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都区大丰初级中学接收符合条件进城务工
人员随迁子女名册的公告
经镇(街)初审、登记,区教育局复核,下列人员符合我区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条件。根据区教育局安排,下列人员由我校接收:
(名单附后)
其中:小升初新生参加成都市一、二批次及民办学校自主招生已录取人员以网上录取信息为准,其余以登记点公示接收学校为准。
请各位家长于年7月21日上午8:30—12:00携带下列材料到我校进行缴费登记。
1.随迁子女入学通知书(或申请表)复印件
2.户籍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监护人页及学生页)。
大丰初级中学招生联系
成都市新都区大丰初级中学
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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