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快报被住建部约谈后成都楼市调控

日前,住建部就房地产市场调控约谈成都、太原两市政府负责人,并强调“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要坚持房地产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

随后,成都市对原有调控政策进行了完善,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为坚决贯彻落实国家调控要求,提高调控的科学性,防范炒作防范投机。

《通知》提出将限购对象由自然人调整为家庭;户籍迁入成都市未满24个月的购房人,应在我市稳定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方能新购住房;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的,不得作为单独家庭购房等。

以家庭为限购对象支持合理自住需求

在《通知》中,成都的限购对象不再是个人,而是以为家庭为单位。

对此成都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年10月1日我市执行住房限购政策时之所以将对象锁定为个人,主要考虑到当时我市商品住房市场供应相对充足,部分区县还存在去库存压力,房价整体水平还相对较低。但目前市场供需关系已发生逆转,供需矛盾较为突出,投机需求钻“个人限购”空子而炒房的现象时有发生。

同时,全国已出台限购政策的城市均以家庭为限购对象。因此,为了缓解市场供需矛盾,遏制投机炒房行为,立足于保障刚需、保障改善性需求,借鉴其他城市经验,《通知》将限购对象由个人调整为家庭。

支持职住平衡符合这些条件才能再买房

《通知》对限购方式进行了调整,成都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已达到43.5平方米,居住条件得到极大改善,但不少居民基于资金保值增值需要,尤其是受新房、二手房价格倒挂的刺激,仍在积极入市购房,导致投机炒房现象一定程度存在。

为坚决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遏制已拥有多套房家庭炒房动机,《通知》将限购方式由只考虑新购住房套数调整为新购住房时需考量家庭已有住房套数。

根据《通知》,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购房人具有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户籍,或非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户籍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第二,两人及以上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或只拥有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居民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在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购房人具有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户籍,或非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户籍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第二,两人及以上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或只拥有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居民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而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购房人具有上述区域、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高新区南部园区户籍,或非以上区域户籍但在以上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第二,两人及以上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或只拥有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居民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在青白江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新津县、大邑县、蒲江县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应具有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新入户购房有社保限制遏制投机炒房行为

根据《通知》,户籍迁入我市未满24个月的购房人,应在我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方可在我市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对于新入户人员购房要求在我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这一点,成都市房产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前执行的限购措施对新入户人员没有缴纳社保的要求,导致部分投机需求通过入户方式达到购房目的,进一步加剧了供需矛盾。为了堵塞漏洞,避免出现为购房而入户现象,也为了促使新入户人员在我市创业发展,《通知》要求户籍迁入我市未满24个月的购房人,应在我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方可在我市新购买住房。

《通知》规定,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的,不得作为单独家庭购房。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两年内购买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

此外,《通知》对住房限售时限也做出了延长。在全市范围内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对此次成都楼市新政,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对《中国建设报·中国房地产》表示,此次成都出台政策,和此前的长春、贵阳市场都类似,即都属于近期被约谈的城市,所以出台政策,既是为了积极响应上层的稳定市场的政策思路,也是为了补上政策方面的一些漏洞,进而有序引导市场发展。从政策内容看,有三点有实质内容和意义。

第一、此次政策明确了限购的单位是家庭,此类规定是因为过去有一种漏洞,即子女在成都已经购房,这个时候还想再买一套,但是没有购房资格了,所以通过父母投靠子女落户,进而增加一套购房的资格。这个漏洞预计在全国很多城市也会去补,但要处理好类似人才引进等政策的关系。而包括离婚其实也适用这个规则。

第二、在社保缴纳方面,也存在很多漏洞。有部分人通过户籍迁入,这样就可以有效回避限购政策。此次对于此类新落户的人口,也规定了需要缴纳社保的条件,进而防范了落户后立即炒房的现象,此前西安就是一个教训。

第三、对于此类限售政策,通过延长期限,有助于抑制炒房需求。和此前贵阳市场的3年不同,贵阳是签合同后计算三年时间,而成都是产证拿到后计算三年,属于更为严厉的政策。

从成都此次政策看,其调控对于全国市场的调控有启发意义。第一、约谈过的城市必然要出政策,而且是近期刻不容缓的任务。而部分潜在约谈的城市,也应该积极调控。第二、房住不炒不是一句口号,这几年持续在推进这个理念。第三、部分城市调控政策已经出台,所以近期是查漏补缺,打补丁的做法存在,这也有助于防范各类炒房的小动作出现。

来源:成都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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