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挖掘、保护、传承平阳历史文化资源,提升平阳“千年古县”的美誉度,助推乡村振兴,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县传媒中心等单位联合开展平阳县首届历史文化名村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1.历史文化价值
有悠久的地方历史沿革和文化积淀,建筑遗产、文物古迹和传统文化比较集中,能较完整地反映某一历史时期的传统风貌、地方特色和民族风情,在区域内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艺术和科学价值。
2.原状保存程度
村内历史传统建筑群、建筑物及其建筑细部乃至周边环境(风貌)基本上原貌保存较好;或经年代久远,部分建筑细部保存完好,依据保存实物的结构、构造和样式可以整体修复原貌。
3.现状呈现规模
村内总现存历史传统建筑、遗址、古迹等具备一定的规模,在历史文化挖掘、特色民俗文化传承方面具有一定程度的延续和展示。
4.规划发展情况
乡镇或村级对村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或拟制定总体规划,近年来本村历史文化宣传推介、发展举措和和情况,以及未来挖掘、保护和开发打算。
二评选办法和步骤本次评选采取专家打分评选和网络投票两种方式进行。具体评选步骤如下:
1、推荐申报阶段(9月10日-9月30日)
各乡镇可申报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古村1-3个,于9月30日前向平阳县委宣传部文化科报送申报纸质材料,含《平阳县首届历史文化名村申报表》、古村介绍材料(字以上,内容包含本村人文优势、历史遗存、文化传承、史志记载和考古发掘等)、15-20张高清照片(从能够全面反映评选条件的各种角度拍摄,含整体和局部的照片),所有材料另需电子版同时发送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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