官证、任职命令(原件和复印件);《随军报告审批表》(原件);双方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部队所在地详址证明(原件);
5、《军人公民身份证号码登记表》或军人身份证或原籍地公安机关身份证编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投靠配偶入户的提供:配偶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夫妻双方两本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7、投靠直系亲属的提供:父母或岳父母(直系亲属)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8、集体户首页、空白集体户口内页及单位同意入户的证明(入集体户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入家庭户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9、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地址不详的提供)(原件);
入户地的区(市)县公安局办证中心
即可申请落户
申请人所需条件
本市居民可在本人及直系亲属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登记户口;
有多套住房的,可选择其中一套登记入户;实行一房一户登记原则,原产权人及户内成员将户口迁出后,可登记新产权人及符合迁入条件人员的户口。
市内全域迁移所需资料
1、迁移人员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16周岁及以上人员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1寸照1张;
2、入户地居民户口簿及户主居民身份证(入户地已有户口的提供)(原件);
3、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原件);
4、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
5、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地址不详的提供)(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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