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载《求索》年第7期
摘要在抗战的特定时域下,民族主义日趋高涨,西南边疆各民族对国家的向心力日益加强,同时,国民政府不断推进国族建构的实践进程,国族意识与国族建构愈显强化。但是,在民族认同与国族认同形成巨大合力的征途上,合力的质变的进路上量变的积累也隐现一定的曲折性,由于民族历史记忆、文化认同及区域认同的差异,特别是在利益诉求认知中存在一定的“时差”,在个体利益与国家利益之间显现一定的冲突、矛盾甚至博弈,呈现一定的张力。通过解读西南边疆等地战时档案,尤其是战时伪造兵役文书,可知兵役制度实践过程中呈现出多维历史面相,在一定历史场域中展现了战争与政治、经济、思想文化及社会心理之间的辩证关系。
关键词民族认同;国族认同;抗战时期;西南边疆;伪造文书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民国时期伪造之风的历史考察与现实启示——以湖南为例”(13YJCZH)、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抗日根据地对伪造货币的治理及其历史经验研究”(16BDJ)
作者简介徐德莉,历史学博士,重庆工商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重庆,)
哈贝马斯指出,法国大革命动员了所有法国人民的爱国心与同胞手足之情,产生一种以“民族”政治化、“国家”民族化为表征的“国家以民族为基础”全新的组织形态,即国族的建构。从这种意义来说,抗日战争也为中华国族建构注入一针强心剂,使得以共同地域、血缘、文化属性为认知体系的民族意识迅速转化为以国家安全、政治认同及公民文化心理归属感等呈现国民性特征的国族标识。
20世纪30年代之前,四川与南京由于国家与地方观念认知尚处于“国中异乡”的边缘状态。30年代,宁川之间尽管发生许多重要事件,但在抗战的特定背景下,四川放弃了防区制度,迅速实现了川政统一,川政统一有效地实现了经济、政治、文化的融合,这是迅速走向国族认同的关键步伐。此外,“七·七事变”后,进入全面抗战时期,川军执行了蒋介石“军队国家化”的指令,接受了国民政府的整编,万川军出川抗日的壮举,充分体现国族建构的重要内容。年10月,南京中央政府作出将西南地区作为民族复兴大后方基地的重大决策,同年,国民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提出“重边政,弘教化,以固国族而成统一”,说明国民政府更加注重民族融合与国族认同的实际推进。与此同时,面对日本更加疯狂的全面侵华政策,各民族对国家认同感空前高涨。年春,蒙藏回联合慰劳抗战将士代表团发表《通电》:“国内诸民族绝对不可分,惟有团结一致,牺牲奋斗,方可达到保国卫民之目的。”当然,即便如此,民族认同与国族认同也并非呈现单一的直线上升,民族认同与国族认同之间仍然呈现合力与张力的二元共生取向。学界对此有所涉及,但仍可进一步研究,为此,本文尝试对抗战时期西南边疆伪造兵役文书进行考察,透析民族认同与国族认同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冲突,说明民族认同与国族认同呈现一定张力的多维样态。
『抗战时期西南边疆伪造兵役文书的场景』
战争是政治交往的一部分,既然战争隶属于政治,那么,战争就不可避免地会带有政治所具有的特性。战争与政治的辩证关系充分说明政治是各种利益的集合。对此,蒋百里说:“近百年来,为一切政治之原动,而国制组织之根本者,则立宪制度是也;为一切军事之原动,而国军组织之根本者,则义务征兵制是也;新国家有是二者也,犹若车之有两轮,鸟之有两翼……”蒋百里系统阐述了国力与武力与兵力之间的内在关联,他认为“政治力,是力者,至高无上,为国家存在之原,即为武力发生之本”,而“兵力者,武力之主体”。是故,推行兵役及兵役制度是国家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特别是在抗战特殊时空下,征兵不仅事关国民党统治利益,而且事关全民族抗战胜利的事业。因此,国民政府十分重视征兵制度与其实际事务,既从法令法规上制订相关征兵规则,又从户籍、保甲及粮政等方面配合役政的保障制度。此外,还从思想方面进行国民动员以促进兵役体系以固国力。
自日本侵略举措日益疯狂,国民政府充分认识到兵力是决定战事胜负的重要因素,认为征兵关乎救亡图存。为此,越来越重视征兵工作,不仅注重征兵制度建设,而且加强征兵实践过程中的思想文化与精神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在西南边疆,一方面通过边疆教育向民众贯输义务服役的责任与精神,另一方面,还注重街头文化宣传,如通过街头讲演、壁报漫画、文艺演出来宣传,积极开展壮丁调查,组织军事训练来协助政府推行役政与宣传兵役,促进民众支持。客观上,征兵活动也取得一些实际效果。从年、年、年三年西南边疆地区征集兵役数据可以得到充分说明,如四川分别为、、,西康分别为、、,贵州分别为、、。这充分体现了西南边疆人民用他们的实际行动为抗战做出的巨大牺牲,也说明了国民党实行的征兵制度客观上取得了一定成效。
当然,兵役制度具体实践推进过程中,在一定程度也避免不了“制度向左,实践向右”的场景。从战时档案案卷中发现一大批为逃避兵役伪造文书的卷宗,以重庆市馆藏伪造文书案卷为例,其中系关伪造文书案件件,事关抗战时期军人伪造案件就有多件,其间属于避免兵役的案件则有98件,足见比例不低。此种情形并非重庆独有,其他地方亦有,见诸于各类伪造兵役情形,有的逃避兵役伪造身份证或涂改年龄、伪造学生身份、伪造特殊工种身份、伪造独子身份、伪造军官关防章逃跑等等。
据笔者所见馆藏、报刊及汇编等资料记载妨害兵役情形大体可归为以下三类:
1.保甲徇私舞弊妨害兵役情事。自古以来,兵役与户籍相互关联,国民政府时期,兵役制度与保甲制度也联系紧密。“征兵”与“征粮”向来为保甲长之主要任务,客观上来说,保甲制度为粮政与役政的实行提供一定制度保障,具体执行任务中的保甲长者等也有一定作用。但任何事物正如一枚硬币都有其两面性,特别是在战乱特定场景下,使得原本不够健全的保甲体系在实践过程中呈现异化。
国民政府所推行的征兵制,由于政令上下不通畅,户籍制度之流弊,经费及承办人员训练的不足,以及抗日战争爆发太快太猛,政府也缺乏紧急应变的能力,征兵体制呈现异化。最突出的表现就是主要靠“抓壮丁”来补充兵源。“抓壮丁”最突出的就是征兵采取“间接抽签”办法,抽签时由壮丁所属保甲长代为抽签,中签者姓名保密,一俟召集前夕,保甲长带人潜赴中签壮丁的家里,将中签壮丁突击抓捕入营。四川曾规定全省统一行动,均采取这种方式征兵。这严重违背兵役制度“三原则”即平等、平均、平允,客观上也不可能实现与遵循这三个原则。
如刘蜀东妨害兵役诉讼案。年春,龙王乡第十八保长刘蜀东不征集中签名之壮丁萧登节、罗汉民,保长因收受萧登节、罗汉民二人之贿赂,于是从中将未中签之独子张玉林已登记之名册进行涂改销毁,于同年1月26日强迫张水林使服兵役,刘蜀东亦任其中签之正副壮丁萧、罗二人逃亡未回。该案由张玉林之妻陈启珍向检察官告诉,后经检察官侦查终结提起公诉。
本案依据《妨害兵役治罪条例》依法做出判决:刘蜀东强迫不应征集之壮丁使服兵役,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剥夺公权三年,其他部分无罪;萧登节受征集无故不至,处有期徒刑四个月,其他部分无罪。
上案尽管法办取其轻之倾向,但终归按法论断,而大多诸如此类之案件审断极轻或是视为常见之理。据此做出以下二点推断,一是伙同保甲逃避兵役情事甚多,一一追究,无法承重,情非战时环境使然;二是征兵与征粮系关抗战之物质基础,二者又归为保甲所辖之主要事情,为此,战时之地方政府对基层保甲长在很大程度上有严重的依赖性,导致对此类情形之案情追究不过了了而已。
2.部队官长伪造兵证妨害兵役之情事。牵涉保甲制造之各类规避兵役情事不胜枚举,各种逃避兵役之事极为反映社会本质。一切事物都是相互联系,就如妨害兵役之舞弊情事亦为地方行政与军界官长相互渗透。保、甲长之买卖壮丁,体检官受贿作弊,义壮常备队和补充团(营)官员之买卖顶替,通常成为逃避兵役之常事。此处专列部队官长伪造兵证妨害兵役之情事。以下案见之。
年秋,四川凉山彝族人罗梁生任凉山县义勇壮丁常备队队长,将其所常管之第二中队士兵佚名登记之梁东生,原住石山乡改为河北乡,罗少秋原住址石山乡改为石泉乡,梁午原住址原田乡改为大田乡,复受常备队第三中队队长罗福田之教唆,将该名册内周估山原住址生凤乡改为龙山乡,萧子升原住址李家乡改为罗泉乡,以便前述等人日后逃避兵役时无人可查,无法查处。该案被告凉山县义勇壮丁常备队队长罗梁生利用义勇壮丁常备队队长职务之便利,涂改、修改适龄应抽之壮丁登记名册,以便利他们规避兵役。明显属于利用手中职权将虚假之事项进行登记,严重违反刑法第二百十三条规定,该案被告罗梁生被判处有徒刑一年,缓刑二年。该案判决与执行情况明显体现从轻之情。
从军政部军务司抄送四川彭县等县民众暴动反对兵役情报归纳两个原因,系乡镇保长、在乡军人,纠集哥老,欲掠取地方权位,藉此发端。近因则由驻县属之书经台警察中队,奸淫掳掠,引起人民痛恨。该电便将民众暴力反对役政之情之因直接反映。
军界官长伪造兵证严重妨害征兵制度及具体征兵实践,从军政部到各战区相继做出严惩此情此景的重要指示。如见天津市政府勇秘三字第号训令(内开案奉第十一战区司令长官孙亥冬孙扬字第号代电):“开顷奉参谋总长陈戍有兵役科长电,开查官兵在营服务证明书,早检年由前军政部通令废止在案,自年10月10日兵役法明令,颁布征兵恢复之日亦即我国役政步入平时正规途径之时,全国人民凡为现役年龄男子,自应依法征集入营受训,惟查间有各级部队官长伪造兵证妨害兵役之情事发生此类情事,为推行役政之莫大障碍,若不严予禁止,影响役政及建军之前途,非用特电请查照,务必严饬各级部队长遵法令,加强军队建设,如有伪造兵征妨碍兵役情事发生,应即依法惩处不贷。对于部队官长伪造兵证情事之危害认识极为到位,“为推行役政之莫大障碍,若不严予禁止,影响役政及建军之前途”,因此,紧急接连发出训令做出严厉指示,对此情此案,一再强调依法惩处不贷,务必严饬各级部队长遵法令。由此可析,一面,可见国家政府层面对此类伪造行径的危害认知准确,处理极为重视;另一面,亦可影射出部队官长伪造兵征妨碍兵役情事相当严重的态势。
3.普通民众伪造兵役文书案情。国民政府为提高民众应征入伍热情,保障兵源,力保抗战胜利与统治局势,相继颁布相关有利于军人及军属的政策。如《陆军士兵退伍归休实施规则》、《国民兵组织管理教育实施办法大纲》、《复员军士授田计划纲要草案》。尽管会有一定收效,却仍不能阻止民众抗征、反对役政,甚至一度涌现相当之暴力抗征情事。
据第28集团军总司令潘文华关于广汉县民对役政不满起而暴动与孔祥熙来往密电内容可见:“窃查广汉县府因兵役问题处置失当,引起民众反感,遂籍此次壮丁抽签不公为辞,发生聚众围城捣毁区署情事,并与当地军队发生冲突,当时情况极形紊乱,颇有蔓延之势”。
年2月23日,四川彭县等县民众暴动反对兵役情。征拉壮丁情事中,激怒民众,引起群欧,导致焚烧房屋,竞聚余人,焚烧民房51间,并抢劫财物,驻军一六四师九七九团出城制止3小时才得以基本平息。之后,事态蔓延至周围县区。郫县3月28、29日两夜有壮丁千余,聚资换帖,饮血酒反抗抽丁。成都县因抗役,3月22日,暴徒暗杀马家场乡长黄光华,23日,温江朗子场,有暴徒百余捣毁乡公所,劫去壮丁名册,港县以东,焚房屋百余间,闻亦系同样作用。西康高级人员,因中央禁毒铲烟,遂利用社会哥老,借口壮丁待遇甚苦,及出川有出无回等,仅鼓动民众,拼死抗投,并供给枪支子弹。其中,普兴乡聚集中签壮丁之二、三百余人反对兵役,提出口号“宁可死在本地,不肯当兵死在他乡,大家准备武力,谁来征集,便与谁拼命。”从中可见,此次暴力抗征事件有一定规模,有一定的组织性,对于其他地区民众参加征集反抗具有一定的示范效应,当然,也在一定程度反映了广大民众不堪忍受沉重的兵役之苦。
前文有述保甲长等利用户籍名册登记之便涂改年龄帮助适龄壮丁规避兵役,同时也反射相当部分适龄壮丁有修改之意图,千方百计伪造情事以图逃避兵役亦为数不少,有伙同保甲长涂改壮丁年龄者,亦有情急中伪造独子身份以避役者。是故,构成保甲与中签壮丁相互勾结通过修改户籍年龄用来规避兵役的舞弊常情。此外,为规避兵役,一度学校成为避免兵役的场所,以至于一些地方出现诸多私立学校专为收容逃避兵役之壮丁,使得此类“学校”成为“壮丁避役之渊薮”,导致涌现诸多伪造学生证件情事。对此,安徽教育厅专门针对这类现象颁发训令,做出相关规定以图禁止此类情形。针对学校许多学生年龄过大,程序不一,相差太远,恐有逃避兵役者混入,应加注意,中学人数不宜过多,并且做出严格清查学生证件,清查有伪造学生证件混淆入学校,以图避免兵役,并且严格控制学校人数等手段来避免逃避兵役者鱼龙混杂进入学校。年12月2日军政部渝徽字第号代电对于此类情事做出指示:“查军医学校与军医训练班等毕业生未至服本部就地方卫生人员已调查清楚之省市咨询应行召集在案,此项人员如图避兵役,无故延迟不到或召集后逃亡者,构成妨害兵役治罪条例之抄送查照通饬知照与荷。”
上述诸类逃避兵役伪造情事透视战时征兵窘状,管中窥豹,略见一斑。
『抗战时期西南边疆伪造兵役文书的多维究因』
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经济决定政治,政治反作用于经济,战争是政治的另一种手段的存续,兵力又是国力、战争的重要指标,因此,从政治经济、思想文化及社会心理等方面来阐述西南边疆事关伪造兵役文书的各类原因,折射国族建构进程中呈现一定张力。
1.政治经济因素。尽管抗战至久至深,国民政府对征兵从制度到实践都极为重视,也取得一定收效,但正如时人记叙“当抗战初起时,沿边一带,一闻有征调兵役之举,亦相率迁逃,此皆表现边民对国家民族认识之薄弱”。这里是对于战时云南征兵情况的记载,而此情此景并非云南独有。透过“抗征反抽”事件表象,深刻分析其内在的政治、经济等多层社会成因是正确认识事物本质的关键。
西南各省的政治离心力强,向心力弱,流弊所及,形成了过去四川的防区制度。30年代,西南各省政治进步甚速,特别是抗战以来,基于抗战建国的目标,大为改善。然而过去政治上的积弊,还未能完全廓清。
40年代初湖北省民政厅一位视察员有感慨说:“现在下级政治可称为土劣或准土劣政治,此辈既握有治权,一切征兵征工及政府所需求于人民之事,无非贫民身受其苦,彼辈皆超然事外,甚且于中牟利。”县政府对他们实在是“防不胜防,撤不胜撤”。保甲长非但未能起到发动民众之责,反藉征兵、征工和募债之机肆行敲诈,为所欲为,在征兵过程中出现的徇私舞弊、徇情顶替、得钱卖放、藉抽丁敲诈及任意抽丁等并不少见。
年8月2日,川北盐场射洪场太和盐所属书房咀同春灶工人李光金被保长夏洪顺率丁估拉,激起盐工公愤,集聚数百人包围县府军事科长,大唐盐垣所属瞿家河同药灶工人唐明华,8月11日被保长邓培先率队估拉,而发生盐工数百人殴伤队丁文奎章,洋溪镇德济灶灶工穆廷金被拉,盐工百余人在途劫持,蓬溪场上河因盐工被拉,聚众欲殴川北师管区某营孔营长,盐亭场汪家沟因灶工被拉而发生千余人之大罢工,均其例也。此种种风潮虽经各场场长相机调处而平息,然保甲盐工怨仇深结,若不妥为改善,则新事件必旋踵而至。射洪书房咀瞿家河、洋溪镇及盐亭三元沟之反役风潮之所以发生,表面观之当因保甲估拉盐工所致,深究则为基层政权积弊所致。战时实行统制政策规定实行盐专卖制度,食盐可谓军民重要物资,为此,相关法令规定类似如此盐业工人属于缓召集情形之中,而该案之保长不顾此情此理,一味强征,显系违反法规常理,招致诸多盐工武力反对抽丁拉征,影射基层政治实践层面的无力与无序。
年12月16日,军事委员会还专门发表《关于党员公务员及士绅子弟应着先服兵役代电》,规定党员公务员及士绅子弟调查征集办法公布施行,制订国家行政人员及涉及征兵活动的保甲人员之子弟应优先服役的具体办法。
重庆团管区司令部召开相关兵役会议,专门针对相当严峻的妨害兵役的保甲长徇私舞弊情景做出具体处理规定:“一议案内征幕类第二案关于不肖之保甲徇私舞弊各节,应按照妨害兵役治罪条例之规定办理。……四第八案违法第二项违反兵役治罪条例已修改为妨害兵役治罪条例,应予更正第九项逃役壮丁应按照兵役会议决议案,征其次子不可劲自其父辈入营。五第十案关于取缔机关工厂包庇壮丁一节,业经军部开会讨论,候另案通饬施行。……”并且对现役及龄妨害兵役者之处理方式发出训令做出具体指示:令后凡现役及龄男子有隐匿并逃避行为时,应按照兵役处理规则第四十二条指定新兵到达县市收集所之报到日期而有故意延误不到之情节者,得予现行收集之规定办理,如仍有延候或有妨害兵役治罪条例第五条至第九条各款之行为时,区乡镇保甲长应即按刑法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之规定先自当地管辖法院或其他司法机关告发请予提起公诉。
即便这样,仍然呈现另类景象,正如时人第20补充兵训练处补充团团长陶子贞所述:“所有地主豪绅以及有钱有势人家的子弟,从来没有服过兵役、当过兵的。所谓征兵,都是征集贫苦劳动人民,采取强迫挨户派壮丁、拉壮丁的办法,不管年龄大小、身体条件好坏、是否是独子,一律都要征集。在征集所谓应征壮丁时,区、乡公所总是派武装枪兵,会同保甲长挨户捕捉,就同逮捕犯人一样,解送到县,转送团管区。在转送期间,被征集的壮丁家属,只要能凑集一些钱财,向区、乡公所贿赂,壮丁就可放回,或雇用别人顶替也行。”前文诸多案例充分印证了他这一说法的真实性。
正如亨廷顿所说:“低级官员又以更多从事腐败活动的机会来补偿他们的缺乏政治地位。这些低级官员对他们上司手中权力的那种嫉羡心情,也由于得点小小的贿赂而缓和下来了。”其结果,自然是乡村恶势力的膨胀,与各种“违法”事件的发生,与政治不能“依法办事”现象的普遍存在。这种“理想向左,现实向右”的二元对立现象,说明战时民国基层政治存在严重内卷化趋向。
生产方式决定生活方式与思维方式,思维方式对生产方式与生活方式也具有一定的指导与反作用,思维方式会随着生产方式变化而变化,但是思维方式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与滞后性,特别是对于长期处于国家边陲的西南边疆的各族人们头脑中的观念与思维亦更加落后与固化,因此,对于抗战征兵在观念上的认识有一定的“时差”。当然,这只是在为此时此刻所呈现的事关兵役伪造情事寻找客观原因,并非因此而否定西南边疆人民客观上为抗战做出的巨大牺牲与贡献。
由于军阀连年混战,民不聊生,四川农业生产一派萧条,大片土地荒芜,青壮农民大批逃亡。在封建势力压迫下的四川农民,已经丧失了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由于天灾人祸不断发生,号称天府之国的四川已经发展到农产品难以自给的地步。即使是在西南被确定为抗战大后方,中华民族的复兴之地,加大对大后方农业、工业等经济的发展,国民政府的战时农业政策及措施,确实也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它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缓和四川农村在战前已极其尖锐的阶级矛盾,遏制或扭转了农村生产力萎缩,生产条件不断恶化的势头,它有助于共同对敌,发展农业,支持抗日战争。
据调查,云南为高原山区省,境内西部为横断山脉高山峡谷区,东部为起伏延绵的高原,山河相间,地势险峻。自然生产条件较差,加之交通落后,在很长的历史阶段中,社会经济是相对落后的,年,全省人口为万人,农民占总人数的89%。全省已耕地面积为万市亩,人均占有耕地约2.28市亩。在正常情况下,粮食生产基本自足,但棉产量很低。抗战前除手工生产的土布外,衣料多依靠上海及海外输入。工业相当薄弱,以手工业为主。……抗战前,全省虽有富滇、兴文、劝业、实业、永丰、益华、锡务、东川等八家银行,但除富滇银行外,资余额都较低。时人吴文晖对西康“三属”土地经济状况有充分调查,认为其土地问题之症结在于耕地缺少、农场过小、土地利用方法落后、地权分配不均、租佃制度不良等五个问题。
可见,“物质”意义上的低级“近代化”水平在很大程度影响着精神层面的国族建构进程,加上边区教育落后、地区文化认同低等多种因素,均会影响“大中华民族”的“近代化”国族塑造进程。这些为前文所述诸多民众逃避兵役等情事寻根追源至生产方式决定思维方式、物质决定精神的究因。
2.思想文化方面。亨廷顿曾经指出,“文化共性促进人们之间的合作和凝聚力,而文化的差异却加剧分裂和冲突”。从文化上,因交通原因,西南各省一般文化水准,不免较其他各省为低,若不从事于普遍的提高,那么,一种与建设事相配合的社会,将无从成立。从民族的分布来说,西南有若干小民族散处各县,在历史上从未为西南各小民族的文化着想,更谈不到平等待遇。中国国民党对于国内各民族向主平等待遇,所以近年以来,对于西南各小民族的文化教育,渐加注意,但分布的区域既广言语习俗又各不相同,迄现在为止,还没有获取显著的效果。为此,由于历史传统上的文化差异、民族差异导致对同一事物的理解与认同的差异也是客观存在的,这样,对于民族主义意义下救国救亡的征兵情事也未免存在理解上的差异与实践上的差距。
年5月21日遂宁进武师管区司令部卫兵枪伤壮丁家属酿成事变,民众包围团部,发生冲突,互有伤亡,并将师区合作社、食糖专卖局、直接税局、农本局、福生庄捣毁。该案报知军事委员长蒋介石、军政部长何应钦,蒋介石对此做出“遂宁民众与遂武师管区司令部冲突应由该部迅速妥为处理具报”的训令,时任川省主席张群迅速对此事做出指示进行处理。该案审讯明确,立将黄学万、李光五等四名枪决,遂武师管区司令部亦将肇事班长肖书贵枪决,对壮丁家属死亡给予相应赔偿。一面责成乡镇保甲严制居民擅离本境,以免聚集滋扰,仍将经过伤亡及会商善后详情续报备核。从上案具情中细读可品味两点:一是时值抗战维艰时刻,国民党行政处理此案反应较为迅速,处理基本符合常理,也有可能源于上层指示等因。二是原系壮丁家属误伤情事,迅间造成几百民众与军队发生武力冲突,反映驻地民众本身对征兵抽丁情形不满,导致一触即发之情形,其间情理,既有因遂宁等地干旱导致物价上涨,生活困境,及其保甲弊病至伤兵役体制;也有因西南边疆民众智识粗浅,对于征兵打仗本身的不支持,对于抗日战争无从上升为国家、国族利益层面进行理解,因此,不可能从爱国主义精神层面应征参战。或许,在对民众组织动员上,国民党与共产党相比要逊色得多。由此,在一定程度反映这里的人们还仅立足于本身的生存,即便是在抗战维艰局势下,他们还缺乏基于国家安全、政治认同认知层面上公民身份认同感,无奈国族建构尚在路上。
3.心理及精神方面。决定军事因素有精神、物质、数学、地理、统计五大要素,这些因素是相互联系的,但是影响军事的诸多要素中精神要素占据首位,它影响战争的各个方面,贯穿于战争始终。物质的原因和结果不过是刀柄,精神的原因和结果才是贵重的金属,才是真正锋利的刀刃。对军人来说,从辎重兵和鼓手直到统帅,胆量都是最可贵的品德,它好像是使武器锋利和发亮的真正的钢。战争中的胆量更应理解为一种精神力量,一种民族精神、民族文化内化于军人意志、军队精魄,升华为一种国民精神内涵,在某种意义的国民意志,这是精神一般是在战争中铸就的。
勇敢固然是武德必要的组成部分,但是,军人的勇敢与普通人的勇敢不同,普通人的勇敢可以看作仅仅是一种天赋的品质,因此军人的勇敢必须摆脱普通人的勇敢所固有的一些倾向,例如随心所欲地显示力量等,因为它必须要服从更高的要求——服从命令、遵守纪律、遵循规则和法则。军人的武德内含着民族精神底蕴、军队团队精神、民族力量,是鼓励军人勇于牺牲、敢于战斗的精神力量,是提高战斗力、促使战争胜利的重要推力。反之亦然,军人精神的缺乏导致无组织无纪律,滋生逃离兵役等诸多情事。如年9月候建林、李荣国伪造关防以制造假差证一事,他们伪造假差证是为逃离军队回家,即为例证。
社会上普遍存在一种对于战争的恐慌心理,战争心理恐怖症给人们带来的影响是非常大的,势必严重影响人们应征的主观心理与客观行为。西南军阀混战数年,但与日本侵略战争是不同质的战争,特别是对于西南边疆的大多数少数民族来说,几乎不曾经历真正意义的国与国之间的战争,因此,他们不具备战争所应配备的心理素质,对战争具有严重的恐慌心理、害怕心理、慌乱情绪。
年7月发生在四川彭县等县民众暴动反对兵役里的几百中签壮丁聚集喊出口号:“宁可死在本地,不肯当兵死在他乡,大家准备武力,谁来征集,便与谁拼命。”之后,郫县、成都县、温江县、灌县及金堂县、新都县等民众抗役的积极响应,同样重复这一口号。充分反映人们对于征兵的真实害怕与反感真实心理。或许,农民不管是当兵还是逃役最本真的出发点是生存的基本考量,即源于最直面最直接的个体的物质生命意义,又有内心深处的对于农耕小家庭天然回归的一种心理趋向。其他规征的方式诸如转移避征、自毁自残避役、冒充单丁规避、买丁顶替等等方式逃避兵役的现象不一一在此列举,皆体现乡民心理的因素占有重要原因。
『民族认同与国族认同的张力』
抗战进入相持阶段后,兵源更加成为关乎存亡的关键因素,西南大后方自然成为征兵主要地区,保障抗战胜利是国家的最高利益。但是民族利益自然而然成为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目标对于当时来说似乎不太可能。当然,西南大后方为抗战确实做出了巨大贡献与牺牲,但是当时在西南少数民族人们的意识中,战争重负却是对他们眼前利益的侵害,出现错综复杂的利益分化,面临征兵应战承受生离死别正是对他们当前利益的损害,以至于隐隐呈现出各类逃避之事。
国家层面与社会底层对于国族建构与国族认同的认知差异,二者基于利益诉求、认知差异等呈现立场不同,表现不一,因此,对于征兵事件体现不同的认知与表现行为。政治本身不是别的,它只是这一切利益的代表。国家层面的政府上层以抗战全面胜利及统治利益集团为利益诉求目标,调动一切力量征集兵源,以图战争的最后胜利是根本诉求;而与此同时,对于长期深居西南边疆的广大民众特别是大多数少数民族人们,他们对于“国”与“家”的认知尚处于族群低层面的认识程度,“家”与“国”的唯物辩证关系显然不能也暂不可能为广大文盲半文盲的许多民众所理解,而且,“保家”显然优于“卫国”,对于长期从事农业生产的几乎从未离开家乡的多数农民来说,民族主义的爱国精神,远不如“老婆热炕头”来得实惠来得实在。因此,在民族认同与国族认同形成巨大合力的进路中,在个体利益与国家利益之间必然呈现出一定的冲突与矛盾。
刊名:《求索》
主管主办:湖南省社会科学院
编辑出版:湖南省社会科学院期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